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2021-01-05 中財網
朗新科技: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時間:2021年01月03日 16:47:22&nbsp中財網

原標題:

朗新科技

: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公告書

證券代碼:300682 證券簡稱:

朗新科技

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朗新科技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無錫新吳區淨慧東道90號無錫軟體園天鵝座B棟10、11樓)

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上市公告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第一節 重要聲明與提示

朗新科技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朗新科技

」、「發行人」、「公

司」或「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上市公告書的真實

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依法履行誠信和勤勉盡責的義務和責任。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以

下簡稱「深交所」)、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以下簡

稱「

可轉債

」)上市及有關事項的意見,均不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

本公司及上市保薦機構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

關內容,請投資者查閱2020年12月7日刊載於《證券時報》的《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及披露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

朗新科技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說明書》(以

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全文。

本上市公告書使用的簡稱釋義與《募集說明書》相同。

第二節 概覽

一、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中文簡稱:

朗新轉債

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代碼:123083

三、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量:80,000.00萬元(800.00萬張)

四、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量:80,000.00萬元(800.00萬張)

五、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六、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時間:2021年1月6日

七、可轉換

公司債

券存續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8日。

八、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15日至2026年12月8日。

九、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

可轉債

發行首日起每滿

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

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

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可轉債

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

可轉債

持有人承擔。

十、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擔保情況: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未提供擔保。

十三、可轉換

公司債

券信用級別及資信評估機構: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

司對本

可轉債

進行了信用評級,本

可轉債

主體信用評級為「AA」,信用等級為

「AA」。

第三節 緒言

本上市公告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

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

定編制。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1182號」文核准,公司於2020年12月9日

公開發行了800.00萬張可轉換

公司債

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80,000萬元。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8日,T-1日)收

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

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

交易系統網上定價發行的方式進行。認購不足80,000萬元的部分由主承銷商餘額

包銷。

經深交所「深證上〔2020〕1275號」文同意,公司80,000萬元可轉換

公司債

券將於2021年1月6日起在深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

朗新轉債

」,債券代碼

「123083」。

本公司已於2020年12月7日在《證券時報》刊登了《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募集說明書提示性公告》。《

朗新科技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公

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全文可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查詢。

第四節 發行人概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中文名稱:

朗新科技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成立日期:

2003年5月7日(2013年12月23日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

1,020,572,326元1

註冊地址:

江蘇省無錫新吳區淨慧東道90號無錫軟體園天鵝座B棟10、11樓

辦公地址:

江蘇省無錫新吳區淨慧東道90號無錫軟體園天鵝座B棟10、11樓

法定代表

人:

鄭新標

股票上市

地: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時間:

2017年8月1日

股票簡稱:

朗新科技

股票代碼:

300682

經營範圍:

電子計算機軟硬體技術開發,信息技術服務,信息技術諮詢服務,

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數字內容服務,工程管

理服務,軟體產品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

承接計算機系統集成工程,其他土木工程建築;電氣安裝;廣告設

計和製作;其他計算機製造;計算機軟硬體、電子產品的研發、設

計;從事上述產品的批發、零售、佣金代理(拍賣除外)、進出口

業務;承接工程測量、地理信息系統工程、不動產測繪;設備、計

算機軟體和硬體的出租(不含融資性租賃);企業管理諮詢服務;

電動汽車充電站、充電設施的建設、運營和維護;電動汽車充電樁

的安裝、調試和維護;電力工程的施工。(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已符合行權條件,行權期內

(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止),激勵對象在符合規定的有效期內可通過系統自主進行申

報行權,因此截至本募集說明書出具日公司股本仍處於持續變動過程中。

二、發行人的歷史沿革

(一)公司前身杭州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設立情況

2003年3月28日,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註冊於英屬維京群島,以下簡

稱「朗新BVI」)籤署《杭州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註冊資本118

萬美元。2003年4月3日,杭州市下城區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局下發《關於同意設立

獨資企業杭州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批覆》(下外經貿(2003)49號),同意

公司設立並批准公司章程。2003年4月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頒發了《中華人民共

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外經貿資浙府字[2003]00980)號)。2003年5月

7日,公司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記。

根據浙江興合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2003年5月13日出具的《驗資報告》(浙

興驗字[2003]第382號),截至2003年5月13日止,杭州朗新收到朗新BVI繳付的

首期出資110萬美元,全部以美元現金繳付。

根據浙江興合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2003年5月29日出具的《驗資報告》(浙

興驗字[2003]第399號),截至2003年5月28日止,杭州朗新收到朗新BVI繳付的

第二期出資8萬美元,全部以美元現金繳付,累計註冊資本實收金額為118萬美元。

(二)股份公司的設立情況

2013年11月28日,經朗新有限董事會作出書面決議,由無錫樸華、無錫群英、

無錫羲華、無錫道元、無錫富贍、YUE QI、國開博裕、誠柏基金、海南華興共9

位股東共同作為發起人,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改制以公司截至

2013年7月31日經興華會計師審計的淨資產31,472萬元為基準,按1.8733:1的比

例,折為股份公司股本,股本總額為16,800萬元,剩餘淨資產14,672萬元計入資

本公積。

2013年12月2日,公司取得了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下發

的《關於同意

朗新科技

(中國)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覆》(錫

高管項發[2013]233號)。2013年12月4日,公司取得了江蘇省人民政府換發的《中

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商外資蘇府資字[2012]91381號)。

2013年12月6日,興華會計師對本次變更進行了驗資並出具了編號為(2013)

