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 如何提升司法服務能級護航營商環境?11月18日,上海普陀法院召開服務保障法治化營商環境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服務保障法治化營商環境十大典型案例》、《民營企業融資糾紛審判白皮書》、《智慧財產權合同案件審判白皮書》、《善意文明執行白皮書》。
上海普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洪珏通報普陀法院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積極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營商環境的相關情況。
辦好涉營商環境案件 提升司法服務品質
普陀法院秉持「為營商環境建設提供司法護航」的理念,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規範、引導和保障功能,依法高效審理各類案件,推動形成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
一是注重維護區域經濟穩定,強化涉疫情案件辦理,助力企業復工復產。今年,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大考」,普陀法院實現疫情防控與執法辦案「兩不誤、兩促進」。在累計派出2385人次幹警下沉社區參與疫情防控的同時,審結各類案件32625件,服判息訴率達94.16%。
此外,普陀法院依法嚴懲涉疫情犯罪行為。公正高效審結「吳某以代購口罩為名實施詐騙案」,及時震懾不法分子,有力維護防疫秩序,該案入選「上海法院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典型案例」。
普陀法院還加大涉民生糾紛的化解力度。例如,受疫情影響,部分企業資金周轉困難,難以按時發放工資。對此,普陀法院秉持「協商求同」及「平衡保護」原則,促進勞資雙方互商互諒、共克時堅。日前,一次性化解29起群體性勞動爭議糾紛,總標的額超過190萬元,既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給企業回流資金留下了緩衝空間,實現了勞資雙方利益的最大化。
二是注重維護企業智力成果,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打造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智慧財產權是企業贏得市場競爭的核心要素之一,普陀法院高度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致力於通過司法來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1月至10月,共審結智慧財產權案件2938件,服判息訴率達96.18%。具體而言,積極落實智慧財產權「嚴保護」要求,依法嚴懲侵犯商業秘密犯罪,在審理「於某某、萬超公司等侵犯商業秘密案」中,對被告人跳槽後洩露「老東家」商業秘密,且「新僱主」對此明知並以此獲利的情況,依法認定跳槽員工及「新僱主」均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有效懲治「跳槽後洩密」這一侵犯商業秘密的「惡疾」。
普陀法院還推動形成智慧財產權「大保護」格局,依託普陀法院集中管轄普陀、靜安、嘉定、青浦四個區智慧財產權案件的職能優勢,與四區行政機關合作,共同舉辦「4.26智慧財產權雲直播」等活動,有力推動了智慧財產權跨地區、跨部門保護協作。此外,注重擴大普陀智慧財產權審判的影響力,今年以來,發布了《智慧財產權保護十大案例》,審結的涉「熱血傳奇」、「蜀門」等4個案例獲評市級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智慧財產權審判知名度和公信力持續提升。
三是注重暢通市場退出秩序,優化破產審判機制,助力企業重煥新機。在辦案中,我們注重對標世行「辦理破產」指標,對於有挽救可能的企業,積極給予司法助力,幫助企業破繭重生;對於無法挽救的企業,通過破產審判,加快市場出清進程。
今年以來,普陀法院破產清算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為518.88天,比基層平均值快了27天。在助力企業紓困解難方面,對於已經完成破產重整程序的企業,及時屏蔽負面執行信息,為企業恢復生產經營掃清障礙。例如,在「中船公司與大洋公司承攬合同糾紛執行案」中,在確認申請執行公司已經收到重整計劃所確定的債權給付金額後,第一時間對重整企業的失信信息進行屏蔽,幫助企業恢復生產經營。
在推動「殭屍企業」退出市場方面,健全破產企業識別機制,加大執行轉破產工作力度,共審結破產及破產申請案件8件。保障和促進破產管理人履職,針對破產經費管理存在的問題,向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制發司法建議,獲積極反饋和改進。健全破產府院聯動機制,與區人社局等部門加強溝通,強化與區稅務局銜接機制建設,合力解決破產企業重整、欠薪、稅收、職工社保關係轉移等難題。
四是注重合理分配風險,依法劃清責任邊界,規範市場主體運營模式。風險與收益並存是市場活動的典型特徵,但市場參與者均希望自身風險最小、收益最大。對此,普陀法院對各類交易模式予以公正判斷,避免不合理的權利義務分配及風險傳導,促進市場公平運轉。一方面,合理劃定主體行為邊界。
例如在「劉某訴德邦證券公司其他證券糾紛案」中,投資者自行閱看並籤署關於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相關材料,投資失敗後卻要求證券公司承擔損失。普陀法院在審理中秉持金融消費領域「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結合投資者自行披露的投資經歷和籤約過程,認為其應當清楚相應風險,故判決證券公司已履行告知義務,不承擔投資者損失。該案明確了雙方權利義務邊界,有助於維護金融市場交易秩序。
另一方面,否定不合理的風險分擔方式。普陀法院發揮司法規則導向作用,保障「網際網路+」商業模式下弱勢群體合法權益。例如,在「楊某某訴紫梧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中,紫梧桐公司未經租客同意引入「租金貸」模式,要求租客與第三方金融機構籤訂分期付款協議,由貸款公司向紫梧桐公司支付一年房租,再由租客按期向貸款公司還貸。對此,普陀法院在正確認定雙方合同效力的前提下,依法判定租客有權直接向平臺支付租金,避免平臺利用租客的信用背書不合理分散風險,從而規範平臺的運營模式。
如何提升司法服務效率?緊盯「時間點」!
