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聲明:本文不宣傳宗教,僅為歷史科普文
古印度是一個特別重視宗教的地區,這裡誕生了許多宗教,這些宗教對後世的影響至今仍然存在且發揮著作用。而印度教(即古代的婆羅門教)就像一條惡龍(印度教和種姓制度綁定),纏住了印度人民數千年,在這期間湧現出了不少屠龍勇士,但是惡龍至今仍在。
以「法」、因果報應和再生為基本原則的種姓制度,與印度教相輔相成。最初,雅利安人信奉的部落神都是自然力的化身(自然崇拜),如因陀羅為雷和戰爭之神,阿耆尼為火神,蘇摩為神聖的令人致醉的蘇摩液之神。這些自然之神對遊牧民族是很適合的,但是,當雅利安人定居下來改營農業時,他們就不得不轉向新的神。因而,出現了印度教的"三大神"——造物主梵天、仁慈的保護神毗溼奴、強大的毀滅之神溼婆。這些新神,尤其是溼婆,與在印度河流域的遺址中的發現物驚人地相似,而這並不是偶然的。因為那時,雅利安人自然會套用當地古代農業文明(即消逝的印度河文明)在數千年中形成發展起來的一些宗教思想和習俗。
與這些新神相伴而來的是,權力愈來愈集中到祭司階級即婆羅門的手中,這一變革可能也是來自雅利安人之前的宗教傳統。婆羅門在某些地區與印度文明中的土著宗教領導人發生交往,在交往中,大概學會了後者的一些巫術和習俗;那時留下的一些遺蹟也顯示了祭士集團統制一切的濃烈氣氛。不管在遙遠過去的歷史原型是什麼,婆羅門有效地利用了他們精通的《吠陀經》即讚美詩。這些讚美詩在舉行宗教儀式和獻祭時被大聲朗誦。它們通過口頭代代相傳而留傳下來,由於它們在人們心目中是非常神聖的,所以被逐詞逐音地熟記。作為這一寶貴遺產的保管人和傳送者,婆羅門能夠以高於世俗貴族剎帝利的印度社會領導人的身份,宣稱並實施自己的主張和要求。
隨著時間流逝,婆羅門甚至通過強調他們所主持的宗教儀式的重要性,來向神的地位提出挑戰(中世紀羅馬教會也有成為事實上的「上帝」的圖謀)。他們在用來闡釋《吠陀經》和指導宗教儀式的一些手冊《梵書》中,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這些要求常常是不成熟的思索與支持教士種種權力的精明方案相結合的產物。在一個較世俗的社會上,婆羅門由於他們的職責所具有的神聖性質而享有很多特權和豁免權。而向婆羅門贈送禮物的人則得到保證,他們將在今世和來世獲得一定的報答(羅馬教廷的贖罪券以及佛教的進奉香火也有相似之處)。並且對"土地」這種禮物的評價最高,因為它"解除了贈送者的一切罪孽"。婆羅門得到大量的地產,甚至包括整座村莊。
除此之外,婆羅門還免交各種捐稅,因為人們認為,婆羅門巴以自己的虔誠行為清償了這種債務。由於婆羅門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所以他們不得被判處死刑或任何類型的肉刑。最後,有關法、因果報應和再生的教義實際上也為婆羅門控制人們的心靈提供了不可抗拒的手段。因為,如果一個人在生活中的地位是他過去所作所為的必然結果,如果一個人對來生的希望完全取決於他是否能忠實地奉行所規定的種姓義務,也不管它們也許是多麼麻煩或多麼卑微,那麼,這個世界上也就不會有什麼個人作決斷的機會了。
到了公元前6世紀,此時的古印度正處於列國時代,即俗稱的十六國時代(類似於戰國七雄)。國與國之間徵伐不斷,種姓間矛盾尖銳,社會動蕩促進了思想文化的變革(類似於中國的魏晉南北朝)。在這樣的背景下,各階層的新思想、新宗教如雨後春筍般蓬勃而發。婆羅門的種種要求和強徵勒索是公元前6至5世紀印度進行宗教改革的一個重要因素。另一因素是經濟發展造就了一個富裕的平民(其中的商人)等級即吠舍種姓,吠舍種姓對在它之上的兩個種姓享有種種特權極為不滿。此外,婆羅門與非雅利安人之間的關係非常緊張,因為雖然非雅利安人可以被吸收為印度教信徒,但他們對祭司居支配地位很不滿(這些情況在歐洲的宗教改革中也同樣出現)。現在一般認為,佛陀所屬的尼泊爾山區的釋迦部落屬於黃種人。這些因素相結合,促成了那些世紀裡印度宗教界和知識界的動亂。對自由的要求提出——自由是一種比規定的宗教儀式和死板的教義更富有意義且令人滿意的東西。
動亂的一個表現就是出現了苦行主義的趨向。在最有活動能力和才智的人中間,有一部分人開始與社會疏遠,往往採取自我流放式的修行途徑,沉浸於純粹的內心反省(中國的魏晉時代同樣出現了玄學)。他們發展了種種訓練(瑜伽修習)心不弛散、最後進入出神或入迷狀態的修行方法。那種出神或入迷的狀態,神秘主義者稱之為"啟蒙",無神論者稱之為"自我催眠"。當時,這些人反對婆羅門教對思想領域的控制,質疑吠陀權威、反對祭祀、反對婆羅門至上。他們認為,人人都可出家,自立宗派以求解脫,這些人的思想被稱為「沙門思潮」。而勢力日益增長的剎帝利種姓也對婆羅門種姓不滿,湧現了傑出的思想代表人物。除了剎帝利的代表,其他各個階級和階層紛提出了各類主張,古印度的思想文化領域出現了百家爭鳴的局面,不過大部分流派和學說已經失傳。
