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呼和浩特1月6日電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紀委監委對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公開曝光。其中,烏達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和烏達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三名工作人員因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被處分。
通報顯示,2019年7月21日,烏達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解俊斌為其母操辦喪事時,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冉永勝禮金500元。烏達區監委給予解俊斌政務警告處分。2019年1月23日,烏達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巴音賽中隊指導員丁峰為其母操辦喪事時,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冉永勝禮金500元;2020年3月20日,丁峰在患病期間再次收受冉永勝禮金500元。因其再次發生違紀行為,烏達區紀委給予丁峰嚴重警告處分。2019年11月30日,烏達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直屬中隊指導員蘇建兒子結婚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冉永勝禮金1000元。烏達區紀委給予蘇建黨內警告處分。
同時被公開曝光的還有烏達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戴國強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並接受宴請等問題——
烏達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黨組成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戴國強。2016年至2020年,戴國強在烏達區綜合執法大隊任職期間,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烏海市華坤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法人兼總經理冉永勝送其的茶葉等禮品並接受宴請。因其還有其他違紀行為,烏達區紀委給予戴國強嚴重警告處分。
烏達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辦公室主任高方正。2020年2月,冉永勝給高方正微信轉帳1000元,委託其購買2個測溫槍,由於測溫槍緊缺,高方正只給冉永勝買到1個測溫槍(價值450元)。對於剩下的550元,高方正通過微信2次轉帳給冉永勝,冉永勝均未收款,後高方正未再給冉永勝退還。烏達區監委給予高方正記過處分。
通報強調,5起案例中的相關行為損害了國家公職人員形象,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反映出在全面從嚴治黨、正風肅紀高壓態勢下,仍有少數黨員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廣大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從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嚴以律己。
責任編輯:曹楨 李國棟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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