京會興驗字第01010008號的《驗資報告》。

2013年12月23日,

朗新科技

在江蘇省無錫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變更登記,注

冊資本為16,800萬元,取得了330100400016254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股份公司設立時的股本結構如下表:

序號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1

無錫樸華

26.01%

2

無錫群英

10.42%

3

無錫羲華

2.51%

4

無錫道元

2.29%

5

無錫富贍

2.91%

6

YUE QI

30.89%

7

國開博裕

16.64%

8

誠柏基金

5.82%

9

海南華興

2.50%

合計

100.00%

(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

2017年6月30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

朗新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1101號文)核准,經深圳證

券交易所《關於

朗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票在創業板上市的通知》

(深證上[2017]469號)同意,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4,5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股

票已於2017年8月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交易,公司總股本增至

405,000,000股。

(四)公司上市後歷次股權變動情況

公司上市以來因股權激勵、發行新股等引致的股權結構變化情況如下:

單位:股

首發後股本

405,000,000股

股權結構變化

變動時間

變動原因

股本變動數量

變動後股本

首發後股本

405,000,000股

授予限制性股票

2017年11月

股權激勵

11,760,300

416,760,300

限制性股票註銷

2018年10月

員工離職

24,000

416,736,300

授予限制性股票

2018年11月

股權激勵

12,484,000

429,220,300

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019年1月

股權激勵

2,500,562

431,720,862

定向增發

2019年6月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248,211,629

679,932,491

限制性股票註銷

2019年7月

員工離職

36,800

679,895,691

限制性股票註銷

2019年11月

員工離職

82,400

679,813,2912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2020年5月

權益分派

340,234,445

1,020,703,336

限制性股票註銷

2020年5月

員工離職

176,310

1,020,532,426

2 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已符合行權條件,行權期內

(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止),激勵對象在符合規定的有效期內可通過系統自主進行申

報行權,因此截至本募集說明書出具日公司股本仍處於持續變動過程中。此處股數為根據公司2019年第七

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對已離職激勵對象全部已獲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82,400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註銷後的公司股份總數。經普華永道中天出具《驗資報告》(普

華永道中天驗字(2019)第0781號)審驗,公司截至2019年12月19日的註冊資本/股本為679,813,291

元,目前已完成工商變更。

三、發行人股本結構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

(1)公司股本結構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總股本為1,020,556,576股,其中,公司控股股東

為無錫樸華和無錫群英,合計持有177,042,78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7.35%。

項目

股份數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691,454,210

67.75%

1、高管鎖定股

392,999

0.04%

2、首發後限售股

301,459,596

29.54%

3、股權激勵限售股

24,899,655

2.44%

4、首發前限售股

364,701,960

35.74%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329,102,366

32.25%

三、股份總數

1,020,556,576

100.00%

(2)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序號

股東名稱

股東性質

持股數量

(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數

量(股)

1

Yue Qi Capital Limited

境外法人

150,144,840

14.71%

150,144,840

2

無錫樸華股權投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境內非國有法人

126,402,660

12.39%

126,402,660

3

上海雲鑫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境內非國有法人

116,099,800

11.38%

62,099,800

4

上海雲鉅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境內非國有法人

63,492,063

6.22%

63,492,063

5

無錫群英股權投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境內非國有法人

50,640,120

4.96%

50,640,120

6

徐長軍

境內自然人

38,006,207

3.72%

38,006,207

7

無錫傑華投資合夥企業(有

限合夥)

境內非國有法人

34,849,126

3.41%

34,849,126

8

無錫曦傑智誠投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境內非國有法人

34,177,777

3.35%

34,177,777

9

無錫易樸投資合夥企業(有

限合夥)

