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醫保局會同市財政局印發《北京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擴大試點方案》。方案明確,在石景山區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納入參保範圍(不含學生、兒童),實行城鄉一體化保障,先將重度失能人員納入保障範圍,並逐步將失智人員、中度失能人員納入保障範圍。
北京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按照社會保險獨立運行,發揮對失能人員的護理服務保障功能,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制度安排。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將通過為失能人員提供護理服務,增強護理服務和健康產業活力,形成與相關產業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今年9月份,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印發《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將本市石景山區列為擴大試點區。目前,石景山區已在3個街道先行開展了政策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探索為重度失能人員提供長期護理服務。此次試點方案中,將本市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範圍擴大至石景山區全區,將該區內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納入參保範圍(不含學生、兒童),實行城鄉一體化保障。同時,還啟動了參保繳費、失能評估、服務保障、待遇支付等全流程的試點工作。
在試點階段,石景山區會先將重度失能人員納入保障範圍,並據北京經濟社會發展和基金承受能力,逐步將失智人員、中度失能人員納入保障範圍。也就是說,一旦參保人員被認定為重度失能人員,即可享受到相應的護理服務。
據介紹,石景山區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將建立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多渠道籌資機制,擴大試點階段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80元。其中,職工繳費由單位和個人按照5:5的比例分擔,單位繳費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劃轉,不增加企業負擔,個人繳費由職工醫保個人帳戶代扣代繳;居民繳費由財政和個人按照5:5的比例分擔,其中符合基本醫保個人繳費財政全額補助條件的人員,其長期護理保險個人繳費由財政全額補助。
具體來說,符合條件的重度失能人員可享受機構護理、機構上門護理和居家護理等不同形式的護理服務,職工和居民執行統一待遇水平。值得一提的是,擴大試點階段將重點保障基本,低水平起步,提供每月約3000元的護理服務,基金支付水平總體上在70%左右。同時,鼓勵居家和社區護理服務。
另外,長期護理保險將執行規範化、標準化的失能評估和護理服務標準,確保重度失能人員享受相同的待遇保障。同時,將引入社會力量參與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建立監管機制,保障參保人員利益,提高經辦管理服務能力和效率。
下一步,本市將在總結石景山區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研究完善北京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在2021年底初步形成符合本市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體系。此後,將在全市範圍推開。
附件:《方案》全文
北京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擴大試點方案
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作出的一項重要部署。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入推進本市長期護理保險擴大試點工作,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7號),特制定本試點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探索建立符合北京市情、具有北京特色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進一步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重點解決重度失能人員長期護理保障問題;
堅持獨立運行,著眼於建立獨立險種,獨立設計、獨立推進;
堅持保障基本,低水平起步,合理確定保障範圍和待遇標準;
堅持責任共擔,合理劃分籌資責任和保障責任;
堅持機制創新,探索可持續發展的運行機制,提升保障效能和管理水平;
堅持統籌協調,做好與相關社會保障制度及商業保險的功能銜接。
二、工作目標
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的參保保障、資金籌集、待遇支付等政策體系;探索建立失能評估、護理需求認定和護理服務等標準體系和管理辦法;探索建立各類長期護理服務機構和護理人員協議管理和費用結算等辦法;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管理服務規範和運行機制。在「十四五」期間形成可複製、可推廣、可持續的互助共濟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政策框架,在全市範圍內推開。
三、基本政策
(一)參保對象和保障範圍。轄區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暫不含學生、兒童),應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參保範圍。因年老、疾病、傷殘等原因,經醫療機構規範診療、失能狀態持續6個月以上,經申請通過評估認定的重度失能參保人員,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擴大保障範圍。
(二)資金籌集。探索建立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多渠道籌資機制。擴大試點階段籌資標準暫定為180元/人/年,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水平相適應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城鎮職工籌資由單位和個人共同分擔,分擔比例為5:5。城鎮職工單位繳費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劃轉,不增加企業負擔;個人繳費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代扣代繳。城鄉居民籌資由財政和個人共同分擔,分擔比例為5:5,其中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財政全額補助條件的人員,其參加長期護理保險個人繳費由財政全額補助。探索通過財政等其他籌資渠道,對特殊困難退休職工繳費給予適當資助。
(三)保障內容。以保障重度失能人員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為主要內容,提供相應的護理服務。
(四)失能和護理需求評估。建立試點期長期護理保險失能評估標準及護理需求認定辦法。
