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紀委監委消息,近期,湖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強警示教育,現將5起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1、湖州市吳興區環渚街道萬安村原黨支部書記沈建林收受他人禮金問題。
2013年,沈建林為萬安村村民沈某某違規建房提供幫助,收受沈某某禮金人民幣10000元。2019年4月,沈建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2、湖州市南潯區雙林鎮向陽村聘用人員陳學斌侵害群眾利益問題。
2016年底,陳學斌以幫慎某某辦理公積金貸款延遲發放業務為由,將慎某某貸款銀行卡內人民幣取出自用。至2019年1月底經慎某某多次討要後才將銀行卡歸還。2019年5月,陳學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德清縣鍾管鎮戈亭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張水華優親厚友問題。
2008年3月,張水華擔任戈亭村村委委員、報帳員,負責辦理原戈亭磚瓦廠土地徵用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時,未經民主決策程序,優先將指標分配給其母親辦理參保手續,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3月,張水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長興縣和平鎮安監中心辦事員李金銀非法佔用土地問題。
2010年,李金銀在擔任和平鎮橫澗村黨總支書記期間,在橫澗村房屋二期建設項目安置中,擅自擴大本人安置面積 19.24平方米。2019年5月,李金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安吉縣遞鋪街道南北莊村神堂橋村民組原組長黃建軍挪用資金的問題。
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黃建軍在任南北莊村神堂橋村民組長,負責保管村民組公章和存摺期間,先後從村民組集體帳戶挪用共計人民幣9.6萬元歸其個人使用。2019年5月,黃建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