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共藝術發展的歷程經歷了幾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我們稱它為比較混沌的時期,這個時期也叫做日治時期,日治時期是指臺灣和世界的知識交流了,並不是指在日本統治時期,日本對臺灣怎麼樣了。在臺灣本土早期知名的藝術家一定得是雕塑家,黃土水先生做了一個《水牛群像》,那這個雕像本身參加美展就擺在觀光街上,這個是藝術直接進駐公共空間的。
第二階段是1949年後,有兩個代表,楊英風先生和顏水龍先生,楊英風先生(1926-1997年)1970年時在日本大阪萬國博覽會做了《有鳳來儀》,他對臺灣公共藝術的一些主張和一些影響非常重要;顏水龍先生(1903-1997年)是在臺灣比較早期就開始基礎教育的工作者,他主張工藝和藝術結合起來,專業學院和生活結合起來,所以他影響很深。楊英風先生後來到澳洲了解了奧地利藝術家卡爾·普蘭特(Karl Prantl 1923-2010),卡爾·普蘭特是做環境藝術的,也就是環境場域空間藝術,但楊英風先生認為環境藝術是環境景觀上的藝術,因為語言上的溝通造成了理解的不同,所以楊以為藝術應該走出個人,跟景觀相結合,所以把它稱為景觀藝術。
卡爾·普蘭特提倡藝術家走出工作室,在開放空間的場域進行創作並與人群對話,他1959年創立雕塑家工作營(sculpture symposium),並且通過各地市政府的協助,大量地引薦藝術家重新走上都市的老城區與廣場、人行道、歷史建築、人文場域,進行另一種非「百分比公共藝術」的主動議題性對話創作。
百分比的公共藝術政策是指政府以立法形式,從工程建設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公共藝術的創作與建設。比如許多國家法律規定是1%。1956年美國費城成為第一個實施百分比公共藝術政策的城市。
臺灣的公共藝術的發展第二個階段是「草創期」,1992年臺灣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發布成為推動公共藝術政策法源依據。1997年可以稱為公共藝術元年,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大量推動公共藝術項目,引發了「項目風潮」。爭議的焦點是政府採購法的行政限制與行政援例。
第三個階段是「執行期」,從1998年開始,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成立,公共藝術的審議會開始成立。2000年的時候公共藝術相關法令就修正,其實每個時期都會修正的。2008年在修這個法時,我已經擔任了五屆的委員。
我認為,公共藝術的公共價值就是民眾參與的互文性,什麼叫互文性?某個腳本不是由一個信息來構成的,它是一種互相交替,互相彌補的過程,公共藝術它最大的價值,就是在於他無法用單一的方式來做最終的故事描述,它是一個互相來回的過程,所以它叫互文。公共性包括了三方面,一是「基地的公共性」;二是「議題的公共性」;三是「參與的公共性」。
公共藝術應該是「公共」+「民眾」+「藝術」。什麼是叫藝術家?什麼叫民眾?他們兩個之間的中介並不是中介,那就是藝術。藝術品在哪裡?在一個公共平臺上,也就是基地。藝術是一個建立溝通最主要的平臺,沒有溝通就沒辦法陳述,公共藝術品通過藝術家來陳述私密性的時候,和一般藝術是不太一樣的,一般藝術是描述自己對私密,揭露出來跟大家共同分享,公共藝術是將共同肌理性的內容袒露在桌面上大家一起進來看。
我認為公共藝術要有「場所精神」,這是一位義大利學者發明的;再有就是「場域」。場域是個學者需要選擇的項目,你必須在這個中心點,往外望出去,望眼幅員所及,可能是一個三十公裡外的遠山,雲霧。目光所及,你能夠看多遠,就能夠看多遠。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場域是一個垂直相互相的關係。今天可以看到你今天所存在的世界,你還要回望看到過去的時代。所以歐洲才會從場域的精神。往下一挖,要小心挖到你的古代的遺址。在處理這個問題上,你怎麼跟過去對話,這叫menory,story。
