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著名哲學家卡爾·雅斯貝爾斯所寫的那樣,希特勒統治下的德國,即1933年至1945年的納粹德國,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戰犯國。希特勒、戈林、希姆萊,他們被稱為國家最高代表,向那些「臣民」下達充滿罪行的指令。
德國在二戰中犯下的最嚴重的罪行,莫過於聽從「國家元首」的命令,對全歐洲的猶太人進行慘絕人寰的滅殺。納粹黨衛軍佔領波蘭後,在波蘭建立集中營,將歐洲境內的猶太人送往毒氣室殺害。600萬猶太人被德國人在集中營裡殺害。奧斯維辛、特雷布林卡、索比堡、貝烏熱茨、海烏姆諾和馬伊達內克……這些集中營的名字,應該在全人類的腦海中猶如警鐘般長存,並且永遠不該被忘卻。
1945年戰後,仍有幾千名曾經在奧斯維辛集中營工作的納粹黨衛軍成員躲在東、西德的人群中生活著。光是想到這點,就讓德國的司法部門感到可怕。2015年8月就是法蘭克福奧斯維辛審判結束50周年。這一審判是德國歷史反思進程中的一大努力,但還不夠,這一審判好比熱石上的一滴水,會很快蒸發。
對那些在納粹德國時期自願跟隨希特勒的大量德國民眾,德國司法部門將他們認定為「群體幫兇」,因此他們只會承擔有限的罪責。雖然德國司法部門發現了上百萬件謀殺罪行,但只能夠對那些犯下嚴重謀殺罪行的犯人進行審判,因此只能對很有限數量的犯人定罪。
然而,如果從國際社會的角度來觀察德國接受歷史的態度和做法,德國還是做出了努力的。二戰時期,歐洲地區的國家如德國、奧地利、匈牙利、羅馬尼亞,以及遠東地區的國家日本,都犯下了戰爭罪行。這其中,很多國家至今都沒能夠足夠地甚至根本沒有直面歷史和正確對待歷史。對它們中相當多的國家而言,通過自己的司法程序來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是根本都不會考慮的事情。因此,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德國在這方面還是做出了一些努力,並且做成了一點事情的。
一方面,我們要對納粹罪犯進行司法追蹤、訴諸刑罰;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捫心自問,我們是否擁有了足夠的歷史自覺意識以及反思文化。並不久遠的德國二戰歷史、納粹時期等,都已牢記在德國人的心裡,成為歷史自覺意識的一部分。紀念園、紀念日和紀念碑,時刻提醒著德國人永遠不能忘記過去。德國不是一個會遺忘歷史的國家,絕大多數的德國人都對德國的歷史有著清晰的認識,對納粹德國有著系統的認識,知道德國在戰爭中犯下了不可消弭之罪,並且在歷史懺悔席上永遠有著自己的位置。1945年後的德國向人們展示得再明顯不過,那就是一個民族只有清醒地反思歷史和過去,才能夠生存於世。這種認識必須基於道德和公正,並且必須通過直面歷史、勇敢地研究歷史才能得到。
(作者為弗裡茨·鮑爾研究所研究員,德國二戰反思態度課題研究負責人)
《 人民日報 》( 2015年05月20日 2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