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劉佳 北京報導
首個地方政府發行用於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的專項債出爐。
12月1日,中國債券信息網披露《2020年廣東省支持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券信息披露文件》。
文件顯示,廣東省決定於12月7日發行2020年廣東省支持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券(一期)--2020年廣東省政府專項債券(九十一期),計劃發行額度為100億元,募集資金將用於補充普寧農商行、鬱南農信社、揭東農商行、羅定農商行四家中小銀行的資本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發行的中小銀行專項債期限為10年期,存續期第6-10年(2026-2030年),每年按發行規模的20%(即20億元)償還本金,利息按半年支付。發行後可按規定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上市流通。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表示,地方政府專項債用於補充中小銀行資本,不僅拓寬了地方政府專項債的使用範圍,也擴大了中小銀行利用可轉債的方式補充資本的途徑。「儘管降低了可轉債的發行門檻,但是中小銀行自身的公司治理還要不斷完善和規範,確保可轉債的使用效果。」
補充資本金
據記者了解,廣東省此次募集的100億中小銀行專項債投向為1家農信社和3家農商行。其中鬱南農信社的債券金額為40億元,普寧農商行的債券金額為37億元,揭東農商行的債券金額為14億元,羅定農商行的債券金額為9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期債券募集資金通過廣東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簡稱「粵財控股」)採用間接入股等方式,分別向上述四家銀行注資補充資本金。
粵財控股是廣東省屬金融控股龍頭企業,截至2019年底,公司資產總額775億元,管理資產規模5351億元。
為支持上述四家銀行全面轉化經營機制,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或廣東省深化農合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農商銀行、順德農商行、珠海農商行、南海農商行分別作為戰略合作單位,配合粵財控股做好資金運營管理工作,並在本期債券還本寬限期後,參與粵財控股所持有的上述四家銀行股份的市場化轉讓。
同時,上海新世紀資信給予該債券AAA評級,評級報告稱本期債券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還本付息等納入廣東省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評級報告也發出提醒,償債資金來源受經濟環境、中小銀行經營狀況影響較大,需關注收益不達預期對償債資金的影響。
「地方專項債不僅僅是給中小銀行一個資本補充,還要改善它的經營機制,提升經營能力,而使用專項債的對象本身不多,資金也需要嚴格控制用途,保證未來退出。」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銀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剛分析稱。
注資非「兜底」
由於營商環境發生變化,中小銀行面臨較大的經營壓力,風險狀況頻出,資本不足問題愈發明顯,但又缺乏行之有效的資本補充渠道。近兩年來,監管層頻繁推出相關政策支持中小銀行資本金補充。
據財政部此前公布數據顯示,截至10月末,今年下達的3.55萬億元新增地方專項債已發行35466億元,完成99.9%。用於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銀行風險的新增專項債券額度2000億元,分地區額度已全部下達。
據悉,專項債合計下發至18個省份。除廣東省外,浙江、陝西兩省也有消息稱將於12月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用於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額度分別為50億元、46億元,期限均為10年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國常會首次提出通過專項債補充銀行資本金,明確「將在今年新增的地方政府專項債限額中安排一定額度,允許地方政府通過認購可轉債等方式,探索補充中小銀行資本的相關路徑」。同時明確「將優先支持具備可持續市場化經營能力的中小銀行。」可見,用地方專項債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有利於進一步深化中小銀行改革。
然而,有部分業內人士則認為專項債補充銀行資本的流程仍不明確,存在「落地難」的痛點。「目前地方政府所發行的專項債期限多為10年到15年,而轉股後的可轉債卻沒有固定期限,所以專項債的退出途徑與方式也有待進一步研究確定。此外專項債利率較高。」
某券商研報分析認為,由於現在地方政府是很多地方中小銀行的主要股東,而專項債是地方政府發行,由地方政府承擔責任,因此允許地方政府用專項債中的一部分額度,認購可轉債來為中小銀行注資,其實相當於規定了地方政府的屬地責任,強化了地方政府在處置中小銀行風險中的作用。「但注資思路是『託底』的,而不是『兜底』。中小銀行競爭力的提升在於公司治理和業務結構轉型。」
對於發行專項債的目的,近日批覆的廣東省《關於2020年省級財政第三次預算調整方案的報告》提到,此次新增的100億元專項債券按照各高風險農合機構資金缺口、所在地實際需求及幫扶機構出資情況分配,主要用於定向幫扶高風險農合機構推進風險化解及機制轉換工作。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冉學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