臺灣漸漸轉型了,永久設計作品就要慎重,不好的東西如果留下來就會變成一個很大的壓力,成為環境負債的東西。所以公共藝術品通常接觸環境的時候,其實還擁有態勢但有一種佔領的功能。所以怎麼讓藝術品有一個切換,可以離開?這個機制在臺灣要出現,比如五年之後作品就應該離場。
舉例來說吧,來看2002年「第一屆臺北公共藝術節」的案例,2002的公共藝術節叫festival。該活動是強調以「水」為意念主軸;其內容要求為:一是定性為「暫時性之公共藝術展覽」;二是要結合表演藝術;三是要擴大民眾參與,是藝術家、小區、學校、教育推廣活動;四是廠區公共藝術為永久設置。
活動的費用來自於地方的汙水處理廠,因為要拿出1%作為公共藝術經費。
活動地點選擇了內湖人的休憩的重要地點--大湖公園。活動強調開放性、可及性、多元性。現場是坡道、湖水和草地。活動方式包括行為,裝置等。
首先以水為成體,這是暫時性的標準。那於是要結合水,公共藝術跟城市人文的關係,也要強調民眾的親身體驗,體驗湖跟水的特殊狀況,強調互動性。其實關鍵時候,關鍵時,當你落地這個計劃書裡的時候,就是你必須交給回應所做的。再看看目標進行,藝術的生產行為。也就是說,他必須在限制創造,選擇內部人修葺的造簡,讓其開放、可即興,多元性,他選擇地基過道,湖水跟場地。
再看看結果,結果就是圍繞這個東西做作品,會有很多作品涉及談環境的,群體之間的,談傳統材料編織,人們在這裡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躺臥坐,可以看水,可以看山,也可以看樹,可以看各種鳥,可以看到湖泊。
2005第二屆臺北公共藝術節主題為「大同·新世界:先公共·後藝術。這句話是林老師講的,他是一所大學前院長。幾年前去世了。經費來自於迪化汙水處理廠公共工程中1%的公共藝術預算。
臺北市在五百年前時據說是一個湖,後來這個湖水流掉了,於是臺北市成為有很多的河流的土地。這些湖地的歷史人文跟大臺北的關係是重要的。此次活動將與社群的近身接觸,視為公共藝術的對話精神中最重要的介質。藝術所進駐的區塊從迪化汙水處理廠,延伸到緊鄰的傳統聚落巷弄之間,涵蓋大同區內大龍峒老城區,公車站、廟宇、公園、街道巷弄、學校等。
我是被邀請到過藝術家其中之一。我完成的作品是Anfassen=Touch(壓指紋)。臺灣傳統的「壓指紋「代表著一種承諾,從兒童的嬉戲,到成人的買賣地契。大陸人到臺灣之後,跟原住民買下地,就要用地契,要用壓指紋,形成一種契約關係。
分該我的地方是面對汙水處理廠,它的正面非常醜。就寫著汙水處理廠幾個字很難看,那個場地難搞。問題是不是美化的問題,而是做完之後,要讓水廠的對面社區民眾的認知。於是我買了特製的手工的石頭磚1000個,然後請社區的人來印上他們的指紋,上面一定要籤他們的名字,籤了名字他們就會來安放好的作品上去尋找,自己在1000多個名字中的哪裡,其實找得到找不到不重要,重要的是參與。
所以藝術家在社區公共藝術裡要扮演一個角色,導演的角色,參與者會覺得自己就是其中一份子,所以並不是在遊戲,是在後面公共藝術手段的本身。所以場域藝術在接觸社區的時候要用這種方式,需要視覺,需要身體的溝通,這個理念來自美國的建築師阿普林。
阿普林說,公共藝術,什麼叫公共呢,就是藝術家創造了一個桌子,所有人向桌子靠攏,使得桌子變成一個對話平臺,於是開始溝通。所以公共藝術家的作品就如同創造一個桌子的平臺,使得每一個人都因為個標的,可以靠攏後開始對話。
在這個作品完成參與的過程後,就出現一個狀況,人們到這個作品旁邊來拍照,那就有一個學生剛剛放學,背著書包站在這個下面,就看到我在拍照,就跟我講說,你知道嗎?這些作品這樣拍不好看,要到四五點的時候,陽光西下的時候,才最美的。我說明天記者會你來幫我講好不好?小孩子就跟他媽媽講,他要在記者會上講,他媽媽親自晚上八點多打電話給我說,你為什麼讓我孩子講,我說他講得非常棒啊,後來他講了三分鐘,就因為媽媽寫太多太長,背不起來了。
