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轟動網絡的「浙大海歸女生被害案」最近有了新進展。
1月4日,被害人家屬狀告景區民事賠償一案判決已下,法院認為,景區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賠償原告17萬餘元。
該海歸女生名叫小麗(化名),95年出生的她畢業於浙江大學。
2018年11月13日,從英國留學歸來的小麗獨自前往杭州靈隱景區的蓮花峰附近遊玩。面對久違的環境,小麗邊玩邊拍照留念,但也漸漸走出了監控區,悲劇就這樣發生了。
由於前一天小麗和大學室友約好在13日晚上一起吃飯,但小麗最終缺席,加上室友怎麼都聯繫不上她,最終告知浙大輔導員並聯繫上了小麗父親。
11月15日晚,杭州警方經過搜尋在蓮花峰的山頂懸崖落坡下發現了小麗的遺體,隨行醫務人員鑑定她已經失去了生命體徵。經過現場勘查和法醫的鑑定,最終確定小麗是被他人所殺。
11月17日,警方在廣西桂林全州縣將犯罪嫌疑人熊志城抓獲,據了解,94年出生的熊志城初中就輟學在外打工,後來沉迷於網絡賭博,最終欠下10多萬的賭債。由於沒有能力償還,他多次有自殺輕生的想法。
在11月上旬的時候,想要自殺的熊志城隨身攜帶一把刀,從廣州來到杭州,他打算拉一個人來陪葬。在飛來峰景區附近踩點過後,熊志城決定在遊客當中尋找作案對象。
11月13日12時許,熊志城在蓮花峰山頂附近遇到了獨自遊玩的小麗,見周圍遊客稀少,他持刀衝上前向小麗的胸腹部捅刺數刀,隨後將她推下附近的陡坡。
喪心病狂的熊志城緊接著爬到陡坡下,對小麗進行猥褻行為,而且不顧她的哀求,繼續用兇器切割、捅刺小麗的頸部和胸部等處,致小麗死亡。
2019年11月11日,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決定維持一審判決,判處熊志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9年年底,小麗父親起訴西湖風景名勝區靈隱管理處,他表示,景區缺少相關的安全措施和危險提示。其一,蓮花峰缺少安全護欄,導致小麗被兇手輕易推下;其二,案發當時有2名遊客疑似目睹兇案現場並告知景區保安,但保安和景區方面都沒有採取相關措施。
據了解,當時是一對遊客夫婦向景區保安表示,山頂上疑似有人將另一人扔下了陡坡。由於山上植被茂密,這對夫婦看的並不真切,所以沒有上山確認情況,而是選擇下山告訴保安。
從警方的筆錄了解到,該保安事發當天是第一天上班,聽到遊客夫婦反應的情況有些懵,加上他們自己所說也不確定,最終沒有重視起來。
法院認為,景區方面沒有安排人員按制度巡山,保安也沒能正確應對遊客反映情況,在避免小麗死亡結果的發生上存在一定過失,最終判定景區賠償原告12.39萬的死亡賠償金和5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此為1月4日的一審判決,原告方律師表示,法院認定「景區也有責任」對家屬來說是一種安慰,但只有損失的10%範圍內擔責還是有些失望,會不會上訴目前還在考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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