境內非國有法人

33,872,619

3.32%

33,872,619

10

羅惠玲

境內自然人

27,403,253

2.69%

-

合計

675,088,465

66.15%

593,685,212

四、發行人的主營業務情況

朗新科技

的主要業務收入來源於軟體服務、運營服務和智能終端研發銷

售。公司通過軟體服務和智能終端產品幫助客戶完成信息化與產業網際網路基礎

服務能力的建設與升級,並共建行業或業務運營服務平臺,通過持續的運營服

務保障客戶服務能力的持續提升,並不斷地進行業務創新和服務升級,改善最

終用戶的體驗,實現協同發展,創造並分享新的用戶價值。

1、軟體服務業務

軟體服務業務包括諮詢規劃、軟體產品銷售、軟體開發、軟體運行維護以

及SaaS服務等,主要面向電力、燃氣等能源企業、公共服務機構、政府以及大

型企業集團等,為其構建基於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核心業務系統和開放業務服務

能力,從而更好地助其融入產業網際網路發展。

2、運營服務業務

運營服務包括平臺運營服務、網際網路運營服務和用戶運營服務等,目前主

要開展的有面向公用事業機構繳費和城市生活公共服務領域的行動支付雲平臺

服務、網際網路電視用戶運營服務、公共服務行業網際網路運營服務、工業網際網路

平臺服務、新外貿綜合雲平臺服務等。

3、智能終端業務

智能終端業務主要包括面向電信運營商的網際網路電視OTT智能終端以及面

向工業企業的工業網際網路網關等產品的研發與銷售,圍繞運營服務和SaaS服務

開展業務,公司的運營服務和多項SaaS服務均以「雲」+「端」形式開展,具

有邊緣計算能力、多種交互體驗和廣泛適配能力的智能終端,極大提升了服務

效率和服務能力,為最終用戶提供了良好的體驗。

五、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基本情況

(一)控股股東

公司控股股東為無錫樸華和無錫群英,自上市以來未發生變化。截至2020

年6月30日,無錫樸華持有公司12.39%的股份,無錫群英持有公司4.96%的股份。

其基本情況如下:

(1)無錫樸華

公司名稱:

無錫樸華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法定代表人:

鄭新標

成立時間:

2012年11月12日

註冊資本:

30,000萬元

實收資本:

100萬元

註冊地址:

無錫市震澤路18號無錫軟體園鯨魚座 D 幢 501 室

經營範圍:

從事非證券股權投資活動及相關諮詢業務。(上述經營範

圍涉及專項審批的經批准後方可經營)

無錫樸華主營業務為投資管理,截至2020年6月30日,無錫樸華的股權結

構如下:

序號

出資人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1

徐長軍

20,649.00

68.83%

2

鄭新標

9,351.00

31.17%

合計

30,000.00

100%

2019年末,無錫樸華總資產為41,391.42萬元、淨資產為-1,135.75萬元,2019

年度,無錫樸華淨利潤為-2,496.75萬元。無錫樸華2019年財務報表經無錫華夏中

誠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審計。

(2)無錫群英

公司名稱: 無錫群英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法定代表人:鄭新標

成立時間:2012年12月17日

註冊資本:30,000萬元

實收資本:100萬元

註冊地址:無錫市震澤路 18 號無錫軟體園鯨魚座 D 幢 502 室

經營範圍:從事非證券股權投資活動及相關諮詢業務。(上述經營範圍涉及

專項審批的經批准後方可經營)

無錫群英主營業務為投資管理,截至2020年6月30日,無錫群英的股權結構

如下:

序號

出資人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1

徐長軍

20,649.00

68.83%

2

鄭新標

9,351.00

31.17%

合計

30,000.00

100.00%

2019年末,無錫群英總資產為19,080.00萬元、淨資產為-598.73萬元,2019

年度,無錫群英淨利潤為-847.16萬元。無錫群英2019年財務報表經無錫華夏中誠

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審計。

(二)實際控制人基本情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徐長軍通過直接持股,並與鄭新標一起通過控股股東

無錫樸華、無錫群英持股,且通過與一致行動人無錫富贍、無錫羲華、無錫道元、

無錫傑華、無錫曦傑和無錫易樸合計控制發行人355,462,849股,持股比例為

34.83% 。

徐長軍,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男,1964年出生,1989年畢業於清華大

學,碩士研究生學歷。

朗新科技

創始人、實際控制人之一,1989至1996年任職於

華北計算機技術研究所;1996年至今任職於

朗新科技

,現任

朗新科技

董事長,兼

任易視騰科技董事長、邦道科技董事長等職務。

鄭新標,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男,1963年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高

級工程師,

朗新科技

創始人、實際控制人之一。1987年至1996年任職於華北計算

機技術研究所;1996年至今任職於

朗新科技

,現任

朗新科技

董事、總經理,兼任

易視騰科技董事等職務。

第五節 發行與承銷

一、本次發行情況

1、發行數量:本次發行

可轉債

總額為人民幣幣80,000.00萬元(800.00萬張)。

2、向原股東發行的數量和配售比例:

原股東共優先配售6,180,995張,即618,099,5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77.26%

3、發行價格:按票面金額平價發行。

4、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面值: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

5、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幣80,000.00萬元。

6、發行方式:本次發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

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網上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

的方式進行,認購金額不足幣80,000.00萬元的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

7、配售比例:

原股東共優先配售6,180,995張,佔本次發行總量的77.26%;網上社會公眾投

資者實際認購1,803,416張,佔本次發行總量的22.55%;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包

銷15,589張,佔本次發行總量的0.19%。

8、前十名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次序

持有人名稱

持有數量(張)

佔總發行

量比例

(%)

