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三部門聯合整治電動自行車,最高可罰十萬元!

2020-12-27 中國電動車網

[摘要]為了讓電動自行車買得更放心,騎得更安全,嘉興市公安、市場監管、稅務三部門從本月起,聯合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


為了讓電動自行車買得更放心,騎得更安全,嘉興市公安、市場監管、稅務三部門從本月起,聯合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



據了解,本次三部門聯合開展的全市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是從源頭上規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登記、上路各環節,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整治重點集中在違法生產或銷售、駕駛未經強制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改裝、拼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偽造、變造、冒用行駛證、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銷售商應開具而未開具、虛開銷售發票等稅務違法行為。



交警提醒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時,首先要求店家出示車輛的強制認證證書,如果對所買的電動自行車有異議,可以讓店家把車輛的合格證拿出來進行比對,比如說外觀形狀、電池型號、 品牌、鞍座大小等,是否一致。如果有不一致,說明這輛電動自行車可能進行了改裝、拼裝、 加裝等違法行為,市民一旦買了這樣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交警部門查到將予以處罰。


市交警支隊車管所非機動車管理股股長周斌海說:「如果說路面民警查到這種改裝、拼裝 、加裝的現象 ,(7月1日後)按照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予以處罰,然後我們將追溯銷售商的源頭再予以處罰。」


交警部門可對違法生產、銷售商家最高處以2萬至10萬元的罰款。



具體工作措施包括:


推行告知承諾


在銷售電動自行車時,銷售商實行告知承諾,告知承諾不銷售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不改裝、拼裝、加裝電動自行車,購買輕便電動摩託車車主上路行駛必須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併購買保險,在取得公安交警部門註冊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市本級禁止輕便電動摩託車註冊登記)。


嚴格處罰標準


對聯合整治中查處的銷售店銷售未經強制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改裝、拼裝、加裝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開展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購買不合格車輛等違法行為,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對路面查處的駕駛無行駛證、號牌電動自行車,改裝、拼裝、加裝電動自行車,偽造、變造、冒用行駛證、號牌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一律查扣車輛,對車輛進行現場快速檢測,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並一律追溯銷售及車輛改裝源頭依據法律法規處理。


對銷售店在銷售電動自行車過程中,應開具未開具、虛假開具銷售發票等稅務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處理。


加大宣傳力度


在電動車銷售店張貼海報,播放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警示片,加強電動自行車駕駛安全教育,引導消費者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開展持續性宣傳,加大對《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宣貫,嚴禁購買未經強制認證的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拼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防盜備案登記電動自行車自備案之日起已期滿七年的,禁止上道路行駛,未滿七年的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相關焦點

