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銷號工作規定》(魯環督改辦〔2019〕7號)要求,省海洋局對承擔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序號2)進行了整改,現將整改完成情況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2020年12月13日—12月20日,受理時間:每日8:30—17:00,受理單位:省海洋局,受理電話:0531—88267979。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致電聯繫。
山東省海洋局 .
2020年12月13日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序號2)整改完成情況
一、反饋問題
個別談話中一些領導同志反映,多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嘴上喊著轉型升級,實際上仍然偏重 GDP,在發展方式和產業選擇上仍然「路徑依賴」,在上項目、搞建設時習慣「先上車,後補票」,往往要求環保「讓讓道」,簡單粗放的發展方式還沒有得到根本扭轉。
二、整改目標
牢固樹立和自覺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短板,著力提高經濟發展質量。
三、整改措施
(一)實施省級海洋主體功能區劃,堅決落實海洋生態紅線制度,啟動功能區劃修編,將海洋資源環境管控要求細化到空間,分解到各級,將壓力和責任傳導到各級政府和各類開發利用主體,倒逼沿海地區產業轉型升級,新舊動能轉化。
(二)在渤海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超載地區,嚴格實施國家制定的「四個暫停」政策,進一步降低區域整體開發強度。
(三)將海洋生態保護納入科學發展觀考核,爭取加大考核權重,強化指標約束,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不斷強化海洋生態保護意識。
四、整改完成情況
(一)嚴格落實海洋區劃規劃,從嚴控制圍填海項目,全面推進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用最嚴格的制度保護資源。加快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工作,確定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清單,以省政府名義印發《山東省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分期分批、妥善處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以省政府名義印發《關於加強濱海溼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圍填海管控,繼續加大對用海項目的審查,開展大陸海岸線調查,嚴厲打擊新增違法用海行為。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要求,山東省級海洋主體功能區劃修編工作已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該規劃由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編制,省海洋局不再承擔相關修編職責。
(二)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圍填海管控辦法》、《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圍填海管控和海岸線保護,原省海洋與漁業廳印發了《關於全面從嚴管控圍填海活動的通知》,在渤海內暫停受理、審核所有圍填海項目,暫停受理、審批區域用海規劃,暫停安排年度圍填海計劃指標。
(三)根據省考核工作辦公室安排,將海洋資源管理納入《各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指標標準》,加強對各沿海市海域海島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的考核,不斷強化海洋生態保護意識。
【來源:山東省海洋局】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