1

Yue Qi Capital Limited

1,165,000

14.56

2

無錫樸華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990,109

12.38

3

上海雲鑫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909,410

11.37

4

上海雲鉅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497,333

6.22

5

無錫群英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396,663

4.96

6

徐長軍

299,896

3.75

7

羅惠玲

214,650

2.68

8

無錫羲華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95,683

1.20

9

無錫道元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87,363

1.09

10

無錫傑華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85,183

1.06

9、發行費用總額及項目

項目

金額(萬元,不含增值稅)

承銷及保薦費用

800.00

律師費用

130.00

會計師費用

204.72

資信評級費用

23.58

發行手續費

7.55

合計

1,165.85

二、本次發行的承銷情況

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總額為80,000.00萬元,原股東優先配售6,180,995

張,即618,099,5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77.26%;網上社會公眾投資者的有效申

購數量83,816,380,990張,網上最終配售1,819,000張,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可

轉債數量為1,803,416張,即180,341,6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22.55%;主承銷商

包銷

可轉債

的數量為15,589張,即1,558,9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0.19%。

三、本次發行資金到位情況

本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資金扣除承銷及保薦費848.00萬元(含稅)後

的餘額79,152.00萬元已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於2020年12月15日匯入公司指定

的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帳戶,另扣除評級費、律師費、審計費和驗資費等本次發行

相關費用365.85萬元後,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的淨額為78,834.15萬元。天職國

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對前述募集資金到帳情況進行了驗資,並出

具了天職業字[2020]40887號《驗資報告》。

第六節 發行條款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本次發行的核准:本次發行已經本公司2020年2月21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

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2020年3月9日召開的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

議通過。

2020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核發的《關於核准

朗新科技

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1182號),核准

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面值總額80,000萬元可轉換

公司債

券。

2、證券類型:可轉換

公司債

券。

3、發行規模:80,000萬元。

4、發行數量:800.00萬張。

5、上市規模:80,000萬元。

6、發行價格:按面值發行。

7、募集資金總額及募集資金淨額:本次

可轉債

的募集資金為人民幣80,000

萬元(含發行費用),募集資金淨額為78,834.15萬元。

8、募集資金用途: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80,000萬元,募集資金扣

除發行費用後用於如下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投資總額

擬使用募集資金

1

能源物聯網系統建設項目

50,984.93

31,328.50

2

朗新雲研發項目

31,707.20

25,707.20

3

補充流動資金

22,964.30

22,964.30

合計

105,656.43

80,000.00

若本次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實際募集資金淨額少於投資項目的募集資金擬投

入金額,公司董事會可根據項目的實際需求,在不改變本次募投項目的前提

下,對上述項目的募集資金投入順序和金額進行適當調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

籌資金解決。

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前,根據實際需要,公司以自籌資金支付上述項目所需

的資金;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以募集資金進行置換。

二、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基本條款

1、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該可轉

公司債

券及未來轉換的公司A股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2、發行規模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並結合公司財務狀況和投資計劃,本次公開發行可轉

公司債

券擬募集資金總額為不超過人民幣80,000.00萬元(含80,000.00萬元)。

3、債券期限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的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0年12月9日至

2026年12月8日。

4、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5、票面利率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票面利率設定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贖回價為110元(含

最後一期利息)。

6、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計算

計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簡稱「年利息」)指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

轉換

公司債

券票面總金額自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

利息。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

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每

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

公司債

券當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可轉

公司債

券發行首日。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可轉

公司債

券持有人負擔。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

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

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3)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

(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7、轉股期限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期自

可轉債

發行結束之日(2020年12月15日)滿

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2021年6月15日)起至

可轉債

到期日(2026年12

月8日)止。

8、轉股價格的確定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初始轉股價格為15.57元/股,不低於募集說明

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若在該二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因除

權、除息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價格按經過相應除權、

除息調整後的價格計算)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同時,初始轉股價

格不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和股票面值。

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

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募集說明

書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總額/該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9、轉股價格的調整及計算方式

當公司發生派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

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時,公司將按上述條

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對轉股價格進行累積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1 為調整後轉股價,P0 為調整前轉股價,n 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

A 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k 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D 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

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並在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體上刊登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並於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

停轉股期間(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轉

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票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後的

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合併、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別、數

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的債

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

充分保護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

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

規定來制訂。

10、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權限與修正幅度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存續期內,當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個連續交易

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85%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

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該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

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公司本次

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價格應不低於該次股東大會

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的均價,同時,修正後的

轉股價格不得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

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向下修正轉股價格,公司須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及暫

停轉股期間(如需)等有關信息。從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

修正日),開始恢復轉股申請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格。

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申

請應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11、轉股股數確定方式

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的計算方式

為:Q=V/P,並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

其中:Q為轉股的數量;V為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申請轉股的可轉換公司

債券票面總金額;P為申請轉股當日有效的轉股價格。

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整數股。轉股時不足轉換

為一股的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餘額,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有關規

定,在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轉股當日後的五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不足

轉換為一股的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餘額,該不足轉換為一股的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餘額對應的當期應計利息的支付將根據證券登記機構等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12、贖回條款

