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至13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共同主辦的世界智能網聯汽車大會在北京順義舉行。
賽迪研究院政策法規研究所行業管理法治研究室副主任陳全思在大會上發布了《2020智能網聯汽車政策法律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這是該系列報告的第三版,前兩版分別在首屆和第二屆世界智能網聯汽車大會上發布。
以下報告主要內容:
《報告》共分為4個版塊:域外主要國家規則動態觀察、我國政策和規則動態觀察、數據規則專題和責任倫理規則專題。報告突出內容時效性和評論深入性,既有全景式觀察也有重點問題的專門研究。
域外觀察部分,分析了聯合國、美國、歐盟、德國、英國、日本和新加坡七個國家、地區和組織的政策立法動態。該章內容在2019年報告的基礎上做了全面更新,展示了以上國家、組織在2019-2020年主要政策和立法進展,以及對我國政策制定和立法工作的啟示。
國內政策立法部分,解讀了今年11部委聯發的《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分析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立法情況,對地方相關政策的最新進展和規則供給短板進行了評述,並提出了探索新型運營管理模式、增加執法救助互動實驗、事故責任分配機制試點等規則完善建議。
數據規則專題,討論了智能網聯汽車數據的分類和地域性、階段性等特徵,著重研究了數據跨境機制問題。《報告》認為目前階段智能網聯汽車數據跨境面臨複雜性和風險性等挑戰,在我國現行的網絡安全制度框架和出口管制制度框架下,數據跨境相關監管規則尚不明確。
需要堅持分級分類、鼓勵創新的原則,通過構建數據保護機制、探索白名單監管制度、優化地圖監管機制、自貿區先行試點示範等舉措,便利數據跨境流動,促進智能網聯汽車國際合作。
責任和倫理專題,針對智能網聯汽車發展和成熟過程中必然會遇到的責任和倫理問題,提出了幾點解決方案。考慮智能網聯汽車侵權造成的損失與其普及帶來的社會福利的比例關係,通過風險基金、懲罰性賠償和保險機制等方式建立風險共擔機制,既有利於產業發展,又能造福大眾。
對於自動駕駛常被問到的二難選擇問題,《報告》認為應當提供「法律+標準」的模式,為自動駕駛汽車框定安全能力邊界,在邊界以外的極端情況可以減免法律責任。
與《報告》一同發布的還有中英雙語版的《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創新發展倫理宣言》,呼籲業界同仁共同努力,一道完善中國的自動駕駛倫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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