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不久的5月10日,適逢母親節,不少人都會在社交網絡上表達自己對母親的祝福或是抒發個人身為母親的感慨。不料,剛剛成為媽媽不久的Papi醬發布的一條個人微博,卻引爆了一場關於「冠姓權」、「獨立女性」與「爭取女性平權」的網絡的輿論爭端。「冠姓權」究竟代表著什麼?究竟什麼樣的女性才能被稱作「獨立女性」?「爭取女性平權」的聲音又該是什麼樣子?
在這裡,我想用一句話以作回應:平權,請從尊重每一位女性的自主選擇開始!
事件緣起於剛過去不久的5月10日母親節,這本就是不少人在社交網絡上為母親送上祝福,或者是抒發個人身為母親的感慨的日子。剛成為媽媽不久的Papi醬,同樣選擇在這一天發表了一則個人微博。微博稱,自己過去覺得考驗累、拍視頻累、熬夜開會累、構思視頻累、出差累、拍戲累……現在真正做了母親之後,才發覺這是最累的事情。由此她向天下母親送上祝福,祝福大家母親節快樂。評論區大片的祝福裡,也有一些不同的聲音。一部分網友翻看到Papi醬前幾天一則分享自己的育兒日常的微博,其中提到自己兒子的小名叫「小小胡」(Papi醬老公姓胡)。正是這個稱呼,引起了一些網友的不滿。有微博評論道:「Papi醬生娃過後變得好疲憊啊,但是孩子還是隨父姓!」隨即引發了大量網友的討論與關注。
部分網友認為Papi醬曾經通過公開發言塑造的「獨立女性」形象已經崩塌,成為了需要讓渡孩子的冠姓權、被婚姻關係與孩子束縛、被傳統的「男尊女卑」觀念規訓的可悲的傳統女性。並由之引發了一眾具有共同觀念的博主的指責,甚至後期出現了大範圍使用「婚驢」等侮辱性詞彙去攻擊Papi醬的情況。另一方面也有很多網友支持Papi醬,認為孩子跟誰姓是Papi醬所處小家庭自己商量的問題,別人無權插嘴,更與她是不是獨立女性無關。隨後Papi醬將自己20年的一條質疑「挑刺狂魔」的視頻放在微博置頂疑似回應。
在對這件事做出回應前,首先我們需要釐清幾個在這次事件中反覆被提到的幾個概念。
首先,直接引起爭議的「冠姓權」,即孩子跟隨自己姓的權利。在一些女權主義者看來,現在社會中人們會自然而然地覺得孩子隨父姓是正常現象,這說明冠姓權長久被男性把持,因此她們認為,要爭取男女雙方平等的權利,就需要女性也能普遍地擁有冠姓權,即「讓孩子隨母姓不再成為一件奇怪的事」。背後的女權邏輯在於:「冠姓權」代表了男性是傳宗接代的重要傳承人(傳姓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社會「重男輕女」的根本原因。
其次,在女權主義者爭取冠姓權時,往往有出現用「婚驢」指責那些讓孩子隨夫姓的女性。「婚驢」即是一部分女權主義者對所謂適應男權社會婚姻規則的女性的蔑稱,指那些在婚姻中,像驢一樣笨,被剝奪了很多卻還在傻樂的可悲女性。(與之相似的蔑稱還有「胎器」、「拜屌癌」、「蟈蝻」等)
最後,本次事件中Papi醬被指責不再屬於的「獨立女性」,一般指當今社會中有自己工作、事業、收入,經濟上獨立、人格上獨立、情感上獨立,不受男人或長輩等群體約束,有強烈的自我支配意識的女性。
在明白這些概念的基礎上,我們將目光重新投入本次事件的爭議焦點。
第一個焦點:女性該不該爭取「冠姓權」?「冠姓權」究竟在男女平等方面能產生多大的影響,又有一個怎樣的地位?
首先從法律層面上講,我國明確賦予了女性和男性相同的「冠姓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寫明:「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這裡明確表示,父母在子女出生後,可以通過協商作出冠姓的決定。可以說,現今我國的「冠姓權」,在法律層面上早已不需要女性再去爭取。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姓氏來源與歷史上父承子繼的財產繼承制度有關,也一度受有重男輕女傾向的傳統宗法制影響,但我國法律在這一方面是不斷朝著男女平等與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原則發展的。國民政府時期民法規定,「子女從父姓,贅夫的子女從母姓」,後來修改為徹底的「子女從父姓」。新中國1980年婚姻法第十六條則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現在的婚姻法刪除的「也」字,則進一步突出了父母雙方對子女姓氏決定權的平等。事實上,在我國法律規定裡,子女的姓氏是相當自由的,儘管在子女出生時無民事行為能力階段,父母確定子女姓氏是行使親權的體現,但子女在成年後,可以通過姓名變更手續自行更改姓氏。而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親生子女與繼子女在這方面也享有完全相同的權利。
其次,從社會習俗方面談,我國的確存在「子女隨父姓」的普遍情況。但這種情況形成的原因更多是我國社會傳統習俗的延續與流變,不能簡單與歧視女性劃等號。正如很多女權主義者所言,現在社會中人們會自然而然地覺得孩子隨父姓是正常現象。當然,這裡面不乏女性的總體地位依然低於男性的社會客觀背景,但我們更需要考慮到的,往往是幾千年的傳統所產生的慣性思維的問題。這種「習慣」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消除的。除此以外,冠父姓較多還存在著其他不同的原因,比如父親這邊的姓氏比較方便取名?或者子女自己更喜歡父親一邊的姓氏?.....很顯然,我們並不能直接把冠父姓等同於歧視女性。
再舉兩個類似的例子吧,聯合國1979年就在保護婦女權利的法案中明確把強制女性出嫁后冠夫姓以及所生子女冠父姓列為對女性的性別歧視,但到現在只有40多年的短短時間,即使在男女平等觀念更為突出的西方社會,仍有不少女性保留了結婚后冠夫姓的習慣。而美國大法官魯斯·巴德·金斯伯格、法國女權之母西蒙娜·韋依都冠了夫姓,她們也是所謂的「假女權」嗎?我國絕大多數女性不冠夫姓,難道我們就真的做到了比西方更加男女平等嗎?事實上,如果姓氏傳統能在短短幾年的女性解放運動中就被徹底根除,那麼它又緣何能被稱之為源遠流長的傳統習俗呢?