(1)到期贖回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到期後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按債券面值的110%(含最

後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未轉股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

(2)有條件贖回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

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

轉股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

1)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

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

130%);

2)當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未轉股餘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持有的將贖回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票

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

公司債

券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

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

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

盤價格計算。

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贖回條款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保薦機構及主承

銷商在發行前最終協商確定。

13、回售條款

1)有條件回售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內,如果公司股票任何連續

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有

權將其持有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

售給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因發生派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

現金股利等情況而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

價格計算,在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如果

出現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的情況,則上述「連續三十個交易日」須從轉股價格調整之

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重新計算。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在

每年回售條件首次滿足後可按上述約定條件行使回售權一次,若在首次滿足回售

條件而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屆時公告的回售申報期內申報並實施回

售的,該計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權。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權。

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有條件回售條款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保薦機構

及主承銷商在發行前最終協商確定。

2)附加回售條款

若公司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與公司在

募集說明書中的承諾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被視作

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本次發行的可轉

公司債

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權利。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持

有人在附加回售條件滿足後,可以在公司公告後的附加回售申報期內進行回售,

本次附加回售申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不應再行使附加回售權。

14、轉股年度有關股利的歸屬

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與原股票同等的

權益,在股利分配股權登記日當日登記在冊的所有普通股股東(含因可轉換公司

債券轉股形成的股東)均參與當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權益。

15、發行方式及發行對象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8日,T-1日)收

市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

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認購金額不足80,000.00萬元的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

本次

可轉債

的發行對象為:(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發行公告公布的

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8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股東;(2)

網上發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持有深交所證券帳戶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包括:

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等(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3)本次發行的

主承銷商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網上申購。

16、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

可轉債

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8日,T-1

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公司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0.7833元面值

可轉債

比例計算可配售

可轉債

金額,並按100元/張的比例轉換為張數,每1張為一個

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07833張

可轉債

。原股東優先配售之外的餘額和原股

東放棄優先配售權的部分將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餘

額由主承銷商包銷。

17、債券持有人會議相關事項

(1)債券持有人的權利:

1)依照其持有的本次

可轉債

數額享有約定利息;

2)根據《

可轉債

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條件將所持有的本次

可轉債

轉為公司

股票;

3)根據《

可轉債

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條件行使回售權;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

的本次

可轉債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6)按《

可轉債

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償付本次

可轉債

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參與或委託代理人參與債券持有人會議

並行使表決權;

8)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作為

公司債

權人的其他權利。

(2)債券持有人的義務:

1)遵守公司發行本次

可轉債

條款的相關規定;

2)依其所認購的

可轉債

數額繳納認購資金;

3)除法律、法規規定,《公司章程》及《

可轉債

募集說明書》約定之外,不

得要求公司提前償付本次

可轉債

的本金和利息;

4)遵守債券持有人會議形成的有效決議;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承擔的其

他義務。

(3)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

債券持有人會議由公司董事會負責召集。公司董事會應在提出或收到召開債

券持有人會議的提議之日起30日內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會議通知應在會議召

開前15日向全體債券持有人及有關出席對象發出。

在本次

可轉債

存續期間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會應召集債券持

有人會議:

1)公司擬變更《

可轉債

募集說明書》的約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

可轉債

本息;

3)公司發生減資(因員工持股計劃、股權激勵或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

東權益所必須回購股份導致的減資除外)、合併、分立、解散或者申請破產;

4)擬修改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5)發生其他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實質影響的事項;

6)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及該規則的規定,

應當由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並決定的其他事項。

下列機構或人士可以提議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1)公司董事會;

2)單獨或合計持有本次

可轉債

未償還債券面值總額10%以上的債券持有人;

3)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機構或人士。

(4)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出席人員

債券持有人可以親自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並表決,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出

席並表決。債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差旅費用、食宿費用等,

均由債券持有人自行承擔。

下列機構和人員可以列席債券持有人會議:債券發行人(即公司)或其授權

代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債券託管人以及經會議主席同意的本次

債券的其他重要相關方,上述人員或相關方有權在債券持有人會議上就相關事項

進行說明。除該等人員或相關方因持有公司本次

可轉債

而享有表決權的情況外,

該等人員或相關方列席債券持有人會議時無表決權。

(5)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開

1)債券持有人會議採取現場方式召開,也可以採取通訊等方式召開。

2)債券持有人會議應由公司董事會委派出席會議的授權代表擔任會議主席

並主持。如公司董事會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或債券持有

人代理人)以所代表的本次債券表決權過半數選舉產生一名債券持有人(或債券

持有人代理人)擔任會議主席並主持會議;如在該次會議開始後1小時內未能按

前述規定共同推舉出會議主持,則應當由出席該次會議的持有本次未償還債券表

決權總數最多的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擔任會議主席並主持會議。

3)應召集人或單獨或合併持有本次債券表決權總數10%以上的債券持有人

的要求,公司應委派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除涉及公

司商業秘密或受適用法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定的限制外,出席會議的公司董

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債券持有人的質詢和建議作出答覆或說明。

4)會議主席負責製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籤名冊。籤名冊應載明參加會議的債

券持有人名稱(或姓名)、出席會議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證件號碼、持有或者

代表的本次未償還債券本金總額及其證券帳戶卡號碼或適用法律規定的其他證

明文件的相關信息等事項。

(6)債券持有人會議的表決與決議

1)債券持有人會議進行表決時,以每一張債券(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為

一表決權。

2)債券持有人會議採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3)債券持有人會議須經出席會議(包括現場、網絡、通訊等方式參加會議)

