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防騙大數據
「你知道自己犯罪了嗎?」在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白沙派出所,面對民警邢寧的詢問,18歲的小趙有些懵,此前,他從未有過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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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資料圖
他不知道,自己一年多前辦的一張銀行卡,單日資金流水竟達到87萬元。他努力回想才記起,當時為了掙150元的兼職費辦了這張卡,「警察不問我都忘了。」
而從警方落實的情況看,這張銀行卡成了電詐團夥轉移詐騙資金的通道。
慫恿小趙辦卡的「上線」小許,不僅自己辦了卡,不到2個月先後拉42名同學「下水」辦卡,獲利超過1萬元。
「可以掙錢」、「不會有事」、「有事也不會和自己扯上關係」,成了小許、小趙自我安慰的理由。殊不知,他們已成了詐騙犯們的「幫手」,都因涉嫌幫信罪被羈押在看守所。
意外傳喚:18歲中專生名下銀行卡單日流水達87萬元,自己竟不知情
8月中旬,在開封一家機械公司打工實習的小趙突然接到了父親的電話,電話中,父親告訴他「有警察要找他落實情況」。
直到在派出所見到警察,小趙仍不明白自己「有啥事」。長大到18歲,被警察傳喚問話,是頭一回。
簡潔圖案的白色圓領T搭配牛仔褲、運動鞋,邢寧第一次見到小趙時,覺得他就是一個正常的學生模樣,不像犯罪嫌疑人。
「有沒有辦過一張銀行卡?」隨著邢寧的提問,小趙才想起,自己於2019年3月在鄭州辦過一張銀行卡。
讓小趙意外的是,自己名下的這張銀行卡單日資金流水竟達到87萬元,對於中專還沒畢業的他來說,這個數字過於巨大。
「一年多了,早都沒印象了。」小趙納悶,自己辦了銀行卡後再沒見過這張卡,哪來的這麼一大筆錢。
邢寧介紹,這張銀行卡成了電詐團夥轉移詐騙資金的渠道,前不久剛被銀行凍結。
一則來自新疆五家渠市警方受理的報案信息顯示,吳女士今年6月在某短視頻平臺認識了一名叫「李家德」的男子,兩人加微信聊了沒幾天,對方就推薦她投資一款「財富平臺」,只要投錢就能盈利。
在這名男子的慫恿下,吳女士先後5次向對方指定的帳戶轉帳2萬餘元,警方追查獲悉,這筆錢到了小趙名下的銀行卡上。
小趙的這張卡,僅是這筆詐騙資金的「中轉站」。
超過百條的銀行流水記錄顯示,小趙名下的銀行卡先後收到87萬元詐騙資金,不到24小時就被悉數轉走,等銀行凍結時,為時已晚。
「這符合典型的電詐手段,快速轉錢,快速消失,躲避警方追查。」邢寧說,小趙的銀行卡,參與到了電信詐騙犯罪之中。
「你知道自己犯罪了嗎?」聽到這句詢問,小趙才意識到了事態的嚴重。
在校學生的「違法」掙錢門路:辦一張銀行卡能「掙」150元,卡辦完後卻不在自己手裡
相比87萬元的流水數字,小趙辦理這張銀行卡,僅「掙」了150元。
去年3月,還在開封市某中專上學的小趙,找到了同校同學小許,想讓他介紹兼職掙點錢。
在小趙和周圍同學的眼中,小許年長一歲,有著較為豐富的兼職經驗,找他「靠譜」。當時,除了小趙,還有另外幾名同學,都對小許介紹的兼職感興趣。
小趙說,小許介紹的兼職是刷單,不過,刷單前需要每個人拿自己的身份證辦相關的手機卡、銀行卡、U盾,並提供身份證照。小許保證,這套銀行卡只用來刷單3個月,之後就不再用了。
3天後,小趙和另外3個同學乘高鐵趕到鄭州和小許碰頭,在鄭東新區東風南路上的一通信商網點辦了張新電話卡,隨後又在某家銀行辦理了銀行卡,開通了手機網銀。
一同辦卡的,除了小許,還有20多個年齡相仿的大學生。
辦完後,小趙就將卡轉交給了一名陪同的收卡男子,雙方加了個微信。他只從小許口中得知,這名男子的微信名叫「咖喱配牛排」,看著25歲上下的樣子,其他信息一概不知。
回到學校後,他和前去的同學各自收到了150元的兼職費。
小趙說,後來小許沒再提兼職的事,自己也很快淡忘了名下的這張銀行卡,「卡都不在我手上,要是有啥事也和我無關。」這樣簡單的邏輯,在旁人看來,著實有些可笑又無奈。
「辦張卡就能掙錢、會不會犯法?」小趙曾這樣問過小許,隨即就被一句「不會有事」打消疑慮,在他看來,小許是自己的朋友,信得過。而150元的兼職費對他這樣的學生來說,也確實有吸引力。
