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中只有在長假出行的時候大家常常會調侃堵車:「50米的路,我走了一個小時」
但是,這一次有個類似的事就發生在了現實生活中卻讓人深思——「70米的路,消防車走了1個多小時」。
警笛聲聲讓人揪心,烈火熊熊讓人痛心。消防車緊急出動卻在途中受阻,發生了什麼呢?
讓我們來還原一下當時的情況:
動畫再現重慶小區火災中,消防通道打通全過程(00:14)
據重慶消防消息,2020年1月1日16時55分,重慶市消防救援總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重慶渝北區加州花園A4棟2樓住宅建築外立面著火。
截至當日19時20分,現場明火撲滅。經消防人員逐層逐戶搜索排查,無人員傷亡。
據央視新聞報導,初步核查,火災從加州花園小區A4幢第2層(共30層)一居民房陽臺起火,火苗成立體狀燃燒,引燃外牆保溫層及雨棚,蔓延至第30層陽臺並竄至部分居民房屋內。火災具體原因正進一步調查中。目前渝北區正全力做好受災群眾安撫、安置等善後工作。
據現場視頻顯示,火災發生時,因小區消防通道被隔離樁、停放的轎車等佔用,附近市民合力掀翻和抬走堵路車輛,給消防車讓路。
#重慶加州花園#這場火災不僅上了熱搜,「消防通道被堵」也成為了熱議的焦點。
不少網友給熱心市民們的行為點讚。
不少人也表示,應當嚴格整治這類佔用行為!
還有網友討論消防通道被堵背後的問題。
發生火災時,滅火救援都是爭分奪秒。因消防通道堵塞,而不能及時開展救援的案例時有發生。
2019年12月2日晚,遼寧瀋陽一棟高層居民樓突發大火,但由於私家車違規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第一批到達的消防車眼看著距離幾十米的火場,卻遲遲無法進入。 事後,公安機關介入,對當晚佔用消防通道車主進行調查。
⚠️無故佔用消防通道 車主被行拘5日!
2019年11月15日晚,江西宜春高安老城區一民房發生火災。接警後,城南消防救援站立即出警,不料卻被一輛私家車堵在了門口。好在其他救援力量及時趕到,將火撲滅,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最終,當地公安局依法給予車主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救援通道被堵 消防車「怒懟」
2018年7月9日,四川南充市南門壩一小區發生火災。南充消防緊急出動4臺消防車滅火,但行駛至育英路時,遇到亂停放私家車和電動車,無法通行。消防員及現場交警喊話挪車無果後,只得強行硬擠「頂開」私家車,與2輛違停的私家車發生了擦掛,趕赴救火現場。
然而,生活中總有一些人為圖一時方便,無故佔用消防通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規定: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對單位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短評:
在救援人員與火情賽跑的過程中,哪怕慢半拍、晚一秒,結果都可能完全不同。火災救援刻不容緩,但頻頻被堵塞的消防通道,卻成了難以逾越的天塹,使得救援人員只能眼睜睜看著大火肆虐。生命通道頻頻被佔,給我們帶來了哪些教訓?
佔用消防通道,不僅會造成消防車無法通行,更是違法行為。然而,堵塞消防通道的現象在我們身邊屢見不鮮。有人以「車位不夠」為堵塞消防通道辯解,有人抱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大不了罰點錢」的冷漠心態,有人存有「我就佔用一會兒,怎麼可能發生火災」的僥倖心理......
火不容情,挽救生命,疏通「生命通道」,需要全社會形成合力。
疏通消防通道,關鍵要打破人們的冷漠心理和僥倖心理。一方面要加大查處力度,除了警告、罰款外,還應讓佔用消防通道造成嚴重後果者承擔連帶責任,絕不容許「霸道」者恣意妄為;另一方面,還要儘快完善居民小區配套,尤其老舊小區的消防設施、車位設施等,讓「車有所停」成為常態。
目前,我省正開展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各地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在冬春火災防控中把住宅小區消防車道是否暢通、疏散通道(樓梯間)是否有停放電動自行車和堆放雜物等現象作為檢查和隱患整治的重要內容,督促管理和使用單位加強日常管理和隱患治理。
不為生命通道添堵,不佔消防車通道,從我做起!
(原題為:《重慶加州花園火災 | 這段70米的消防通道,消防車走了1個多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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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秦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