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決權的債券持有人(或債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為有效。

4)公告的會議通知載明的各項擬審議事項或同一擬審議事項內並列的各項

議題應當逐項分開審議、表決。

5)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經有權機構批准

的,經有權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

可轉債

募集說明書》

和公司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規定,經表決通過的債券持有人會議決

議對本次

可轉債

全體債券持有人(包括未參加會議或明示不同意見的債券持有

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6)公司董事會應嚴格執行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代表債券持有人及時就有

關決議內容與有關主體進行溝通,督促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的具體落實。

18、本次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80,000.00萬元(含80,000.00萬元),

在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後,擬用於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投資總額

擬使用募集資金

1

能源物聯網系統建設項目

50,984.93

31,328.50

2

朗新雲研發項目

31,707.20

25,707.20

3

補充流動資金

22,964.30

22,964.30

合計

105,656.43

80,000.00

若本次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實際募集資金淨額少於投資項目的募集資金擬投

入金額,公司董事會可根據項目的實際需求,在不改變本次募投項目的前提下,

對上述項目的募集資金投入順序和金額進行適當調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籌資金

解決。

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前,根據實際需要,公司以自籌資金支付上述項目所需的

資金;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以募集資金進行置換。

19、擔保事項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不提供擔保。

20、募集資金存管

公司已經制定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本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募集資金將存

放於公司董事會指定的募集資金專項帳戶中,具體開戶事宜在發行前由公司董事

會確定。

21、本次發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方案的有效期為十二個月,自發行方案經公司

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三、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資信評級情況

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經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評級,

朗新科技

主體信用

級別為AA,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信用級別為AA。

第七節 發行人的資信和擔保情況

一、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

公司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已經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評級,並出

具了《

朗新科技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信用評級報

告》(大公報CYD【2020】177號)。根據該評級報告,

朗新科技

主體信用級別

為AA,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信用級別為AA。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存續期間內,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將至

少每年進行一次跟蹤評級。如果由於外部經營環境、本公司自身情況或評級標

準變化等因素,導致本期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信用評級降低,將會增大投資者的

投資風險,對投資者的利益產生一定影響。

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擔保情況

公司本次發行

可轉債

未提供擔保措施,如果

可轉債

存續期間出現對公司經營

管理和償債能力有重大負面影響的事件,

可轉債

可能因未提供擔保而增加償債風

險。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債券發行及其償還情況

不適用。

第八節 償債措施

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償債能力主要財務指標如下:

主要財務指標

2020-06-30/

2020年度

2019-12-31/

2019年度

2018-12-31/

2018年度

2017-12-31/

2017年度

流動比率(倍)

4.76

3.80

2.65

2.63

速動比率(倍)

4.26

3.54

2.37

2.46

資產負債率(合併)

15.67%

20.00%

35.40%

40.64%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

10.11%

14.02%

34.82%

27.93%

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萬

元)

8343.62

111,689.92

36,791.91

19,069.62

利息保障倍數(倍)

-4.29

-24.26

73.75

-108.56

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流動比率分別為2.63、2.65、3.80和

4.76,速動比率分別為2.46、2.37、3.54和4.26,整體較為穩定,短期償債能力較

強。2019年末公司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較2018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完成

重大資產重組所致。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合併口徑資產負債率

分別為40.64%、35.40%、20.00%和15.67%,母公司口徑資產負債率分別為

27.93%、34.82%、14.02%和10.11%,資產負債率整體較低。

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利息保障倍數分別為-108.56、

73.75、-24.26和-4.29,償債能力較強。

此外,公司不存在或有負債事項,不存在資產證券化、創新金融工具等表

外融資項目,不存在由此而帶來的償債風險。公司已與多家銀行建立起了良好

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擁有良好的銀行信譽和外部融資渠道,長期償債能力良

好。

第九節 財務會計資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財務報告的審計情況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的財務報表已按照

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編制。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財務報表均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

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分別出具了編號為普華永道中天審字(2018)第

10061號、普華永道中天審字(2019)第10061號的和普華永道中天審字(2020)第

10061號《審計報告》,審計意見類型均為標準無保留意見。由於報告期內存在

同一控制下合併事項,公司追溯調整了2017年及2018年財務數據,編制了朗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易視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及2017年度匯總財務報

