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勇傑 繪
    年前交房的時候剛付過一筆新房裝修垃圾清運費,年後準備進場裝修了,卻被要求再交一筆清運費,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昨天,鄞州區邱隘的市民張女士遇到了這樣一件心煩的事,她懷疑物業在重複收費。記者昨日對此進行了調查了解。
    業主反映
    進場裝修被攔在門外
    張女士的新居在邱隘的明湖花苑三期,去年12月中旬,在交了第一年的物業費、新房裝修垃圾清運費等費用之後,她歡歡喜喜地拿到了新房的鑰匙。昨天,她找的裝修公司就準備進場裝修了,但是,裝修師傅剛走到小區大門口,就被小區物業給攔了下來。
    「裝修工人要進場,物業不讓進,說得我親自去籤一份新房裝修協議。」張女士告訴記者,她只好自己跑了一趟。沒想到,在她籤完了這份有七八頁紙的格式合同之後,物業突然又提出讓她交一筆400多元的裝修垃圾清運費。
    「我的新房一共100多平方米,在年前交房時,我就已經交過一筆每平方米3元錢,總計300多元的垃圾清運費,而且當時的收據上也是寫得明明白白的,現在居然又要我交400多元的垃圾清運費,這錢不是重複收費嗎?」張女士說,昨天,她跟物業就此爭執不下,就只好讓裝修師傅先回去了。
    物業回應
    只是代收裝修垃圾超量費用
    負責該小區物業管理的是寧波市亞太酒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副總經理吳守文經過了解後表示,這其中不僅涉及裝修垃圾清運的定價問題,還涉及了裝修垃圾的容量問題。
    吳守文告訴記者:「去年該小區交付時,需要裝修的業主,確實都被要求提前交了一筆垃圾清運費,按照物價局的規定,是按照每平方米3元來收取的。這筆費用,指的是一般家庭普通裝修時,水電工在地面、牆面開槽,木工、泥工在施工時產生的數量有限的裝修垃圾。但比如業主在裝修時,需要大動幹戈地拆一整堵牆之類的話,那就會產生大量額外的裝修垃圾,這樣的話就需要交這筆按照市場價每平方米4元錢的垃圾清運費。」
    而且,據吳守文介紹,按照鄞州區物價局的規定,從今年開始,根據《浙江省定價目錄》(2015版)和《浙江省物價局關於做好貫徹落實<浙江省定價目錄>相關工作的通知》(浙價〔2015〕174號)規定,鄞州區已經放開了建築裝潢垃圾清運收費,實行市場調節。
    「我們物業公司指的市場價,是指我們找到有裝修垃圾清運資格的公司,由他們負責清運到指定填埋場地的費用,我們額外收取的每平方米4元錢的收費其實也只是代業主收取並支付的,物業公司根本不會從中牟利。」吳守文表示,相反,按照以往的經驗,由於不少業主在新房裝修時產生的裝修垃圾量實在是太多,物業公司在垃圾清運這項上往往都是要貼錢的。
    「所以,無論從環保,還是從物業的角度出發,我更希望業主能夠儘量減少裝修垃圾的產生。在普通裝修的範圍內,我們物業就是虧錢,也會把業主新房裝修時所產生的垃圾都及時地清理掉。但對於大幅度改變新房格局,會產生大量裝修垃圾的業主,我們更希望他們能自行清理掉這部分額外的裝修垃圾,物業也不會再找他們收取每平方米4元錢的裝修垃圾清運費。不過,為了全體業主的利益,我們一定會監督這些業主對自己裝修所產生的垃圾進行及時清理。」吳守文最後說,如果產生的裝修垃圾有限,或者願意自行清理額外產生的裝修垃圾,那到時候物業是會把這筆每平方米4元的額外清運費退給張女士的。
    律師說法
    業主、物業可以約定得更具體
    張女士質疑物業重複收費,吳守文也覺得物業很吃虧,這究竟如何是好?記者就此諮詢了浙江導司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慧傑律師,他覺得,在垃圾清運的收費問題上,既然已經實行市場定價了,那麼業主和物業在收費之前,不妨先把收費的內容約定得更具體。
    「從張女士這個個案來看,在交房時她交的這筆300多元的清運費,可以要求物業公司明確告訴她能夠清運多少裝修垃圾。」劉慧傑律師表示,「一車垃圾、兩車垃圾,如果有規定的就按照規定來,沒有規定的,可以由業主和物業公司協商。比如物業公司給出的家庭普通裝修,不涉及大面積的拆牆等所產生的裝修垃圾,這個概念雖然有點籠統,但總體來說還是相對明確的。業主認為自己的裝修垃圾就在這個量以內的,那就沒必要再額外交錢了。」
    劉慧傑律師還建議,如果有的業主覺得自己確實在裝修時會產出大量額外的裝修垃圾的,那也不妨在事先與物業約定好,物業在收每平方米4元錢的裝修垃圾清運費之後,就必須把該業主產生的裝修垃圾全部及時清運掉,而不能再附加其他費用了。「如果覺得物業提供的收費價格貴了,業主不妨按照物業的建議,自行清理,並接受物業的監督,做到及時清運、不妨礙其他業主的權益。這樣我個人覺得也是合理的。」
    □寧波晚報記者吳震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