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子回娘家的風俗
胡順安
「風吹著楊柳
唰啦啦啦啦啦
小河裡水流嘛
譁啦啦啦啦啦
誰家的媳婦,
她走得忙又忙呀
原來她要回娘家
……」
鄧麗君原唱的《回娘家》是我們耳熟能詳的歌曲。每每聽到這個歌曲,心裡自然會湧出別樣的愉悅感。
回娘家,在中國北方又稱「走娘家」。作為一種古老的中國民俗文化,它有著許多講究。
在古代中國,出嫁女子通常一年有三個時間是必須回娘家的。第一是新婚兩三天後,俗稱「回門」(因民間叫閨女出嫁為出門。回娘家故而自然就成了回門);第二是大年初二回娘家,被稱作「迎婿日」;第3次,在南方主要是端午節,稱為「送五月端」。個別地方回去的時間為重陽節,稱之「送九月九」。而北方則通常選擇在中秋節之前一兩天,給父母送去過中秋節的禮品。個別地方還有的是在正月十四,稱為「送燈籠」,中國地域廣闊,各地風俗略有不同,但大同小異,總的含義應該是相近的。
一,新婚之後兩三天的回門。這是最為重要的第一次回娘家。
中國民間婚俗文化源遠流長。漫長的歷史歲月中,每一個地方都形成了各自獨有的特色習俗。雖然差別萬千,但有一點還是具有共性的,即新娘結婚後不久的「回門」。
回門,就是在結婚兩三天的時候,新婚夫婦一起去女方娘家探親(有的地方是在結婚第二天回娘家,有的則是在第三天)。這種風俗在古代叫「歸寧」,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形式,一直延續到現在。
女人新婚之後第一次回娘家,有一定的規矩。首先,新婚夫婦必須作伴一起回門,不能單人回去。否則,被視作不吉利。而且回門的時間宜安排在上午(祥氣東升),不要選擇下午(日落西山);其次,女婿要根據當地風俗準備一份厚禮,呈給嶽父母。所有準備的禮品數量一定要是雙數,圖個吉利,意為成雙成對。絕不能為單數,這是禮儀非常忌諱的事情;第三,嶽父母也會給新女婿準備豐厚的歡迎宴,方便時還可能找幾個陪客,一方面表示對女婿的重視,另一方面也是希冀女婿今後善待自己的女兒。
在古代,交通不便,回門可能是女兒身份回娘家的最後一次機會,或者說女兒出嫁之後有了自己的家庭生活,回娘家的機會越來越少。因此,人們十分重視這樣一個婚俗。在有講究的大家族,嶽父母會藉機教育小夫婦如何生活,包括互相包容,孝敬公婆,和睦鄰裡,善待親友,勤勞節儉,等。
其實,「回娘家」在古代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而這件事情只能在娘家做。
眾所周知,中國古代女子通常足不出戶,社會地位非常低下,缺乏獨立性,多依附男子生活。因而,女子的貞潔顯得尤為重要。一般情況下,女子出嫁之前,是沒有性生活的。這就導致女子在新婚之夜的性生活方面表現出羞澀,恐懼和無助。閨女回娘家之後,可以小住數日,將自己在新婚之夜的經歷向母親傾訴,母女坦誠交流。當然,很多時候都是母親主動探問和指導。這對女兒未來夫妻生活也有很多益處。
在中國古代,人們崇尚「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道理。女子出嫁了,就很難有機會繼續回娘家久待了。因此,「回門」無疑是給了女子一個名正言順的回家機會,也緩解了她未來的思念之情。
時代在發展,婚俗在變化,但是回門這種傳統形式卻一直延續下來,說明了它存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當然,在某種意義上,這也體現了一對夫妻的形成,對兩家人的巨大影響。
二,正月初二的回娘家。
有一句民諺說:
「正月初二路上看,儘是小生(傳統戲曲角色行當之一,指扮演青少年男子)和小旦(青年女子)。」
說的就是大年初二這一天,滿大街都是提著禮物、準備隨妻子回娘家的男子。
每年正月初二、初三(如果嶽父母健在,通常選初二;只有嶽父/母一個人,則多選初三。倘若嶽父母均辭世,則一般選擇初四),中國各地出嫁的女兒要回娘家,夫婿要同行。所以,正月初二這一天俗稱迎婿日或「姑爺節」。
出嫁女兒回娘家時不能空手,要攜帶禮品,稱作帶手或伴手。還要準備一大袋的餅乾、糖果等,由母親分送鄰裡鄉親,一如過年的情景。如果家中有多個女兒的,而這些女兒又不在同一天歸來,那麼,就要來一個分一次,禮物頗薄,只是略表心意罷了。然而,它反映的卻是「禮輕情意重」,表達了姑娘對鄉親的切切思念與不忘之情。
