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09日 19:50:57 中財網 |
原標題:
融鈺集團:關於增加董事會成員人數暨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622 證券簡稱:
融鈺集團公告編號: 2020-082
融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增加董事會成員人數暨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董事會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融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融鈺集團」或「公司」)於2020年12
月9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增加董事會成員人
數暨修訂的議案》。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目前公司董事會由8 名董事組成,
設董事長1人,獨立董事3人。為進一步提高公司董事會的科學決策能力和水
平,優化公司治理,公司擬將董事會成員人數由8人增至9人,設董事長1人,
副董事長1人,其中獨立董事人數不變,仍為 3 人。
董事會同意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授權經營管理層辦理工商備案相關
手續並相應修訂《公司章程》中相應的條款:
修訂前
修訂後
第六十七條 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
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一名董事
主持。
監事會自行召集的股東大會,由監
事會主席主持。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
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監事共
同推舉的一名監事主持。
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大會,由召集
人推舉代表主持。
召開股東大會時,會議主持人違反
第六十七條 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
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
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
共同推舉的一名董事主持。
監事會自行召集的股東大會,由監
事會主席主持。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
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監事共
同推舉的一名監事主持。
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大會,由召集
議事規則使股東大會無法繼續進行的,
經現場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過半數
的股東同意,股東大會可推舉一人擔任
會議主持人,繼續開會。
人推舉代表主持。
召開股東大會時,會議主持人違反
議事規則使股東大會無法繼續進行的,
經現場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過半數
的股東同意,股東大會可推舉一人擔任
會議主持人,繼續開會。
第一百零六條 董事會由8 名董事組
成,設董事長1 人,獨立董事3 人。
第一百零六條 董事會由9 名董事組
成,設董事長1 人,副董事長1人,
獨立董事3 人。
第一百一十一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1
人,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
產生。
第一百一十一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1
人,副董事長1人,董事長和副董事長
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
生。
第一百一十三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
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
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第一百一十三條 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
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
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
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
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
職務。
融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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