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職業危害無所不在,無時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職業傷害。因此工傷保險作為抗禦職業危害的保險制度適用於所有職工,任何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遭受職業疾病,都應毫無例外地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法妞網友諮詢:
工傷保險制度有什麼特徵?
石江超律師解答:
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通過社會統籌,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職工因工作原因直接或間接遭受的事故傷害給予醫療保障、經濟補償和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在大多數國家,工傷保險都是最早建立的社會保險險種之一。
工傷保險的保障對象是職業人群,即「職工」。這裡的「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以及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包括在兩個以上單位同時就業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由於各地政策的細微差異,保障對象還可以分為「法定參保人群」和「規定參保人群」。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點擊下方小程序,直接諮詢法律問題】
石江超律師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的特徵,因此必須執行。為了規範社會保險關係,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國家根據憲法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用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能夠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