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是近十幾年快速普及的交通工具,它的出現就是為了替代摩託車,解決中低收入老百姓的出行需求,在短短十幾年時間,電動車已經實現從0到3億的跨越,能夠如此快速的普及,和它的價格低、騎行簡單、受眾廣有直接聯繫,不過也因為這樣的低門檻,導致電動車亂象頻出。
電動車經歷了十幾年的發展,儼然已經成為專家口中的「社會負擔」,私家車主口中的「馬路殺手」,之所以有這些標籤,一是因為電動車騎行無門檻,導致一些毫無安全意識的車主隨意騎行、橫穿直闖有很大關係,二是因為電動車違章代價很輕甚至沒有任何處罰有關,而近兩年,這些的情況已經在改變。
電動車從2018年開始被提到管理的層面,隨即就在2019年出臺了規範電動車的新國標,而各地也在不斷的完善電動車的管理制度,比如上牌、戴頭盔、考駕照等,在電動車規範治理後,有幾類電動車一律不能上路,消費者別再浪費錢購買了。
第一類: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自打2019年4月15日實施電動車新國標之後,在之後購買的新國標車均不受到認可,對這類電動車既不能上正常的綠牌,連白色的臨時號牌也無法上,這類車買到只能在沒有管理的農村地區騎行。
第二類:不符合3C的產品認證,如今電動車已經從源頭就開始嚴格治理,凡是不具備電動車生產資質的廠家,出廠的電動車一律沒有相關部門頒發的3C產品認證,這類產品沒有有效材料,也是無法上牌上路,所以各位車主,不要再選購小廠家或雜牌電動車了。
第三類:改裝過的電動車,新國標對電動車是速度、外觀尺寸、續航動力都有一定的限制,而有的商家為了突出自己家的電動車更具優勢,會改變速度、加長後座讓消費者能夠載人等等,而有的車主或許覺得這樣的電動車更好,但其實它們都不合規,買了這種車只是給自己帶來麻煩。
以上就是勸大家不要購買的電動車,相信有很多網友都會說,既然能夠賣就應該可以買,小行家告訴大家,以上這些電動車都是不允許售賣的,但是無奈有很多無良商家瞅準了部分消費者需求,冒險售賣,雖然有關部門也會抽查,但是我國擁有成千上萬的電動車生產廠家,有數百萬的售賣電動車的商家,所以完全杜絕有很大的難度,只能靠消費者擦亮眼睛,買車之前了解一下當地上路標準,如果買到這類車,也不能把責任推到相關部門身上,他們也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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