正因為以上種種,至少現階段我並不認同把冠父姓(或冠夫姓)與否變成判斷「真女權」、「假女權」或者是「可敬的獨立女性」、「可悲的傳統女性」的標準。女性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社會習俗上都可以要求子女跟自己姓,但我們不應該激進地要求全中國的女性都立馬拋棄原有的習慣,給孩子就地改姓不是嗎?
第二個焦點:獨立女性究竟是什麼樣的?我們應該如何追求男女平權?
正如上文所談,獨立女性指的是經濟、人格、情感上獨立的、有明確自我支配意識的現代女性。獨立女性,最最重要的特質就是能夠擺脫他人的指指點點與幹擾,自己為自己做人生的各種選擇。部分激進的反對者在不了解Papi醬家庭內部協商的情況下,就不斷指責她「被脅迫」、「被規訓」。那麼請問,這些激進的反對者們難道不是正在對別人的人生指指點點嗎?這難道是想將一位可能的「獨立女性」變得不再獨立嗎?
不要為了反抗一種桎梏,而建立一種新的桎梏。這句話不僅適用於這裡,更適用於更廣泛的領域,例如,追求男女平權的道路。
「一直以來,社會的認知就是女人生來要當媽媽,並把這視作理所當然的事情。可是如果有些女人天生就不是當媽的料呢?有些女人就像一生不結婚、不要孩子,想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自己身上呢?我們的社會應當給這些人自由選擇的權利。——其實,女權說到底應該是一種自由的選擇權,一種我們可以做出任何選擇,而不因為性別受到非議的權利。嫁人或者不婚、家庭主婦或者科學家、平平淡淡一生或者活到老學到老,選擇的結果並不是重點,重點的是這些結果都是我們自由意志的選擇。」
請不要因為性別,或者任何外在的東西給自己設限、給女人設限、給各種各樣的人設限。這,才叫平權。
那些如Papi醬一般僅僅因為讓自己的子女冠父姓而被扣上「婚驢」等侮辱性帽子的女性,是這場輿論戰爭中被無情當做靶子的犧牲者,也是目前部分激進女權主義者搶來攻擊的槍炮。
說是犧牲者,因為批評者一開始就是帶著不少的失望情緒去看待她的。畢竟她在婚姻關係與財富地位上都處於上風,女權主義者期待她能像之前宣傳「核心家庭」那樣帶頭打破固有的冠父姓習俗。但在這個問題上,她帶頭固然好,如果不帶這個頭也不該被貼上各種標籤加以批判,甚至以諸多侮辱性的詞彙去攻擊她。
說是槍炮,因為在這次事件中,反對者們無視Papi醬本人意願,把她拖出來當開路先鋒的行為,其實是無視邊界感、侵犯她本人權利的體現。刷微博刷到了一張圖,覺得這個可以為我所用,就拿別人的人生作為抗爭的切入點大做文章,哪怕目的再怎么正確,方式也是錯誤的。試想一下,如果Papi醬僅僅因為是一個公眾女性,就可以隨意地被選擇成為一個為平權目的而「犧牲」的人,這難道不是把一個活生生的人異化為追求女權的工具了嗎?
我們應該鼓勵女性向「獨立女性」發展,女權也是應該被追求的。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實際上我們應當追求的是男女的平等權利,而不應該是女性高於男性的權利,不要讓平權成為女尊。同時,這個追求過程中也不應該把任何人當做工具,不能把任何不符合自己理想標準的人當做靶子或槍炮。如果我們但見著已婚女性就叫「婚驢」、誰的孩子隨父姓她就立刻降級為奴隸、一聽見結婚就默認對方已經正在或即將生活悲慘充滿不幸......總之口口聲聲為了女性權益,但字裡行間見不到一句對個體的尊重,且字字句句都是單方面臆想出的苦難,以及基於此對女性個體不斷譏諷和貶低......這不是平權,只是選擇性地漠視了那個被口誅筆伐者的人格權利。
在焦點問題之外,我們仍能看到些什麼,比如網絡匿名性下滋長的輿論戾氣,比如傳播中情緒與觀點打敗理智與事實,比如部分女性被父權社會規訓後存在的潛在厭女症......我們理應不斷反思。
但是,請容我再次強調一句吧:平權,請從尊重每一位女性(甚至只是每一位個體)的自主選擇開始。
文/沈芯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