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內都出現一則「大同錦綉花園小區三歲女孩被拐,女孩家長懸賞10萬徵集相關案件線索」的信息。2月13日,大同警方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大同網警巡查執法」發布信息,經警方核實,此信息純屬謠傳。
這條微信朋友圈內的「尋人啟事」內容具體為:「一名3歲女孩在錦綉花園小區附近被人拐走,小女孩能說出她爸爸的手機號碼。從監控上看,她是被一名40多歲的男人抱走了。現在,大人都急瘋了,有知情者請告知,萬分感謝!」消息還稱,希望網友看到就轉發,並留下了號碼為「139××××2999」的手機號碼,聲稱提供有效線索者可拿到10萬元的酬金,聯繫人為寧×春。消息配發的圖片顯示,一名年幼的兒童坐在超市的購物車裡,一臉天真爛漫。大同警方表示,對於此起「警情」,經與屬地派出所核實,警方並未接到相關報警內容。
採訪中,山西晚報記者查詢發現,帖子中手機號碼的歸屬地為瀋陽,而早在多年前,這條尋人消息就曾在上海、陝西、山東、福建、貴州、陝西、湖南等地廣為流傳,各地媒體經調查後均刊發報導表示「消息不實」。警方表示,辨別此類消息的真偽並不困難,只需動動手指搜索即可。孩子屬於弱勢群體,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刻意以孩子為工具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最容易引來人們的同情,目的就是在網絡上博取關注,達到心理上的滿足並通過這種方式獲得經濟利益。
警方表示,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類謠言附上「重金酬謝」的信息來吸引眼球,具有較強的迷惑性。大家在看到此類信息時,請不要盲目轉發。
山西晚報記者 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