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男人三妻四妾可以說是一個社會共識。連帝王家都有三宮六院,後宮佳麗三千,那普通人納兩個小妾也是正常。所謂「上行下效」就是這樣,古代帝王的一舉一動,都可能引發民間的爭相效仿。
妾這個字拆開來,從「辛」從「女」,「辛」在古代是刑具的意思,這個字最開始的意思就是「正在受刑的女人」。在封建社會之間,我國經歷的是奴隸社會,當時部落之間發生衝突,大多數為的就是豬馬牛羊糧食和女人。被俘虜的男子為臣,女子為妾,不管是臣還是妾,都是奴隸的意思。
在當時,被俘虜的男子就變成部落裡的奴隸,為這個部落勞作徵戰。被俘虜的女子除了日常勞作之外,年輕貌美的還會被挑選出來,伺候部落裡的男人,同時供他們發洩之用。這是「妾」最初的地位,就是地位等同奴隸的女人。
秦朝大一統意味著我國古代正式從奴隸社會轉向封建社會,這個時候妾的地位也發生了一些變化,稍有提高,但也僅僅是比奴隸好了一點。
在秦朝,妾被稱為「媵妾」,指的是陪嫁的女子做妾。而這陪嫁女子的人選,一般都是家裡的侍妾生的女兒或者侍女。《羋月傳》中,羋月一開始就是媵妾,她是莒姬的陪嫁向氏生的,跟隨楚國嫡公主羋姝陪嫁到秦國。嫡公主羋姝做的是王后,而羋月就只能做媵妾。
媵妾的地位如何,從向氏的待遇裡就可以看出一二。媵妾的作用就是在自家主子不方便或者大王沒盡興的時候,媵妾補上。根據原著所說,向氏樣貌極美,但這種美是非常溫婉賢淑的美,再加上向氏本身膽小,在明豔照人的莒姬身邊,往往被人忽視。
所以即便楚王一時興起寵幸了幾次向氏,可事後他甚至不記得向氏的容貌,更不記得她這個人。也正因為這種無存在感,向氏才能在莒姬手下安然活著,還懷上了羋月。
直到腹中這個孩子有了「霸星」的天象之言,她才第一次被楚王知道,可是楚王對她並沒有多上心,關心的始終是霸星。在向氏九死一生生下羋月的時候,他一看是個公主,甚至沒有問向氏怎麼樣,怒氣衝衝離去。此後雖然有月光下少司命神像旁,向氏救下女兒,楚王給羋月取名,可是之後幾年楚王都沒有去看過這對母女,甚至忘了她們。
在《羋月傳》中,另外一位公主羋茵曾這樣取笑羋月:媵生的女兒,將來也是媵,世世代代都是低下的媵。
這才是妾在古代真實的地位處境,像現在宅鬥、宮鬥劇裡,妾仗著自己得寵敢挑釁正妻的,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再看《知否》,那麼多男人寵妾滅妻,先說這種情況不太可能發生,就算是發生了,看劇中有幾個不安分的妾能活到大結局的?
從古代文獻中查證可知,《禮記》中就嚴格規定了妻妾地位待遇等問題,這也是正常的,妻妾本身就關乎禮法問題。從漢武帝開始,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家對禮法規定甚為嚴格。相比於法家全靠嚴苛的刑法使人不敢做什麼什麼事情,這種情況下,只要捨得一身剮,什麼都能做。
而儒家則是通過條條框框,通過教化讓全社會明白一些事情不能做,將這些規則潛移默化的種在人們心裡,讓人從心裡不會做這些事情。在這樣的情況下,以前法家規定的那些不能做的事情已經化為社會共識,化為每個人心裡的條例。
妻妾的地位就是這樣,《禮記·內則》稱:「聘者為妻,奔者為妾」。這從根本上就明確了妻妾的差距:妻子是三媒六聘聘回來的,所有人都知道妻的存在,她是女主人的身份。妾是私奔,是見不得人上不了臺面的。
《禮記·內則》中有「雖婢妾,衣服飲食,必後長者。」《儀禮·喪服》中有「妾之事女君與婦之事舅姑。」都表明了尊卑有別以及妾的底下地位。
《禮記》還稱: 「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在這裡,妾的地位已經等同於物品,可以隨意買賣。實際上在古裝劇裡,經常會有哪家官員贈給好友一個美妾,哪個皇帝賞賜給臣子幾個美妾這樣的事情。妾可以買賣,在官員之間可以互相贈送,對上叫獻上美妾,對下叫賞賜美妾,同級叫贈送美妾。在這裡,美妾就像一件物品一樣,跟一匹絹布,一件瓷器,沒有什麼區別。
如果家道中落,還可以將妾發賣了,這裡妾又跟一個普通的下人沒什麼區別了。
一個家裡,正妻是女主人,妾不光要侍奉男主人,還要侍奉女主人。雖說女主人也要侍奉公婆,但是這是孝道,是古代社會認為榮幸的一件事情。妾室都沒有這個資格去侍奉男主人的爹娘,她們每天都要起的比正妻早,收拾完自己就去侍奉正妻。如果正妻刻意為難妾室,那這個小妾也只能受著。
甚至,唐朝有專門的律法說明,正妻打罵妾室,只要不致死致殘,連懲罰都沒有。打殘了還要減罪二等,可見妾在古代基本沒什麼人權。
但是,古代也有一句話,叫「母憑子貴」。電視劇裡會有妾室因為有兒子被扶正的情節,這在一些朝代可能會有個例,但是更多時候,妾一輩子也就是妾,即便是把正妻熬死了,男主人也會選擇續弦,另聘一位門當戶對的女子為妻。
因為古代另有規定,《唐律疏議》:「諸以妻為妾,以婢為妾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也就是說,將妾室扶正,要被流放一年半,如果同時還把妻子降為妾室,就要被流放兩年。
《知否》中,林小娘生了一對兒女,可是王大娘子和宮裡的孔嬤嬤都對她毫不客氣的說過:你不過是我家的奴婢、你一個妾室,怎可隨意插手姑娘、哥兒的教養之事。
在古代,妾室生了孩子,一般是沒有資格養在自己身邊的。妾室生的孩子一律認正妻為母,養在正妻那裡,為的就是不耽誤妾室伺候人。不光如此,孩子見了她們不能喊娘,她們也不能隨意接觸孩子,更不能教孩子什麼東西,大多情況下只能偷偷看兩眼而已。
尤其是生了兒子,兒子在古代是非常看重的,是用來傳宗接代的。生了兒子妾室算是有功,待遇上可以看在這個兒子的面子上好一點,但是想憑兒子爭寵上位,那真是想多了。真的生了兒子,兒子面都見不到。這個兒子如果有出息的話,這個家族更不願意讓別人知道他的生母是一個小妾。
「母憑子貴」這種情況,只能出現在非常受寵的侍妾身上。即便這樣,這位妾室也只是不用動輒被打罵,還是要恭恭敬敬的,否則按律法,直接杖斃。
妾在古代真是地位非常低下,不少女子家裡過不下去了被賣到富貴人家做妾的。她們的命運從來身不由己,被整個社會看不起。至於宮鬥劇,看看就得了,小妾真能在正妻面前這麼耀武揚威的,早被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