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網消息,7月23日,新中冠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中冠」)創業板上市申請獲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新中冠此前在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過程中,存在收入確認時點不謹慎、採購返利確認依據不充分、部分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未披露代收貨款事項等問題。於去年4月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警示函,並於同年7月在創業板的IPO申請終止審查。
此次,歷經一年之後,新中冠在創業板註冊制的政策下,再次衝刺創業板,其IPO申請獲得受理,但此前被證監會警示的問題點,是否已經解決好,還有待剖析。
招股書披露,新中冠長期以來專注於 3C 產品流通環節,為蘋果、華碩、AOC、飛利浦等產品提供分銷、零售服務,隨著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的發展以及與其它產業的深度融合,發行人勇於自我革新,積極擁抱新技術,並基於多年的分銷及零售渠道運營經驗的積累,深刻理解網際網路對傳統零售商、品牌商、製造商的影響,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在原有業務基礎上進行創新,先後拓展了消費網際網路業務、B2B 網際網路業務、政府採購網際網路業務、產業網際網路業務,並為上述業務提供包含技術開發、數據分析、供應鏈管理、客戶服務等網際網路綜合服務。
目前,新中冠在開展消費網際網路業務和自營交易業務時以蘋果系列產品和華碩系列產品為主,同時報告期內公司開展產業網際網路業務時主要針對華碩產品流通產業鏈。報告期內,2017年-2020年1-3月,新中冠實現營收分別為24.28億元、27.22億元、31.88億元、6.08億元;淨利潤分別為3313.05萬元、5574.82萬元、6413.47萬元、942.69萬元。
由此來看,新中冠的盈利能力,相對於高額的營收來說,較為羸弱。而公司作為網際網路綜合服務商,為了順應和把握產業發展的浪潮,公司積極嘗試新的業務領域和商業模式,同時不斷探索前沿的網際網路平臺開發技術、大數據技術和人工智慧等技術並用於 重塑傳統流通產業鏈,始終保持對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的敏銳度。
為此,新中冠擬募資3.72億元,用於投建「新中冠網際網路服務平臺升級項目」「新中冠營銷及服務網絡建設升級項目」「新中冠大數據研發運營中心(I期)」等。
新中冠表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成後,將有利於進一步擴大公司主營業務規模,提升公司的整體技術水平,促進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此外,不容忽視的是,公司的業務模式決定其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需要視客戶的重要程度及信用情況,給予重要客戶一定信用額度。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帳款帳面價值分別為 14,920.58 萬元、17,968.98 萬元、17,585.08 萬元和 24,330.39 萬元,佔總資產的比例為 35.53%、30.26%、24.20%和 31.22%,應收帳款帳面價值規模較大,且 公司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對流動資金的依賴較大。
同時,公司在開展業務時,需要保證所銷售的商品有一定的安全庫存。報告期各期 末,公司存貨的帳面價值分別為 16,964.79 萬元、13,972.38 萬元、20,548.79 萬元 和 36,714.03 萬元,佔總資產的比例為 40.40%、23.53%、28.28%和 47.11%,公 司存貨規模較大。
因而,當客戶資金周轉不佳或公司部分產品滯銷,將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盈利能力產生影響。
此外,關於前述提及的證監會關注的問題,此次招股書中暫未找到相關問題,或是其招股書已在相關問題上進行處理並完善了披露的相關信息,後期將持續關注。(校對/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