表(「2017年度及2018年度匯總財務報表」),審計機構對其進行了審計並出

具了普華永道中天特審字(2020)第0710號審計報告。

如無特別說明,本節引用的財務數據引自公司經審計的2017年度、2018年

度匯總財務報表、2019年度財務報表,2020年財務數據引自未經審計的2020

年1-6月財務報表。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財務指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

1、合併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資產總計

565,897.57

592,567.01

414,761.00

283,015.17

負債合計

88,688.36

118,488.92

146,843.41

115,022.37

股東權益合計

477,209.21

474,078.10

267,917.60

167,992.80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權益

468,640.88

463,901.88

167,819.39

131,172.91

2、合併利潤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營業收入

85,801.42

296,833.01

267,168.01

118,202.84

營業成本

46,468.41

164,642.95

181,648.97

72,705.60

營業利潤

9,298.61

113,445.89

33,751.36

17,329.84

利潤總額

8,272.66

113,476.20

33,855.09

17,293.48

淨利潤

6,853.76

107,971.78

29,921.79

15,700.47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8,156.84

102,016.78

18,739.15

14,483.67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母公司

股東的淨利潤(萬元)

8,689.11

40,566.08

11,017.98

11,070.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22

1.7805

0.4040

0.3711

稀釋每股收益(元/股)

0.1218

1.7678

0.4034

0.3711

3、合併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38,231.91

55,983.35

2,002.17

-6,693.39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979.58

38,316.99

-33,389.31

11,682.54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8,379.35

-39,297.30

81,442.94

43,718.56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47,590.84

55,018.79

50,107.54

48,707.70

(二)主要財務指標

1、淨資產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

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2010年修訂)》要求計算,公司最近

三年及一期淨資產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單位:元

項目

加權平均淨資

產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釋每股收益

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

東的淨利潤

2020年1-6月

1.72%

0.1222

0.1218

2019年度

31.16%

1.7805

1.7678

2018年度

12.88%

0.4040

0.4034

2017年度

14.70%

0.3711

0.3711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

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

東的淨利潤

2020年1-6月

1.83%

0.1191

0.1188

2019年度

13.97%

0.7332

0.7287

2018年度

8.83%

0.2715

0.2712

2017年度

11.70%

0.2952

0.2952

註:上述指標計算公式如下:

1、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計算公式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別對應於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公司普通

股股東的淨利潤;NP為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E0為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期

初淨資產;Ei為報告期發行新股或債轉股等新增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產;Ej

為報告期回購或現金分紅等減少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產;M0為報告期月份數;

Mi為新增淨資產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月份數;Mj為減少淨資產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月

份數;Ek為因其他交易或事項引起的淨資產增減變動;Mk為發生其他淨資產增減變動次月

起至報告期期末的月份數。

2、基本每股收益計算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2÷2+Si×Mi÷M0-Sj×Mj÷M0-Sk

其中,P為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

淨利潤;S為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S0為期初股份總數;S1為報告期因公積金轉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數(未超出期初淨資產部分);S2為報告期因公積金轉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數(超出期初淨資產部分);Si為報告期因發行新股或

債轉股等增加股份數;Sj為報告期因回購等減少股份數;Sk為報告期縮股數;M0報告期月

份數;Mi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月份數;Mj為減少股份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

月份數。

3、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稀釋性的潛在普通股,稀釋每股收益的計算過程與基本每股收

益的計算過程相同。

2、其他主要財務指標

主要財務指標

2020-06-30/

2020年度

2019-12-31/

2019年度

2018-12-31/

2018年度

2017-12-31/

2017年度

流動比率(倍)

4.76

3.80

2.65

2.63

速動比率(倍)

4.26

3.54

2.37

2.46

資產負債率(合併口徑)

15.67%

20.00%

35.40%

40.64%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

10.11%

14.02%

34.82%

27.93%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

0.49

1.70

1.90

1.22

存貨周轉率(次)

1.26

4.71

6.41

5.57

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萬元)

8343.62

111,689.92

36,791.91

19,069.62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萬元)

8,156.84

102,016.78

18,739.15

14,483.67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歸屬

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萬

元)

8,689.11

40,566.08

11,017.98

11,070.54

利息保障倍數(倍)

-4.29

-24.26

73.75

-108.56

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

量(元)

-0.37

0.82

0.05

-0.16

每股淨現金流量(元)

-0.47

0.81

1.17

1.17

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每

股淨資產(元)

4.59

6.82

3.91

3.15

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比重

17.70%

10.41%

6.60%

8.88%

註:上述財務指標除母公司口徑外均以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的數據為基礎計

算,計算公式如下: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3、資產負債率=總負債/總資產

4、應收帳款周轉率=營業收入/應收帳款平均帳面餘額

5、存貨周轉率=營業成本/存貨平均帳面餘額

6、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利潤總額+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固定資產折舊+長期

待攤費用攤銷+無形資產攤銷

7、利息保障倍數=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淨利息支出;淨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