辦案效率事關群眾司法體驗,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指標同樣把法院辦案效率納入評價體系。普陀法院堅持「底線管理」思維,把按期結案作為「硬指標」,通過深化多元解紛工作、健全快速辦案機制、強化信息技術運用、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等方式,為全面提升辦案效率注入新動力。
一是深化多元解紛工作,優化商事糾紛化解效能。普陀法院注重多元解紛平臺建設,建立健全「特邀調解組織+特邀調解員」的訴前糾紛化解模式,將上海經貿商事調解中心、上海銀行業糾紛調解中心等15家專業調解機構納入「特邀調解名冊」,並聘請37名特邀調解員,充實商事糾紛先行調解力量,為當事人提供專業性強、耗時短、成本低的解紛渠道。
此外,普陀法院還優化調解與訴訟的對接流程,對於經先行調解成功的案件,當事人可申請司法確認,保障調解協議得到履行;對於先行調解不成的案件,在固定當事人基本信息、送達地址、訴訟請求及無爭議事實後,直接將案件推送至相應速裁法官處,省去立案、分案及卷宗流轉環節,進一步縮短案件辦理時長。今年以來,普陀法院民商事案件訴前調解平均辦結天數為12.78天,比基層平均值快了12.05天。
二是對標「執行合同」指標,健全快速辦案機制。世界銀行通過設立「執行合同」指標來衡量解決商業糾紛所花費的時間。普陀法院對照此項標準要求,推進案件快立快審,提升訴訟效率。暢通立案渠道,完善預約立案、跨域立案等機制,加大網上立案工作力度,提升立案便利度。
今年以來,共網上立案7563件,佔立案總數的66.62%。健全隨機分案機制,結合審判團隊業務專長優化隨機分案系統,理順隨機分案操作、對接流程,縮短案件流轉耗時。目前普陀法院隨機自動分案率為81.74%,高於基層平均水平9.2個百分點。促進「簡案快審」,嚴格落實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要求,充分發揮簡易程序及小額訴訟程序在立案、送達、審理等程序中簡單快捷的制度優勢。今年以來,共適用簡易程序審結案件13640件,簡易程序適用率達65.30%,平均審理期限39.55天;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案件4819件,程序適用率達23.07%,平均審理期限僅6.65天。緊盯審限把控關鍵環節,嚴格控制商事案件延長審限和延期開庭,普陀法院民商事案件超法定次數延期開庭率僅為3.27%,優於4.07%的基層平均值。
三是強化信息技術應用,構建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普陀法院高度重視「智慧法院」成果運用,堅持向技術要效率,向智慧要效能,推動案件辦理提質增效。推動在線庭審常態化,健全在線庭審機制,做好在線庭審的案件選取、前期準備、庭審把控等事宜,確保在線庭審有序開展。普陀法院在審理「吳某涉防疫物資詐騙案」中,因處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為減少人員聚集,普陀法院採用法院、檢察院、看守所及律師事務所四地連線的「雲開庭」模式,突破了傳統庭審的空間界限,有效提升辦案效率。此外,普陀法院還積極試點庭審記錄改革,在證據交換、詢問、調查、談話、調解、宣判等辦案各流程節點,探索以錄音錄像代替書記員記錄,庭審流暢度和辦案便利度均得到提升。今年以來,共適用庭審記錄改革開展庭審3429件。
四是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及時兌現勝訴權益。及時有效的執行是將裁判轉化為現實的重要步驟,也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緊密相關。為此,普陀法院秉持「加強執行威懾與善意文明執行兼顧」理念,一方面,堅持依法高效執行,今年以來,買賣合同糾紛普通程序案件執限內執結率達79.17%,高於基層平均值8.79個百分點。同時,嚴懲逃避、抗拒執行行為,今年以來,共將2379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對7名「老賴」實施司法拘留,對4名「老賴」累計實施12萬元罰款,並追究1人拒執犯罪刑事責任。另一方面,落實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對於企業作為申請人的案件,酌情調低申請財產保全的保證金比例,引導企業以保函代替現金擔保;對於企業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採取靈活查封措施,依法允許被查封的生產設備繼續使用,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提升司法服務能級 畫好「延長線」
