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第一種,上火的時候我們都喜歡泡點菊花茶,菊花清肝明目,解毒消炎,是草本茶界的明星品種。根據品目12.11注釋:「本品目的某些植物或植物的某部分可包裝(例如,用小袋包裝)成草本植物浸泡劑或草本植物『茶』。由單一品種的植物或植物的某部分構成的這些產品仍歸入本品目」。因此,大爺們愛喝的菊花茶、小清新的薄荷茶以及網紅界的玫瑰茶都應歸入品目12.11。另外品目08.13和09.09注釋中也提到本品目的某些產品可包裝為草本植物浸泡劑或草本植物「茶」。因此,由單一品種的植物構成的草本茶應根據產品屬性歸入品目08.13、09.09、12.11或12.12等。
有的小夥伴說,我就喜歡枸杞和菊花一起泡。沒問題,你的取向十分正常。但是很遺憾,你的「茶」無法再歸入品目12.11。因為稅則注釋中明確了,品目12.11不包括由不同種類的植物(或植物某部分)組成的產品,也不包括植物(或植物某部分)與其他物質(例如,植物精汁)混合組成的產品。這些產品應歸入品目21.06,例如「具有通便、催瀉、利尿或驅風作用的產品,包括那些據說能消除病痛或強身健體的上述產品」,包括各種熱賣的減肥茶和養生茶,由於小編沒有收到「廣告費」就不一一舉例了。
然而品目21.06並不是包容萬物的大雜燴,其「不包括服(使)用一定劑量後對某種病痛具有防治作用的藥劑」。枸杞和菊花真是個好東西,哪兒都少不了它,有一中藥名曰「杞菊地黃丸」,是在六味地黃丸的基礎上配伍枸杞和菊花而來,用於肝腎陰虧,眩暈耳鳴,羞明畏光,迎風流淚,視物昏花。到了這份上,品目21.06是真容不下它了,品目30.03或30.04才是它的歸宿。另外大家都知道,中藥飲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中大放異彩,並且已有企業將配伍後的中藥材製成零售藥包幫助海外人民抗擊疫情,此類產品同樣歸入品目30.04。
自然的饋贈不分國界,近年來進口草本茶深受歡迎。如洋甘菊、纈草等草本植物盛產於海外,各有獨到之作用,成為中華本草的有益補充,同樣應根據上述歸類原則分別歸入相應品目。好了,小編的保溫杯也該續水了,下回見。
供稿單位:北京海關 稅管局(京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