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1 08: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調整立案、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按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有關要求,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間,對立案、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方式作出如下調整:
一、即日起,我院暫停現場立案、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立案大廳、訴訟服務大廳和信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訴訟代理人需辦理立案事宜的,可直接通過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北京移動微法院」、北京法院訴訟服務微信公眾號、海澱法院自主立案服務號等信息平臺提交起訴材料。
網上提交不便的,可以選擇郵寄立案方式向我院提交起訴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丹稜街12號,郵政編碼:100080,收件人: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聯繫電話:010-62697289,郵件封皮上請註明「郵寄立案」。
有特殊緊急情況的,當事人可撥打專線電話與我院立案部門聯繫,聯繫電話:010-62697289,010-62697367,010-62697276。
三、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訴訟代理人需向法官提交訴訟材料的,可通過郵寄方式或交我院安檢處安保人員代收轉遞;如確有材料需直接交給法官的,可撥打電話010-62697692;辦理公告送達的,可撥打電話010-62697696聯繫有關事宜。
四、疫情防控期間,群眾申訴信訪可通過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12345政法民聲熱線等線上渠道進行,或者將信訪材料郵寄我院,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丹稜街12號,郵政編碼:100080,收件人: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聯繫電話:010-62697561。
五、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確需來我院的,請佩戴口罩,並在安檢口接受體溫檢測,體溫異常的,務請先行就診。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不便的,敬請諒解。
我院立案、訴訟服務和涉訴信訪工作人員將堅守崗位、履職盡責,認真負責辦理好網上立案、網上訴訟服務、網上信訪以及來信來電反映的訴求,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各項訴訟權利。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附:
(一)海澱法院本部及各派出法庭郵寄方式
海澱法院本部:北京市海澱區丹稜街12號,郵編:100080
東升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澱區成府路45號,郵編:100083
山後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澱區蘇家坨鎮翠湖南環路十三號院8號樓,郵編:100094
上地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澱區上地信息路28號信息大廈,郵編:100085
中關村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澱區丹稜街10號新海大廈,郵編:100080
復興路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澱區彰化路18號冠方大廈,郵編:100097
四季青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澱區彰化路18號冠方大廈,郵編:100097
溫泉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澱區彰化路18號冠方大廈,郵編:100097
海澱法院執行局:北京市海澱區彰化路18號冠方大廈,郵編:100097
(二)網上提交立案材料入口
途徑一:「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網址:www.bjcourt.gov.cn
途徑二:掃碼進入「北京移動微法院」
途徑三:掃碼進入「北京法院訴訟服務微信公眾號」
途徑四:掃碼進入「海澱法院自主立案平臺」
原標題:《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調整立案、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特別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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