8、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期末普通

股股本總額

9、每股淨現金流量=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期末普通股股本總額

10、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每股淨資產=期末淨資產/期末股本總額

11、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比重=研發費用/營業收入

(三)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

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

——非經常性損益》的規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經常性損益明細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2020年1-6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

-

-0.09

-3.84

-2.80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

(與企業業務密切相關,按

照國家統一標準定額或定量

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650.64

10,270.14

1,886.04

2,955.54

計入當期損益的對非金融企

業收取的資金佔用費

-

203.17

-

-

報告期間易視騰科技納入合

並報表產生的淨利潤

-

10,957.92

18,779.18

1,890.35

重新計量本公司原持有邦道

科技40%股權產生的投資收

-

49,900.04

-

-

重新計量易視騰科技原持有

數聯領航20%股權產生的投

資收益

-

88.53

-

-

與公司經營業務不相關的理

財產品投資收益

11.69

25.89

830.95

204.89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

171.82

-

-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

外收入和支出淨額

-1,119.11

-185.35

-159.21

0.67

小計

-456.78

71,432.08

21,333.12

5,048.64

減:所得稅影響額

32.70

1,243.06

250.66

315.14

少數股東權益影響額

(稅後)

42.78

8,738.33

13,361.30

1,320.37

合計

-532.26

61,450.69

7,721.17

3,413.13

第十節 其他重要事項

本公司自募集說明書刊登日至上市公告書刊登前未發生下列可能對本公司

有較大影響的其他重要事項。

1、主要業務發展目標發生重大變化;

2、所處行業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

3、主要投入、產出物供求及價格重大變化;

4、重大投資;

5、重大資產(股權)收購、出售;

6、發行人住所變更;

7、重大訴訟、仲裁案件;

8、重大會計政策變動;

9、會計師事務所變動;

10、發生新的重大負債或重大債項變化;

11、發行人資信情況發生變化;

12、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節 董事會上市承諾

發行人董事會承諾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

註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並自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諾真實、準確、完整、公平和及時地公布定期報告、披露所有對投資

者有重大影響的信息,並接受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監督管理;

2、承諾發行人在知悉可能對可轉換

公司債

券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的任何公

共傳播媒體出現的消息後,將及時予以公開澄清;

3、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將認真聽取社會公眾

的意見和批評,不利用已獲得的內幕消息和其他不正當手段直接或間接從事發行

人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買賣活動;

4、發行人沒有無記錄的負債。

第十二節 上市保薦機構及其意見

一、保薦機構相關情況

名稱: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張佑君

住所: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8號

聯繫電話:

010-60838792

傳真:

010-60836029

保薦代表人:

紀若楠、彭捷

項目協辦人:

劉振峰

項目組成員:

欒承昊、鄭緒鑫、蘇翔瑜

二、上市保薦機構的推薦意見

中信證券

認為:

朗新科技

本次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並上市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

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朗新

科技本次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具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中

信證券同意保薦

朗新科技

本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並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

朗新科技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上市公告書》之蓋章頁)

發行人:

朗新科技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朗新科技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創業

板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公告書》之蓋章頁)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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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碼:300682 股票簡稱:朗新科技 公告編號:2020-129        朗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中籤結果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財通證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財通證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時間:2020年12月23日 19:35:52&nbsp中財網 原標題:財通證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券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六、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時間:2020年12月28日 七、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的起止日期: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期限為發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12月10日至2026年12月9日 八、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的起止日期: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自可轉債
  • 福斯特: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福斯特: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時間:2020年12月17日 21:21:48&nbsp中財網 原標題:福斯特: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如無特別說明,本上市公告書中的簡稱或名詞的釋義與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的相同。 第二節 概覽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福20轉債。二、可轉換公司債券代碼:113611。三、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量:170,000萬元(1,700萬張,170萬手)。
  • 海波重科: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海波重科: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時間:2020年12月17日 17:16:41&nbsp中財網 原標題:海波重科: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如無特別說明,本上市公告書中的簡稱或名詞的釋義與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的相同。
  • 翔港科技: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泥城鎮翠波路299號)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保薦人(主承銷商)        (註冊地址:成都市青羊區東城根上街95號)        2020年3月        第一節 重要聲明與提示        上海翔港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翔港科技」、「發行人
  • ...德恆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法律意見
    深交所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法律意見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        關於哈爾濱九洲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        法律意見
  •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如無特別說明,本上市公告書使用的簡稱釋義與《金誠信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相同。  第二節 概覽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金誠轉債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代碼:113615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量:100,000.00萬元(1,000.00萬張,100萬手)  四、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量:100,000.00萬元(1,000.00萬張,100萬手)  五、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 浙江天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十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擔保情況:本次可轉債發行未提供擔保。  十三、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公司聘請的評級機構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對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進行了信用評級,並出具了《浙江天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報告》,評定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債項信用等級為AA-,評級展望為穩定。
  • 新乳業: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本公司及上市保薦機構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查閱2020年12月16日刊載於《中國證券報》的《發行公告》及披露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新希望乳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全文。        本上市公告書使用的簡稱釋義與《募集說明書》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