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全力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廈門市稅務局推出了「18條舉措」,包括受疫情影響企業可延期繳納社保費。近日,廈門市完成首單社保緩繳申請,涉及費款23.9萬元。同時,哪些企業可延期繳納社保費?如何申請?針對這些問題,廈門市稅務局進行了解讀。
一酒店成首位「受益人」
廈門福隆體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艾美酒店是湖裡區一家從事酒店經營的港澳臺獨資企業,主營餐飲服務、住宿服務、生活服務等。該酒店財務總監告訴記者,他們目前只保留了西餐散點供應,且只安排了少部分後勤人員上班,以確保入住遊客的食宿得到基本保障。
2月14日是「延期繳納社保費」施行首日,該酒店一早就提交了申請。在收到繳費單位延期繳費訴求後,湖裡區稅務局立即響應,半天完成相關審核,將其2月份社保費繳納期限延遲至2020年8月31日,共涉及費款23.9萬元,該酒店也成為了此措施的首位「受益人」。
「有了稅務局的全力保障和暖心服務,我相信我們公司一定可以渡過疫情難關,迎來發展春天。」該酒店總經理表示。
在線即可提交緩繳申請
記者了解到,受疫情影響導致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按時足額繳納當期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按要求提交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繳費單位既可通過廈門市電子稅務局在線填寫《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表》,也可以填寫紙質《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表》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自2月3日起,廈門全市辦稅服務廳暫停現場上門服務,恢復時間將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建議繳費人優先通過廈門市電子稅務局辦理各項涉費業務,如果確實無法通過網上辦理的,可撥打「防疫情12366綠色通道」及各辦稅服務廳對外公開電話進行溝通、預約後辦理。
稅務部門提醒,符合條件且需要申請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應在每月社會保險費申報期限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繳納。申請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不加收滯納金。延期繳納期間,繳費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提前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