這是作品做完的樣子,這個整個作品會在光下出現微妙變化,它不是在追求形式,而是側重交流,做好之後引起當地住民很多的認同。這個作品整個是石頭磚做的,我曾擔心它會堅持不了多久。不久前我問居民作品有沒有斷?他們說沒有啊。為什麼沒有斷,不是讓攀爬嗎?但他們沒有,他們都覺得不應該隨便亂動。我們知道,一些華人對公共設施通常都會破壞,但是在這個情況下,因為他們認同了這個作品,所以保持得很好。所以認同就可以讓作品得以存在;如果住民不認同,你談再多東西也沒有用,為什麼?我認為公共藝術作品不是要成為當代的藝術形態,而應該是以不同的方式,可以和快速流動的人,跟長期居留的人,不同小孩子,不同老人之間,成為一種對話的載體。
下面介紹我的作品《不斷繁衍的宇宙》。這是在2014年臺北「安家·安邦·新公園」項目中的作品。這個項目是藝術進駐安邦公園吉安邦小區,由基地延伸中和的傳統巷弄老城區,公車站、廟宇、公園、街道巷弄、學校、地方家族頭人世家等。安邦公園位於中和市連城路與安邦街的交叉口南側。過去曾是軍事機關用地。
我的作品有三方面內容:一是土壤採集、區域研究;二是樂燒民眾參與、臨時裝置;三是「安邦陶瓦燒」永久裝置。
開始我就讓這裡的住民來談這些的環境的故事,還有是收集環境的葉子,看在大家不會記得的美,去尋找它們集體的美,不管你是外省人、本市人還是原住民,不管是後來的外省新娘還是泰國、越南嫁到臺灣的,發現腳底下的美是集體去看的。我必須承受的一個載體,我就設一個劇場,那這個劇場裡面,我就設立34個記憶的土壤要去採集。
樂燒(樂燒是一種陶器工藝,比較公認的說法是韓日兩國陶藝家的理論,豐臣秀吉的府邸「聚樂」邸內燒制茶陶,作品稱之為「聚樂燒」,其後代所燒制的茶陶作品都蓋了「樂」宇印戳,從此有了「樂燒」之名。)也依照我的思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故事,每個點有一個土壤,每個土壤有它長出的植物,不同植物來自不同的土壤,我們就讓它自己長出來,後來有幾家專題展,不同的植物之外,土壤就變成陶土,讓這些土變成土沃,尋求一種過去的過程。
我讓把這些土壤燒成陶瓷,陶瓷花盆,於是孩子們帶著這個花盆帶回家去,都帶回家去變成家裡的花容器,而這個像某些陶版放在公共設施上變成街道家具商店,這些陶片這些東西是大家共同燒出來的,讓大家有集體的記憶。
博伊斯說過,「人人都是藝術家」,如果你具有一個專業而真誠的心的話,你可以成為藝術家。這一方面告訴你,公共藝術是一種擴張的藝術,社會的雕塑,其實社會雕塑是指你可以去模擬可以描述一個城市、一個社會,就是說讓就像你拿一個石頭丟到谷水中,這個石頭丟到谷底水中會形成一個漣漪,這個漣漪雖然微弱,但是它逐漸的擴張,能到多遠算多遠,中心往外擴張形成一種擴張的圓,公共藝術家做作品就像丟一塊石頭,要具有社會擴張性,那他就是一個社區藝術家。
我再說說2012年臺東美術館我做的戶外地景藝術《太平洋陸上行舟地景志》,是我結合臺東生態系統社區研究,以生態環帶的迷宮意象為構架,探討東海岸的自然環境、人文聚落以及農業景觀,並有策展團隊以及參與民眾共同體進行田野調查,採集植物種子和生活物件,演繹成東海岸場域的地景記憶。我做了一個圓聚的精神空間,這是一個具有中心性與引領性的民眾參與思維的空間。這個過程我們付出了巨大的人工,而且還顯示沙子裡面像芝麻大小的縱恣,我做了這個非常大的,超過600公尺的一個迷宮,觀眾只要跟著進去,就可以觀看到很多的內容和事件。學生們可以在這裡進行上戶外去教學,來談整個臺灣東岸,帶狀生態跟自然環境的問題。這個裡面有課程。我也安排了一些討論。
臺灣近年的文化自主性省思運動,經由小區總體營造的擴散,轉化成另一種創造性,是對新文化模式的渴望,與公共空間中的藝術合流,交雜著各種新文化的綜合體,成為新市民城市性格的培育器。臺灣公共藝術發展由於文化政策的轉變,已經成為一種必然的施行結果。不論藝術家個人或策展人,對於藝術與公共空間的對話關係,正由藝術的簡單進駐轉變為公共美感權力的實施。
公共藝術的社區民眾參與和學校專業人才的教育的目的,在協助包含自己在內的城市公民,聯結他們的過去與未來,不在於單向傳授藝術認知或情感啟迪,而在於公共參與。我們從公民美學相關立論和公共美感教育策略相看,可以發現基礎公民參與式美學教育的爆發力的確不可小覷,公共環境中的美感教育可以引領公眾,產生看不見的影響力,也成就社會每一個多元差異單元的賞析力及創造力。
(來源:共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