美國是一隻民族大熔爐,註定要經受種族衝突的陣痛。黑人作為這爐子裡膚色最深的種族,淬鍊的過程也最為艱苦而漫長。與五六十年前相比,美國黑人的社會地位已經大為改觀,而這一切的由來,並非來自街頭暴力,而恰恰是自省與反思的結果。黑人有自己的思想家,前有黑人牧師馬丁·路德·金,今有紐約黑人大主教曼寧,我現在介紹的是黑人大作家詹姆斯·鮑德溫(1924—1987)。
鮑德溫是個私生子,生父早不知去向。他從小在紐約黑人貧民區哈萊姆長大,在教堂做過事,在工廠打過工,做過餐廳的侍者,後來去了巴黎,結識了大批左岸作家,包括薩特、加繆、波伏瓦。五六十年代席捲全美的黑人民權運動,差點把美國分裂成黑白兩個國家,當時黑人的激進組織黑豹黨,主張用武力與白人一爭高下,但馬丁·路德·金的觀點,也即主張非暴力抗爭,還是佔主導地位。
鮑德溫回國後,開始在南方巡迴演講,一次演講時見到了年輕的金,那時金只有28歲,是個牧師。他與金一見如故,因為兩人都是黑人牧師的兒子,都有口才,聽得懂彼此的話語,尤其是金力主通過提交民權法案,解決種族問題的非暴力原則,與鮑德溫的想法相一拍即合。鮑德溫在演講中這樣說:
「美國社會正就少數人的權利展開爭論,今天晚上我要說說這個話題,但是我真正想做的是,邀請你們與我一起思考這個問題。我認為在開始談論這個國家的少數人權利之前,我們得弄清楚什麼是多數。我們生活的這個社會,表達的是多數人的意志,可是要界定這個多數並不容易,誰想去釐清什麼是多數,就會遭遇一連串的謎。
「比方說,多數表示的不是數字,也不是數量,或許你們在數量上要比對方多得多,但並不能把意願強加給對方,甚至不能修正對方的苛刻條件。一些眼光銳利的觀察家身處南方,他們認為南方騷亂表達的並非多數南方人的意願,這些騷亂填補了道德空白,要是有人引領,參與者會很樂意擺脫那種痛苦和無知。
「沒有人願意成為惡人,人總是更願意向善,但常常不知道該如何去做,就像在埃及的猶太人,大家都很想去迦南,但又畏懼路途艱險。事實也是這樣,路上會發生什麼,會有什麼遭遇,只存在於你的想像中,麻痺你的腿腳,後來經過傳說中的摩西引領,他們上路了,終於明白自己究竟能吃多少苦。」(筆者摘譯自《沒人知道我的名字》,下同)
鮑德溫的小說不錯,但他的隨筆寫得更好,尤其是政論文邏輯分明,極其雄辯,具有強烈的煽動力,美國文學史把他列為20世紀最出色的散文隨筆家之一,是有道理的。他回國後出版了散文隨筆集《沒人知道我的名字》,這本書的主題,主要講述身為黑人,如何在世界生存,這也是黑人民眾最關心的問題。
他的觀點中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黑人要想贏得尊重,是等不來的,得看黑人自己做什麼。平等不可能來自恩賜,林肯廢除了蓄奴制,那是有良知的白人的自覺行為,廢除蓄奴制並不等於就真正贏得了平等,接下來還要看黑人做什麼,一切取決於黑人自身的表現。如果說以前的黑人往往糾結於自己身為黑人的悲哀,那麼鮑德溫這一代人,已經走出國門,開始體會作為美國人的幸與不幸。
「做美國人是一種複雜的命運。」亨利·詹姆斯評論說,由一位旅歐美國作家說出這番話,說明這種命運有多複雜。美國的歷史,她的靈光閃現,非同尋常的成功和更為非同尋常的失敗,以及在這世界的地位——過去和現在,都是如此別具一格,賦予「美國」這兩個字變幻無常,不斷更新的含義,誰都不能確切地知道它意味著什麼,連我們這些自稱美國人的芸芸眾生,也摸不著頭腦。
我之所以離開美國,是懷疑自己是否有本領在膚色衝突的漩渦中生存(現在有時仍這樣懷疑),我不想僅僅做一個黑人,甚至不想僅僅做一個黑人作家,我希望我自身的特點,有利於與人交往,而不是被人孤立(當我開始相信白人說的話時,我就像被白人孤立那樣,也被黑人孤立。)」
鮑德溫把黑人究竟需要什麼,擺到了桌面上,說明黑人需要的只是平等,而不是優待與溺愛,甚至比白人更優越。他認為白人與黑人的關係,其實如同一場婚姻,美國的基礎靠白人和黑人聯手澆鑄,沒有這種聯手也就沒有美國的未來。被種族僵局鬧得焦頭爛額的民眾,覺得這種觀點夠清新的,黑人當中居然有人願意與白人和平共處,因此這本書迅速在白人讀者群裡傳閱開了。
其實鮑德溫描述的這種處境,不僅屬於黑人,也屬於所有有色人種。王國維把文章分為有我之境與無我之境兩種,後期的鮑德溫已經開始達到無我之境。當下的「黑命也是命」運動(BLM)是個偽命題,與鮑德溫那一代黑人思想家相比,是一種時代的退步,退步有時候會像傳染病,成為此起彼伏的潮流,我們只是希望歷史至少能保持這樣的節奏,進三步退兩步,惟有如此人類的未來還有盼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