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我的公公又再次住院了,九十歲的老人了,近些年幾乎每年都住院一到兩次。他患有心衰、腎衰、肺病等一系列重症。但這次住院,除了給他做一些常規檢查和對症治療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讓我快八十歲的婆婆,能休息幾天。雖然她還每天都去醫院陪著我公公,但她的焦慮和疲憊在這幾天,能暫時得到緩解。在我們上一代的家庭結構中,擁有龐大的家庭是非常常見的。延伸的家庭成員之間住在互相相隔僅數裡的地方,方便照顧。主要照顧者和被照顧者也能得到附近親戚、朋友和鄰裡的幫助。
今時不同往日,如今家庭規模縮小很多,並且分散各處居住。我和先生經常會回去照顧老人,但主要任務還是落在我婆婆身上的,吃飯,吃藥、個人衛生、採購、準備早飯和晚飯等等,每天的這些重複的事情,佔據了我婆婆大部分的時間,令她的身體和精神非常焦慮和疲憊。老人不願意和我們一起居住,也不願意僱傭24小時的保姆。僅僅有個小時工會每天過來兩個小時幫他們做午飯和幹一些家務活。長期照顧失能或半失能老人,是一個孤獨的世界。
中國正在逐漸進入超老齡化社會,2015年的時候,我國60歲以上的人口就已經超過了2.22億人,60歲以上人口所佔總人口的比重達到了16.15%,預計在2020年,老年人口將會突破2.5億人,屆時60歲以上人口所佔總人口的比重將會達到17.17%。預計在2025年,60歲以上的人口將會突破3億人,中國也將成為超老年型國家。可以看出中國人口老齡化的問題已經迫在眉睫,老年人口所佔總人口的比重,已經遠遠超過了國際通用的老齡化標準。長期照顧年邁、半失能、失能老人,對很多家庭來說,都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這挑戰中,有一項更為關鍵,就是對長期照顧者的照顧和支持。我告訴了家中老人,無論他們是照顧者還是被照顧者,他們都享有以下這些權利:
我有權利被直系親屬告知真相併且被他們所支持。
我有權利心煩生氣,當我知道關於我的照顧對象不好的消息時。
我有權利在適當或不適當的時候談論我的照顧對象的病情。
我有權利提供建設性的反饋,以一種冷靜確定的方式面對醫療專家及周圍親戚朋友的關心。
我有權利不同意我的照顧對象的意見,儘管她/他是病人。
我有權利不接受任何我的照顧對象讓我感到自責、生氣或抑鬱的行為。
我有權利尋求外部幫助,儘管我的照顧對象可能只接受我的照顧。
我有權利同時兼顧我自己和照顧對象的需要,這不是自私的表現。
我有權利享受自己的健康,並設法維護保持健康。
我有權利承認自己的忍耐力和力量的不足。
我有權利從照顧對象那裡接收到關心、情感、原諒和認可。
我有權利在與被照顧者,及其他家庭成員交流的過程中保持言論自由,身心不受虐待。
我有權利哭。
我有權利生氣、抑鬱,偶爾表達不好的情緒。
我有權利做一些僅僅只為自己的事情。
我有權利嚮往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