河南商報記者從警方了解到,近幾年間,警方加大了對非實名制手機卡的打擊力度,很多詐騙團夥開始轉變思路,瞄準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利用其已成年的身份辦卡,再通過撥號軟體、設備,通過這些手機卡大肆對潛在詐騙對象撥打電話實施詐騙,躲避警方追查。
2個月內先後拉42名同學辦卡,他只想到了掙錢,卻沒想到這是犯罪
小趙不知道,他只是小許發展的「下線」之一。
父母在開封老家務農,還有個12歲的弟弟,小許家的經濟條件不算好。上中專後,父母給自己的零花錢不多,他便加了很多發布兼職信息的微信群、好友,「多少能掙點。」
去年年初,小許在家刷朋友圈時,被好友「初遇」的一條「刷單掙錢」的消息吸引。他在微信上告訴小許,刷單只需要提供一套本人的手機卡、銀行卡、U盾、身份證照片即可,所有的辦卡費用全包,辦卡人能掙150元。只要是小許介紹的人,按人數給中介費,一個人50元,如果這些辦卡人能提供微信、支付寶帳號,按人次再加20元。
當年3月初,小許開始給周邊的同學散布兼職消息:用身份證辦手機卡、銀行卡刷單就能賺錢。
3月8日,小許陪同小趙等幾名同學通過「初遇」的介紹,和「咖喱配牛排」在鄭州碰頭,連他自己在內,都辦了手機卡、銀行卡並開通手機網銀,當晚,小許收到了360元的中介費。
15天後,小許又拉上了3名同學,以同樣的方式辦卡,再次獲利150元。
這時,「咖喱配牛排」開始讓小許「多拉點人」,他便發動身邊的同學成為「小隊長」,只要這些「隊長」拉一個人頭,他就給20元、30元不等的提成。
到4月30日,小許先後介紹了六批次共計42名同學前往鄭州辦卡,包括辦卡費、中介費、車費、飯錢、額外的紅包在內,他累計從「咖喱配牛排」手中收到了11668元,而這43張手機卡、銀行卡都落到了「咖喱配牛排」手中。
錢來得太過容易,小許也曾懷疑,「上線」是否把這些卡用來犯罪。為此,他專門向對方要了一張其本人身份證的照片,並多次詢問對方。
「他們說沒事,我想著就辦個卡不會有啥問題,就算有問題也不是我的問題。」小許說,自己當時急需用錢,就沒想太多。
「可以掙錢」、「不會有事」、「有事也不會和自己扯上關係」,成了小許、小趙聊以自慰的理由。
販賣手機卡、銀行卡構成「幫信罪」:不僅被懲戒,最高可判3年刑期
8月下旬,警方將小許抓獲。一開始,他並沒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構成犯罪。他說,收卡人的真實信息他不掌握,只是拉同學辦卡而已。辦完那些卡後,他沒再和「上線」聯繫。
邢寧解釋,小許存在「提供多張銀行卡、違法所得超過1萬元」的情形,小趙則因「自己名下的銀行卡支付結算資金超過20萬元」,均涉嫌幫信罪,被警方依法刑拘。
幫信罪,即「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刑法》對該罪名的具體解釋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
這類犯罪,也是近幾年高發的一種犯罪類型,為此,去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專門聯合發布了相關解釋。
根據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情況,犯幫信罪可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邢寧告訴河南商報記者,目前還在進一步落實小許同學們名下銀行卡的信息,並追查該案中的上線詐騙團夥。
8月26日,鄭州警方也針對這類高發行為發出了「懲戒」消息,對向詐騙分子售賣了自己名下的手機卡、銀行卡的人員給予懲戒:5年內無法正常使用名下手機卡、銀行卡,微信支付寶也將受限。
「小趙才18歲、小許19歲,他們意識不到這屬於犯罪行為,父母也不知情。」邢寧說起這些缺乏法律意識的學生時,難掩惋惜。
他進一步提醒,開學季即將到來,面對多樣的兼職渠道或是同學介紹的掙錢門路,一定要提高警惕,「買賣、出借對公帳戶以及銀行卡、電話卡等給詐騙團夥或幫助詐騙是違法行為,會被記錄到個人徵信報告,影響貸款、辦理支付業務,還可能涉嫌犯罪。」
賣卡後沒多久,小趙、小許都刪掉了「上線」的微信,儘管好友已經「消失」,但他們刪不掉的,是自己的犯罪事實。
(原標題:開封一中專生拉同學做兼職:辦張卡能掙150元,沒想到成了犯罪「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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