出嫁的姑娘回到娘家,若娘家有晚輩,當姑母的必須再掏腰包,儘管母親曾代其出過禮品,可這一次意義不同。
初二這天,出嫁的女兒回娘家探訪,可以小住。因為女兒出嫁後,在婆家操持家務,伺候公婆,還有應付各種人事關係,甚是辛苦,所以娘家會趁女兒回家的機會挽留小住數日,名曰探親,實為休息,也方便陪同娘家人暢敘情誼。
出嫁的女兒在大年初一這天是不能回娘家的。
民間認為,大年初一這天是辭舊迎新、陰陽交配的日子。如果此時容留出嫁的閨女將有外來的晦氣不吉利,同時很可能因此而讓娘家敗落。
正月初二,天地陰陽交配已經完成。所以,多地民間約定成俗,出嫁的女兒只有在初二以後才能回娘家。
在舊時代,有一種觀念叫:「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出嫁女兒平時忙於自己的家庭生活,很少回娘家探望,聯繫不多。在大年初二回娘家,也正是出嫁女兒藉機對父母表達孝心的時刻,也與娘家人聯誼和回味舊情。表示濃濃的親情不會因為距離而疏遠,反而因為春節期間的相聚而更加濃厚。
俗話說:「一個姑爺半個兒」。大年初二,「姑爺們」帶上禮物去看望嶽父嶽母,也正是他們對嶽父母表達關愛的機會。
女婿來了之後,要給嶽父母拜年,還要帶些禮品去嶽父母血緣關係比較近的親戚家拜訪問候,聯誼敘舊,也是中國人和諧家庭觀的體現。
大年初二回娘家的時間,要在中午12點之前趕到,還有,帶禮物應該帶雙數,不能是單數,即使給紅包也是一樣,紅包的個數或者紅包內的金額數應該是雙數。
另外,娘家對於收到的禮物,不能全數手下,應該讓女兒帶回去一點,叫「回禮」。
還有的地方,連飯桌上的菜都有講究。其實,伴隨著時代進步,年輕人已經不懂或不重視這些風俗了。但入鄉隨俗,禮包和禮金的雙數還是注意一下比較好,因為還是有人在意的。中國是禮儀之邦,別因這點細節讓人說你沒有禮貌,不懂禮數。
相隔十裡,風俗迥異。有的地方大年初二,女兒在娘家可以吃晚飯後再走。有的地方則不能在娘家吃晚飯,必須在晚飯前離開,到農曆二月二日再回去住一晚上,初三中午前離開。現如今,這些講究已經淡化了。個人覺得如果離得很遠,或者很少回娘家,或者其他原因比如車子壞了等。當然多住幾天也是無妨的。
目前來看,我國大部分地方的風俗,出嫁閨女都是正月初二回娘家。而且回去後女子應主動造廚做飯,不能自己當做親戚一樣坐等吃飯。女婿也應該和嶽父母大人好好聊聊天,多說一些感激的話。多說生活舒服,工作順暢,讓老人放心。其實這些習俗,反映了中國的禮儀和孝道,應該得到很好的繼承和發揚。
三,第三個回娘家的日子。
第三次回娘家的這些時節點比較隨意,不是那麼嚴格要求或約定俗成的禮儀,各地風俗不同。
有的地方是在五月端午回娘家,俗稱「送五月端」;有的地方是選擇在中秋節,或重陽節回娘家去探望父母,稱為「送九月九」;還有個別地方是正月十四,稱為「送燈籠」,比較少。
其實,這些都不如前兩者回娘家的現象普遍和儀式隆重,而且沒有固化規矩。本文不再做詳細探究和講述。
有時候,嶽父母為了能讓出嫁的女兒經常回來看看,就會刻意親善女婿,或親善外甥(女),以期通過他們能督促或拽著女兒經常回娘家探望。
從目前國內的普遍現象看,春節和中秋節是我國兩個重要的傳統節日,在不同的地區,有著各種各樣的風俗習慣。
如今,獨生子女比較多。結婚之後,過節回誰家,成了已婚男女每年都要面臨的「選擇題」。有些人因為意見不統一而鬧彆扭。當然,肯定有許多人相處融洽,沒有這樣的煩惱。
比如說春節,大部分人都會遵守的一種習俗,出嫁閨女過年普遍是在婆家過年,初二回娘家,這個應被稱為是一種吉利的風俗習慣。
如果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很多年輕人也沒有太關注這種習俗了。為了公平對待雙方父母,他們經常可以穿插著回家過節,今年在婆家,明年在娘家。或是五一、國慶節回娘家,春節和其他節日在婆家。
當然,由於平日工作繁忙,整年在外奔波,遇到重要的節假日,夫妻兩人也可以「帶上笑容,帶上祝願」,帶著雙方父母一起出遊,或者把雙方父母接到一起過節,讓原本的「兩家人」變成一家人。為大家提供一個絕佳的團圓機會,高高興興敘敘舊,敞開心扉話家常,讓親情更加濃厚,讓愛有處安放。既增進了感情,也溫柔了歲月。這也不失為回娘家的一種新潮流和新途徑。
主要參考資料:《儀禮·士昏禮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