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興起一股莫名其妙的風,很多人熱衷於將成名的人物,拉下神壇。不僅是當代的一些藝術家,已經作古的人物也未倖免,而魯迅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但是,他所謂的"黑料",也不過是他對待原配的態度,一些人因此說他"薄情寡恩",是個渣男。可是這樣的理論實在是荒謬。
魯迅先生原配
民國時期,一批受過新時代教育的人,開始紛紛要求婚姻自由,這原本是沒有錯的。可是,尷尬的是,要求婚姻自由的人,還有另外一個身份,那就是還是自己母親、父親的兒子。中國人講究孝道,晚清、民國時期也不例外,甚至非常的重要。孝禮為大,導致很多人遭遇了包辦婚姻。
可是,包辦婚姻是沒有感情基礎的,很多的舊式女子,甚至被家中以"女子無才便是德"教育,大字不識,還裹著小腳。在這樣的普遍國情下,一些大家族出身的文豪,也無例外地被家中安排了婚事。魯迅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但是,他提出了反抗,母親拒絕了他。給他和一個叫做朱安的女子訂了婚。
原本,1901年是朱安和魯迅成婚的時間,可當年,魯迅先生獲得了留學的資格。所以二人的婚事,被耽擱。1902年3月,魯迅先生離開中國,只是,雖然他無奈認了這門婚事,他卻提出了條件,他希望朱安家能夠將朱安纏足的腳放開,讓她入學堂讀書。可是,朱安家並非沒錢送女兒讀書,而是認為送女兒讀書很不對。朱安從小被纏足,被教導成了一個很傳統的女性,她會針線,脾氣很好,也很會做飯,但是,卻不識字。傳統的朱家,認為女孩子讀書是壞事,是傷風敗俗。
所以,魯迅先生的提議,讓朱家很為難,以及吃驚。加上,對兒媳婦很滿意的周老太太,心裡也覺得不好,他們很怕留學生魯迅先生,會做出什麼對兩家人來說,都很不好的事情來。果不其然,1903年魯迅先生回家探親,當時的他裝扮已經完全改變,他穿著西裝,剪掉了鞭子,雖然沒有提出退婚,但是也沒有迎娶未婚妻朱安,這讓周老太太很害怕。
魯迅先生和朱安完婚
1906年7月6日,當時已經25歲的魯迅先生,正在東京開展自己的文學創作,但是,突然家中急電,母親病重,讓他回鄉。遠在他鄉的魯迅先生焦急地回到家,等待他的不是病重的母親,而是一場騙局。原來,他家裡人聽到謠言,說魯迅先生在東京,不僅和外國女人結婚,甚至還有了孩子,這才逼他回家成婚。
無奈下,魯迅先生只好和朱安成婚。成婚當天魯迅先生很順從,順利的迎娶朱安,順利地完成婚禮,在揭開蓋頭後,魯迅先生才開始第一次認真看到自己妻子的臉,她瘦小,蒼白,尖下頦,薄薄的嘴唇使嘴顯得略大,寬寬的前額顯得微禿,比魯迅大三歲。成親當晚,魯迅先生並未與其同寢,第二天也是,第三天他就重新回到了日本。
魯迅婚姻評價
而魯迅先生成婚後並不和朱安同寢,也被很多人詬病,說他娶了人家卻讓人家守活寡。可是,我們不妨換一種角度,在家中給魯迅定親之前,他就已經提出反抗,放抗無效,畢竟當時還是晚清,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好,這場婚姻他認了,但是,他提了小要求,希望自己未來的妻子,最起碼識字,結果朱家沒這麼做。母親騙他回家,他回了,讓他結婚他結了。他也一生從未和朱安離婚,一直供養著她,一直到魯迅先生去世。
所謂的讓朱安朱安守活寡,更是讓人無奈,魯迅先生是個人,有思想的人,從他和朱安結婚,他從未見過他,一直到他學成歸國,他和朱安也只是見過幾面的陌生人,他不動她,善待她,怎麼錯了?難道和一些民國大佬一樣,家中和糟糠之妻生孩子,外邊也不耽擱納妾、談戀愛才好嗎?
更何況,這場悲劇的婚姻,受害者是兩個人,魯迅先生從和朱安結婚後,從未和她同寢不假,但是,先生自己也過了20年的禁慾生活,一直到他四十多歲遇到許廣平,他也從未濫交。魯迅多次對友人說:"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負有一種贍養的義務,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他已經是包辦婚姻仁至義盡的代表了。
可能有些人,要提胡適,可是胡適的婚姻中,只要家中有女性來做客,江東秀就去和人吵架。胡適先生的愛情經歷也是非常的豐富,不然江東秀也不會說要拉著胡適的孩子一起去死了。這樣的婚姻幸福嗎?魯迅先生是一代文豪,他不動朱安,不是因為薄情,禁慾20年,也不是不給朱安機會,而是人與人之間的鴻溝,有時是難以跨越的,就算現在,人與父母之間的代溝都不好消解,何況是一代文豪和不識字的女人呢?
即便是在44歲,他遇到了他的愛人許廣平,可是為了朱安,他一生都沒有真正讓許廣平成為自己真正名正言順的妻子,因為他知道,在當時,一旦離婚,朱安所遭受的,會是怎樣的非人待遇,甚至是死亡。朱安和魯迅的婚姻,對二者都是悲劇,是時代造就的悲劇。
魯迅先生以自身為犧牲,想要在不違背本心的情況下,也對朱安的傷害降到最少。這樣的魯迅先生,在當時那個糟糠之妻下堂而去屢見不鮮的時代,難道不是個好人嗎?他做的有何不好嗎?為何在百年之後,要被人非議?被人構陷?連他最大的犧牲也被人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