(五)待遇支付。長期護理保險服務分為機構護理、社區護理和居家護理,由護理服務機構和護理人員為參保人提供符合規定的護理服務。根據護理需求、服務提供方式等制定差別化的待遇保障政策。對符合規定的長期護理費用,待遇保障水平為3000元/月,基金支付標準控制在70%左右。加強費用控制,探索適宜的付費方式。鼓勵使用居家和社區護理服務。做好長期護理保險與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以及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政策的銜接。
四、管理服務
(一)基金管理。長期護理保險基金參照現行社會保險基金有關制度執行,基金單獨建帳,單獨核算。建立健全基金監管機制,完善舉報投訴、信息披露、內部控制、欺詐防範等風險管理制度,確保基金安全。
(二)服務管理。服務機構應具備合法資質、符合相關部門管理規定,為失能人員提供合規服務。從業人員應具有相應資質和服務能力。進一步探索完善對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協議管理和監督稽核等制度。做好參保繳費和待遇享受等信息的記錄和管理。建立健全長期護理保險管理運行機制,明確保障範圍、相關標準及管理辦法。引入和完善第三方監管機制,加強對經辦服務、護理服務等行為的監管。
(三)經辦管理。引入社會力量參與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充實經辦力量。同步建立績效評價、考核激勵、風險防範機制,提高經辦管理服務能力和效率。健全經辦規程和服務標準,優化服務流程,加強對委託經辦機構的協議管理和監督檢查。社會力量的經辦服務費,可綜合考慮服務人口、機構運行成本、工作績效等因素,探索從長期護理保險基金中按比例或按定額支付。
(四)信息系統管理。加快長期護理保險系統平臺建設,推進「網際網路+」等創新技術應用。醫保部門對長期護理保險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總體規劃,逐步實現與協議護理服務機構以及其他行業領域信息平臺的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委託經辦機構信息系統應實現業務經辦、服務管理、審核結算、基金監管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領導牽頭的市級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金融監管局、北京銀保監局、市殘聯、市委編辦、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石景山區政府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加強部門協調,建立工作專班,定期調度,共同推進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二)強化協調聯動。醫保部門負責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開設長期護理保險基金收入戶和支出戶,並對長期護理保險基金進行監督管理;財政部門負責牽頭研究制定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的政府投入政策,會同市醫保局、石景山區政府等部門共同對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情況實施監督,會同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殘聯等部門研究整合失能人員各類保障資金;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失能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服務機構體系建設、相關從業人員培訓等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提出長期護理保險適宜醫療護理服務項目目錄,指導醫療機構按照行業標準和實踐指南,規範提供醫療護理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落實鼓勵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養老護理員技能培訓補貼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從業人員培訓工作;金融監管部門和銀保監部門積極引導保險機構開發長期護理商業保險產品,為參保人提供個性化長期護理服務;機構編制部門對本市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相關機構的人員編制和職責進行優化調整;殘聯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政策的銜接;石景山區政府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擴大試點工作,並在經費投入、人員配置等方面對擴大試點工作給予積極支持。
(三)完善工作機制。市級醫保部門明確專人負責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工作督導機制,跟蹤指導試點進展,並按要求報送運行數據和試點情況。建立健全評估考核機制,及時研究試點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做好橫向交流,確保試點工作均衡推進。統籌協調社會各方資源,加強協作諮詢,推動試點工作穩步向好發展。
(四)強化宣傳引導。注重加強宣傳工作,做好政策解讀,創新宣傳方式,增強輿論引導針對性。合理引導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凝聚社會共識,為試點順利推進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擴大試點工作推進方案
為積極穩妥、統籌協調推進本市長期護理保險擴大試點工作,根據《北京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擴大試點方案》,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探索建立符合北京市情、具有北京特色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進一步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
根據國家進一步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範圍的工作部署,按照「擴大試點、獨立險種、低水平起步、責任共擔」的思路,2020年在石景山區全域進行全要素、全流程、全方位的試點;2021年底形成符合本市實際可複製、可推廣、可持續的政策體系、評估體系、服務體系和運行管理機制,為下一步全市範圍推廣積累經驗。
三、重點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成立北京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擴大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臨時機構)
組長:盧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於魯明 市醫保局局長
叢駱駱 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
陳蓓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李志傑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馬繼業 市醫保局黨組書記
李紅兵 市民政局副局長
李新 石景山區區長
成員: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金融監管局、北京銀保監局、市殘聯、市委編辦、市人大社會建設委、石景山區政府等有關部門相關主管領導。各部門相關處室主要領導為聯絡員。