營商環境建設是區域發展的中心工作,也是法院服務大局的重要抓手。普陀法院主動對標區域要求、企業需求和群眾期盼,不斷創新服務保障的理念、方法、機制,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堅實的司法助力。
一是聚焦區域發展要求,提供專項司法保障。普陀法院積極助力市、區兩級重點項目建設,例如,普陀法院作為市高院指定的「進博會」智慧財產權專屬管轄法院,在走訪調研中國國際進口博覽局、國家會展中心的基礎上,全面梳理涉展會智慧財產權訴訟風險點,並在展會期間駐點提供訴訟服務,連續三年保障展會順利舉辦。
又比如,為更好服務保障普陀重點園區「中以(上海)創新園」運行,普陀法院在園區內設立智慧財產權巡迴審判站並實體化運作,提供巡迴審判、法律諮詢、多元解紛等司法服務,獲市高院劉曉雲院長,區委曹立強書記充分肯定。普陀法院還積極護航區域重點地塊建設,在「鐵工公司與地基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執行案」中,涉案房屋位於普陀區重點地塊「桃浦智創城」,被執行人拒不騰退,將影響城區建設。對此,普陀法院雙管齊下,一方面制定預案,做好強制清退準備;另一方面主動調研,發現涉案的兩家公司在歷史淵源、業務往來、人員交流等方面關係密切,判斷雙方具備和解可能性,進而結合情、理、法開展規勸工作,最終僅耗時30天便實現場地圓滿騰退,有力保障了重點地塊建設。
二是以市場主體滿意度為導向,優化司法產品供給。營商環境好不好,市場主體說了算。普陀法院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努力提升服務保障的精準性、有效性。加強院企日常聯絡,全面走訪轄區各類企業,廣泛徵集企業對於司法服務的期待,今年以來,共收集走訪企業14家,收集匯總問題和建議18條。開展涉民營企業法律風險研判及預警,先後發布《民營企業商事糾紛審判白皮書》《民營企業融資糾紛審判白皮書》《善意文明執行白皮書》等「營商環境系列白皮書」,提示企業經營風險,幫助企業實現從「事後維權」到「事先預防」的根本轉變。普陀法院還與有關部門合作,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水平,例如強化與區司法局、區人社局等部門的溝通聯動,豐富公共法律服務的內容、形式和供給模式,幫助中小企業、困難企業排查、防範法律風險。
三是創建更有吸引力的宣傳模式,提升法治宣傳效果。優化營商環境不僅要有紮實的舉措,還要得到群眾的關注和認可,形成公眾關心支持營商環境建設的良好氛圍。為此,普陀法院創新案例發布方式,今年首次採用在線形式發布審判白皮書及典型案例,邀請央視頻、新民網、快手APP等媒體全程直播,相較於傳統的現場發布方式,在線發布形式使宣傳更真切、更及時、更廣泛。同時,普陀法院進一步發揮新媒體平臺傳播作用,依託「兩微一端」持續開展線上宣傳,今年以來,共發布服務保障營商環境建設的專題報導24篇,累計閱讀量超11.6萬次。此外,普陀法院還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月」活動,打出宣傳組合拳。一方面,選取涉「無印良品」「月星」等社會關注度較高、影響力較大的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通過庭審直播、線上審理等方式開展宣傳。另一方面,積極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研究選定「涉汽車行業智慧財產權保護與侵權風險防範」這一主題,前往嘉定汽車城開展專題宣講,得到了企業代表的一致好評。
普陀法院副院長洪珏表示:「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今後,普陀法院將繼續在區委領導和上級法院指導下,進一步增強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前瞻性、主動性和自覺性;以提升審判質量、效率、效果為導向,在司法品質上實現新作為;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導向,在服務能級上實現新提升。(賀天牧 羅薈)
編輯:宋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