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0 06:2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根據《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要求,市住建委發布《關於在全市範圍推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許可「證照分離」改革舉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於6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貫徹落實。原《關於在全市範圍內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通知》(滬建建管〔2018〕795號)自2020年5月31日起廢止。
「證照分離」改革舉措都有哪些?
我們一起往下看
一
告知承諾的適用範圍包含哪些?
在本市註冊的建設工程企業在申請以下行政許可事項時,可採取告知承諾方式,涉及公路、通信、民航等方面的建築業企業資質除外。
1、建築業企業資質許可
2、建設工程監理資質許可
3、建設工程設計資質許可
4、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許可
5、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許可
二
其他的改革舉措有什麼?
在本市範圍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不再對工程造價諮詢企業提出資質方面要求。在自貿區範圍內,取消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審批。
三
企業如何申請資質?流程是什麼?
企業申請資質時,使用數字證書登錄上海市政府門戶網站一網通辦欄目,部門入口市住建委頻道「行政許可」專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許可「立即辦理」中進行申請事項的網上申報。
申請企業在網上申請並填報申報信息後,承諾符合審批條件,由系統自動受理後,行政審批機關當場作出行政許可並公告。申請企業使用數字證書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許可「立即辦理」欄目下載並列印電子資質證書。具體辦事指南可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許可「辦事指南」欄目中獲取。
申請企業如不願採取告知承諾方式的,可以按照原行政審批程序申請資質。
四
管理部門何時檢查監督?企業需要擔負哪些法律責任?
1、市、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在行政審批決定後2個月內對企業的承諾內容和資質達標情況進行檢查。
發現企業承諾內容存在弄虛作假情形的,行政審批機關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企業3年內不得申請同類別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發現企業承諾內容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審批機關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發現企業資質達標情況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審批機關應當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
2、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由行政審批機關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並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企業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五
存在不實承諾或違反承諾行為的企業,將如何處理?
企業如存在不實承諾或違反承諾的行為,行政審批機關應當將其記入企業和相關責任人的誠信檔案,相關信息列入企業不良信用信息。該企業和相關責任人將不再適用告知承諾方式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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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譯文
責任編輯: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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