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段海濤
近日,銀保監會對近期人身保險產品監管中發現的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英大泰和、和諧健康、華夏人壽等近20家保險公司被點名,並要求各公司對照問題認真整改,切實提高產品管理水平。
在產品設計方面,產品責任設計與產品定義不符,如,英大泰和某疾病保險,保險責任中包含了生存金給付責任,與疾病保險定義不符。產品保障功能弱化,如,和諧健康、人保健康某護理保險,產品為萬能型,護理責任風險保費佔整體保費比例較低。
產品條款表述方面,一是條款表述與法律規定不符。如,瑞泰人壽、瑞華健康、中德安聯、國華人壽等公司部分產品條款中關於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範圍約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於地域管轄的規定不符。二是條款表述不清晰。如,信美相互和招商仁和某醫療保險,產品為一年期非保證續保產品,但續保條款中包含「自動續保」表述,存在「短險長做」風險。三是條款表述易引發糾紛。如,華夏人壽、人保健康、招商信諾、海保人壽、中美聯泰大都會、中意人壽、復星聯合健康和德華安顧等公司報送的部分健康保險產品,條款中約定將等待期出現的症狀或體徵作為在等待期後發生保險事故時的免責依據,而症狀與體徵均無客觀判定標準,侵害消費者利益。
產品費率釐定方面,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有費率調整表述。如,太平洋人壽某醫療保險,產品條款中含有續保時可能調整產品費率的表述,與《健康保險管理辦法》要求不符。
此外,監管中還發現備案材料報送不規範、備案材料信息填寫不規範等問題。如,平安健康某2款健康保險產品報送的部分材料不屬於產品備案材料範疇;復星聯合健康報送的某5款產品,費改信息表中償付能力數據未區分綜合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太平養老某重大疾病保險,費改信息表中近5年公司投資收益數據未更新。
在意外險經營違法違規方面,銀保監會在現場調查中發現,2019年3月至5月中旬,海保人壽通過易康吉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在深圳市隨手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網絡平臺銷售好生活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除根據地區、職業等因素進行費率浮動外,還參考了客戶的借款期限、借款金額、資產、信用狀況等因素,沒有完全按照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對費率浮動進行管理。二是與易康吉經紀約定的佣金費用率大幅高出精算報告中的預定費用率水平。海保人壽對上述問題進行了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內部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