主要職責: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統籌協調本市長期護理保險擴大試點工作。建立各部門間聯席工作機制,研究解決擴大試點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同推進。
2.成立北京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擴大試點工作協調專班
組長:陳蓓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副組長:馬繼業 市醫保局黨組書記
李紅兵 市民政局副局長
左小兵 石景山區副區長
成員: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金融監管局、北京銀保監局、市殘聯、石景山區政府等有關部門主管領導。各部門相關處室主要領導為聯絡員。
主要職責: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跟蹤指導試點進展,及時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協調推進擴大試點工作。
市級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醫保局,負責相關日常工作。
成員: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金融監管局、北京銀保監局、市殘聯等部門相關處室主管領導,市醫保局相關處室主要領導,及石景山區醫保局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研究制定本市長期護理保險擴大試點方案及配套政策。制定擴大試點工作計劃,明確工作推進的時間節點和各單位職責分工。落實推進、督導擴大試點各項具體工作,協調解決擴大試點工作中的問題,加強對基金籌集、費用支付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實行周例會制,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
(二)完善擴大試點相關政策
1.完善市級擴大試點方案
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7號),調整完善本市擴大試點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後,印發擴大試點方案,並報國家醫保局和財政部備案。
2.完善石景山區配套政策
石景山區政府根據本市擴大試點方案,完善擴大試點實施細則和配套管理辦法,包括登記徵繳、基金管理、待遇申請、失能評估、護理服務、結算支付、經辦管理等內容,根據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適時調整完善。
3.開展專項調研
工作協調專班組織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石景山區等相關部門,對已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的有關城市進行專項調研。
(三)啟動擴大試點工作
在工作協調專班的安排下,開展落實以下工作(任務分解見附表):
1.完成本市擴大試點方案的申報、印發(10月底前完成);
2.做好石景山區業務流程梳理、失能情況排查、相關人員培訓等各項準備工作(10月底前完成);
3.石景山區政府根據本市擴大試點方案,完善擴大試點實施細則和配套政策(11月15日前完成);
4.市區兩級部署系統調整相關工作,與基本醫保信息系統做好數據對接(11月15日前完成);
5.完成石景山區失能評估、護理服務標準完善(11月底前完成);
6.制定政策宣傳方案,市區兩級開展多途徑政策宣傳(11月15日前完成);
7.針對跨區域服務,搭建大數據云平臺,實現參保人員服務需求與社會化養老服務資源的對接(11月底前完成);
8.啟動石景山區全區擴大試點參保登記和費用徵繳(11月15日啟動);
9.石景山區全區提供護理服務(12月1日啟動)。
(四)完善全市擴大試點相關政策
利用1-2年時間,在石景山區開展全方位、全流程、全要素的試點。石景山區試點期間,市級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不斷完善政策體系、評估體系、服務體系和運行管理機制,2021年底前形成符合本市實際可複製、可推廣、可持續的「1+1+N」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體系,為下一步全市範圍推廣奠定基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長期護理保險擴大試點工作,把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納入重點工作和重要議事議程。在市級擴大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協調專班統籌協調下,按照各自職責落實各項工作。
(二)部門協調聯動
市級部門統籌協調,不斷完善政策體系、評估體系、服務體系和運行管理機制。醫保部門負責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開設長期護理保險基金收入戶和支出戶,並對長期護理保險基金進行監督管理;財政部門負責牽頭研究制定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的政府投入政策,會同市醫保局、石景山區政府等部門共同對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情況實施監督,會同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殘聯等部門研究整合失能人員各類保障資金;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失能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服務機構體系建設、相關從業人員培訓等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提出長期護理保險適宜醫療護理服務項目目錄,指導醫療機構按照行業標準和實踐指南,規範提供醫療護理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落實鼓勵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養老護理員技能培訓補貼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從業人員培訓工作;金融監管部門和銀保監部門積極引導保險機構開發長期護理商業保險產品,為參保人提供個性化長期護理服務;機構編制部門對本市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相關機構的人員編制和職責進行優化調整;殘聯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政策的銜接。石景山區政府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擴大試點工作,並在經費投入、人員配置等方面對擴大試點工作給予積極支持。
(三)強化督導落實
建立工作督導機制,由市醫保局牽頭及時研究試點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建立信息溝通機制,由市醫保局和石景山區牽頭按時匯總、報送運行數據和試點進展等;建立評估考核機制,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加強橫向交流,確保試點工作均衡推進;健全協作諮詢機制,由市醫保局牽頭統籌協調社會各方資源,發揮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委員會作用,推動試點工作穩步向好發展。
北京市長期護理保險擴大試點重點工作推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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