根據殘存的文獻資料,最激進者為順世論派,他們稱自己的教義是流行於群眾中的觀點,漢譯佛經稱其為「順世外道」或「世間行」。順世論派強調物質第一性和眾生平等,認為世界由地、火、水、風四大元素構成,一切存在包括生命皆產生於物質,反對婆羅門的神諭和預言,否定《吠陀》聖書的權威以及婆羅門教宣傳的靈魂不死、輪迴轉世說和殺生祭祀等繁瑣禮儀,揭露社會上層發財致富的黑暗現實,激烈抨擊種姓制度,此外還反對其他宗派流行的禁慾苦修之說。順世論派反映了下層群眾的利益和要求,對宗教權威和統治者極具顛覆性。很自然地就遭到了殘酷的迫害,被以婆羅門教為首的宗教派別視為異端。在統治階級的文化高壓下,順勢論雖然帶有明顯的進步性,但在當時卻難以生存,以致思想文獻全被毀滅。後人對其思想內涵的了解,基本來自當時反對派的文獻中將順勢論觀點援引為攻擊對象的片段描述。
宗教改革運動只有兩個成果一直存留到現在,那就是耆那教和佛教。這兩個宗教的創立者可能開始時都是苦行者,後來以相似的方式向婆羅門的地位提出了挑戰。
耆那教的思想早在公元前7世紀就已傳播,但是使其正式形成並成為一個有制度的組織的,是教主大雄(約公元前540-467年)。他出生於一個非雅利安人的貴族家庭。30歲時拋棄世俗,出家為一個赤身裸體的苦行者,漫遊12年後得道。他建立的教派的成員稱為耆那教教徒,即耆那(勝利者)的信徒,耆那是他的稱號。耆那教義中的一個基本原則是,不僅動物和昆蟲,而且還有"木石」和「樹",都各有一個獨立的靈魂。因此,他強調尊重任何形式的生命的重要性。耆那教的教士去履行職責時,都先要清道,以免踩到任何小蟲。虔誠的耆那教教徒還要用布蓋住鼻子,以防止小蟲吸入鼻孔。今天,大約有100萬耆那教教徒居住在西印度,但是他們對印度社會的影響比其人數所預示的要大得多。殺戒即非暴力主義這一主要教義的提出,應歸因於耆那教教徒和佛教徒;這一教義最後為印度教的一般團體所接受。聖雄甘地雖然不是耆那教的成員,但他受該教教義的影響極深。
耆那教從未傳播到古印度以外的地方,但是佛教則不同,在歐亞中部、東亞和東南亞成為一股強大的力量,對古代歐亞核心區的形成起了重大作用。就印度而論,佛教的意義在於,比起耆那教,它向印度教(即婆羅門教)提出一個更為根本的挑戰。佛陀不能容納種姓或婆羅門,而且象後來的新教徒那樣,認為聖典也應為俗人所理解。因此,他用恆河平原的方言傳教,並避開巫術、獻祭和晦澀難解的經文。
佛教除了在外部世界獲得驚人成功外,在印度本土也成為印度教的重要對手達數世紀之久,阿育王統治孔雀帝國時將佛教奉為國教(其廣泛傳播佛教,使其發展成為世界性宗教)。但是它從未真正成為居統治地位的宗教信仰,從公元600年起漸趨衰落。到12世紀末,也就是穆斯林到達印度之時,它僅存在於少數幾個地方,並處於沒落狀態。這一偉大的宗教從其誕生地反常消失的一個原因是,它未能為應付通常的生活中的危機作好準備,未能為出生、結婚、去世和俗人生活中其他一些關鍵性的轉變提供種種儀式(即不能完美融入世俗生活)。對比之下,婆羅門教則準備好自己的種種禮儀。這一事實保證他們儘管道到改革者們的攻擊卻仍能生存下去。此外,更重要的是,婆羅門教自己也進行了改革(以內部改革對抗外部衝擊),他們的社會基礎也更深厚,與普通大眾的接觸也更為廣泛。他們在富於哲理性的經典《奧義書》中,提出了他們自己的通向自由和解放的道路。
婆羅門教士教導說,瀰漫宇宙的最高精神是婆羅門——一個具備一切知識和知覺的生命體。他是宇宙靈魂和無孔不入的精神,其他一切都不過是一種幻覺。個人靈魂——"自我",是最高精神的一朵火花。它通過輪迴不斷地變換狀態,直到經重新吸收為婆羅門而獲得解放,識別個人靈魂和宇宙靈魂是獻身於宗教的人通過修行、反省和退出感覺世界而試圖達到的最終目標。因而,印度教信徒中追求真理的人能夠拋棄世界。
雖然佛教作為一個還在世界從事活動的宗教信仰已在印度地區基本消失,但由於它的基本信條已為印度教所吸收,所以它的部分思想至今仍存在。印度教的反改革之所以獲得勝利,正因為它接受了佛教的思想,以內部改革對抗外部革命來實現自救。實行自然崇拜、獻祭和權力贖罪的原始印度教,已被《奧義書》的哲學、殺戒的憐憫以及法的精神戒律和道德戒律所改變。
儘管古印度歷史上曾經出現了無數反對印度教的屠龍勇士,謀求改變社會上層的順世論派被徹底消滅,其它宗教不過是和印度教(即婆羅門教)爭奪地位,屠龍勇士最終未能屠龍。印度教這條惡龍至今仍然纏繞著印度社會,如果不能根除這些重大弊端,印度很難強大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