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1 15:12 來源:澎湃新聞 政務
9月1日上午9點,南寧新聞網記者走上街頭,直擊《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施行首日實況,聚焦南寧交警部門交通執法。那麼,南寧人騎行都戴上頭盔了嗎?趕緊來看一下吧!
今天上午大部分市民都可以按規定佩戴頭盔,在這裡,我們要為遵守交規的親們點個讚,希望大家可以堅持文明出行
南寧交警呼籲,無論藍牌還是綠牌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均要佩戴頭盔安全出行。
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副大隊長尹勝楊接受本網記者採訪↓
據統計,截至9點28分,東葛長湖路口查處30多起不按規定佩戴頭盔的違法行為。這意味著,1個路口平均1分鐘處罰1人!親們,一定要引起重視啊。
記者在街頭詢問騎車市民,得知今日施行的《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已經廣為人知。這位大哥就是一位遵守規定的好市民,他表示,今後也將按照要求,騎車佩戴頭盔。
那麼,不按照規定佩戴頭盔的市民會被怎麼處理呢?咱們接著往下看↓
9月1日8點58分,在民族雙擁路口,有市民因騎乘「綠牌車」不戴頭盔被罰款20元,成為了南寧第一個「喜提」頭盔罰單的車主。
而這第一個「喜提」交警頭盔罰單的市民
也獲得了交警贈送的頭盔
9點04分,一輛車牌號為RX628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雷先生在通過東葛長湖路口時不按規定佩戴頭盔被開出此路口的首張罰單。
被開出罰單的雷先生說,之前並不了解新規定,今天被罰了之後,我會購買頭盔,並佩戴上路,安全文明出行。
9點05分,一輛車牌號為SY005的電動自行車在通過東葛長湖路口時,不按規定佩戴頭盔,被開罰單。
9點13分,一名男子駕駛無號牌電動自行車通行東葛長湖路口時,因「不按規定佩戴頭盔」和「不按規定註冊登記」兩項,被依法處以20元、50元罰款。
9點37分,一名林姓男子駕駛車牌號MD636的電動自行車通行東葛長湖路口時未按規定佩戴頭盔。他表示,前天刷抖音才知道要戴頭盔,但網上下的單還沒到貨。最後交警依法對其作出20元罰款。
9時44分,市民呂先生與妻子騎乘車牌號為南寧CI6L9的電動自行車去東葛長湖路口辦事,為圖方便,兩人並沒有佩戴頭盔。呂先生的妻子表示,平時都會佩戴,但由於現在天氣太熱,所以沒有戴。
10時左右,一名葉姓男子駕駛一輛涉嫌套牌的電動自行車且不戴頭盔通行,被交警依法攔下。交警對套牌這一行為作出依法收繳車牌和罰款50元的處罰,對不按規定佩戴頭盔處以20元罰款。葉先生表示願意接受處罰。
在此也溫馨提醒,
各位友仔友女們
安全頭盔這是「頭」等大事!
趕緊買,戴起來!
來源:南寧新聞網、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新聞在線、南寧手機臺
原標題:《今天,南寧交警首開「不戴頭盔」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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