  • 「摩的」司機非法載客,最高罰5000元!
    「要罰500—2000元?我下次再也不敢了!」9月1日12時許,在西安市灞橋區紡東街,「摩的」駕駛員陶慶華在得知自己將面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後,顯得十分震驚。9月1日是《西安市查處摩託車和非機動車非法載客若干規定》施行首日。記者隨同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秩序聯合整治工作小組,實地了解新規施行首日的情況。
  • 景區平安辦聯合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
    根據市委政法委相關工作布置及要求,為切實抓好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進一步提高景區電動自行車騎行人頭盔佩戴率,確保交通參與者財產和生命安全,12月16日名勝區平安辦聯合景區交警大隊牽頭,協同區交治辦、西湖街道,靈隱中隊等力量,對茅家埠村和九裡松花苑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
  • ...部門聯合開展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整治 4萬餘輛共享電動車已清運回收
    (長沙城管部門聯合六家共享單車投放企業,對城區路面擺放的共享電動車等進行整治。)本報11月12日刊發《剛出地鐵口,路就被堵住》反映共享電動車亂停亂放現象,此後更是以一系列後續報導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從23日起,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啟動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亂象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規範城區共享單車(電動車)的運營。據統計,23日至25日10時,全市共享單車投放企業共回收清退共享電動車40489輛。
  • 東莞這裡集中整治!嚴打摩託車、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4月1日上午,虎門鎮召開了2020年治摩工作會議,會後,各部門當天立即開展聯合整治行動。開展「治摩禁電」專項整治行動4月1日下午,虎門鎮公安、市場監管和交警等多部門組成5個聯合整治組,對該鎮中心區違規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以及非法銷售窩點開展專項整治。
  • 「白牌」電動自行車今始起開始回收啦,最高可拿260塊錢一輛
    你家有沒有堆放在車庫裡落滿灰塵的老電動自行車,平時不用,扔了可惜?現在好消息來了,從今天開始,如果車輛手續齊全,你可以帶著它去換錢了,最高可換260塊錢一輛呢。當然,如果這輛車從備案之日算起已經超過7年,你還開著它在路上奔跑,那就會被處以罰款、沒收車輛等處罰。
  • ...公開徵求意見建議 禁止替代他人記分 從事改裝電動自行車最高罰...
    市人大常委會就《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草案修改稿)》公開徵求意見建議禁止替代他人記分 從事改裝電動自行車最高罰五萬每日甘肅網12替代他人記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接受他人替代記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替代他人記分或者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 邵陽市集中開展城區電動自行車頑瘴痼疾整治
    7月9日,邵陽市公安局召開城區「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市公安機關前期整治工作成效,部署為期3個月的電動自行車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邵陽公安將舉全警之力,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集中開展城區電動自行車百日綜合整治。將按照三區政府屬地管理原則,採取「外圍設卡守點宣傳勸導,內圍機動巡邏查控」為主的常態長效管控模式,進一步優化城區交通秩序,完善道路機非隔離護攔設施、路口非機動車待駛區,規範專用信號燈設置,實現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總體目標。
  • 這些電動自行車將被淘汰回收!最高可換260塊錢一輛
    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   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自備案之日起,滿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使用期未滿七年的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駛   ▲在《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施行前購買的不符合標準的二輪電動車,在公安機關備案後,稱「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發給防盜登記牌,即「白牌」。
  • 電動自行車在人行道上騎行,這樣罰一點都不冤!
    (電動自行車在人行道上騎行,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 全市摩託車、電動自行車整治將繼續!接下來公安部門打算這麼做……
    清遠公安權威發布關注獲取更多警訊為及時回應人民群眾對全市摩託車、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的熱烈關切,4月13日上午,清遠市公安局召開了專項新聞發布會。會上通報了自3月以來,全市開展集中整治摩託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行動工作情況,並就現場媒體記者所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回復。
  • 興化城管助力電動自行車集中整治攻堅行動
    中國江蘇網8月5日泰州訊 根據泰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乘駕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實施時間和範圍的通告》及《興化市乘駕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自8月1日起,全市範圍內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處警告或
  • 騎電動自行車怎樣才能不被蜀黍罰?這些事兒你得注意了!
    騎電動自行車怎樣才能不被蜀黍罰?這些事兒你得注意了!時刻威脅著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嚴查各類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也是蜀黍們的工作常態那麼電動自行車到底該怎麼騎才是正確的呢?
  • 騎車打電話看手機最高罰50元
    騎車打電話看手機最高罰50元 2020-12-23 12:3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濰坊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專項整治:45分鐘 一個路口查住11人
    自12月7日起,交警部門在全市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12月10日上午,記者來到奎文區濰州路與行政街交叉口看到,奎文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正在這裡開展集中整治。45分鐘內,該路口有11名騎車市民因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被處罰。
  • 嘉興市民注意!騎共享電動車也要戴頭盔 違者要罰
    近日上午9點45分左右,嘉興市民小張騎著租借來的共享電動車,從嘉興市區八佰伴商場附近出發打算去經開萬達,在市區中山路昌盛路口被交警攔下,因為小張騎行共享電動車未佩戴頭盔。「我借的時候這輛車就沒有頭盔,我又不能隨身攜帶頭盔。」
  • 濟南交警將啟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
    日前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為貫徹落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減量控大」工作要求,自12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濟南交警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2個月的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
  • 1月起最高罰50元
    1月起最高罰50元 2020-12-22 12:0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 電動自行車新規,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
    據廣東省政府2020年制定規章計劃和政府立法工作制度最新要求,為加強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從源頭破解電動自行車管理難題。廣東省公安廳發布了關於《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集意見的公告規定電動自行車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具體詳細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 整治來了!讓電動自行車不再「任性」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電動自行車源頭管理、加大對違法經營「拼、加、改」電動自行車查處力度,改善我區交通環境與社會秩序,近期,奉賢區市場監管局積極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在排摸過程中要求電動自行車經營戶不得銷售拼裝、加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同時張貼電動自行車銷售承諾書和消費者公告,加強宣傳引導。
  • 浙江擬立法管理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超國家標準可罰款500元
    來源:澎湃新聞原標題:浙江擬立法管理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超國家標準可罰款五百元《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5月13日提交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將通過立法解決電動自行車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