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0 17:2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原創 北京三中院 北京三中法院風景線
近期
北京三中院對位於順義區一處存在違建的別墅
進行了網絡詢價、展示、拍賣、拆違
過戶、交付等一系列程序
用更信息化的執行方式
有效完成了執行工作
案件背景
2019年底,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某支行就北京仲裁委員會作出的生效仲裁裁決向北京三中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被執行人樊某向其支付貸款本金、利息、仲裁費等共計800餘萬元。經查,被執行人樊某將其名下位於北京市順義區右堤路的房產作為抵押物對該筆貸款提供擔保。
立案後,執行法官迅速前往不動產登記部門對該房產採取查封措施,並前往房屋現場張貼查封公告及封條,更換房屋門鎖。沒想到,這個執行案件竟然阻礙重重。
【阻礙一】房屋違建
經過調查,發現涉案房產在不動產登記部門設有一個行政限制登記,限制機關為順義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牛欄山執法隊,限制原因為房屋存在違章建設。執行法官遂與牛欄山執法隊取得聯繫,確認房產存在違章建設,需要對違章部分拆除並恢復原狀。為了確保後續工作順利開展,牛欄山執法隊工作人員與執行法官決定共同前往房屋現場溝通需要拆除範圍並討論拆除方案。
現場溝通過程中,牛欄山執法隊工作人員告知執行法官,此處違建已存在多年,之所以遲遲未拆除,是因為被執行人樊某始終不出現,無人承擔拆除費用,也無法進場拆除。希望能通過此次執行,一併解決相關違建問題。否則即使拍賣成交,新的購房人也需要面臨拆除違建、恢復原狀、交易受限等一系列問題。執行法官提出,先由執法隊及合作拆遷工程方對拆除違建費用作出預算,再考慮後續如何推進拆遷。
經施工方現場調查後,拆除違建及恢復原狀預算費用為十六萬餘元。執行法官將房產現狀、拆遷預算及相應風險在拍賣公告中進行披露。
【阻礙二】案外人主張「買賣不破租賃」
張貼封條後,案外人李某與執行法官聯繫,稱其一次性向被執行人樊某支付二十年租金,承租了該房產,要求法院保障其作為承租人的相關權利。經核實,其租賃合同籤訂時間晚於抵押登記時間。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執行法官告知其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李某諮詢律師後,同意主動配合法院進行騰退。
【阻礙三】疫情期間無法看樣
因本案被執行人樊某拒絕配合案件執行,無法對房產進行當事人議價。經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法官在最高院詢價評估系統委託淘寶網、京東網、中國工商銀行等三家網絡詢價機構通過大數據查詢對涉案房產進行了網絡詢價。
由於處於疫情期間,涉案房產無法組織大量人員現場看樣,不利於房屋成交。為了保障雙方當事人利益,執行法官聯繫拍賣輔助機構一同前往房屋現場拍攝照片及視頻,由於該房產為獨棟別墅,結構比較複雜,輔助機構還在現場繪製房屋戶型後對房屋進行建模並拍攝了AR視頻,以幫助意向購買人在網絡上更好的感受房屋格局。
順利交付
2020年5月26日,涉案房產在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上公開進行第一次拍賣,競買人李某某購得該房屋。支付完拍賣款後,執行法官、競買人、牛欄山執法隊工作人員及施工方一併前往房屋現場進行交接,同時啟動對違章建設部分的拆除工作。
2020年7月,涉案房屋違章建設部分拆除完畢並恢復原樣,順義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及相關部門完成對房屋的驗收後,取消了對涉案房屋的行政限制登記,房屋順利過戶至競買人名下,房屋也交付競買人佔有使用。
至此,房產處置工作圓滿完成,申請執行人特地向執行法官送來感謝信。
盡職盡責,心繫民情,北京三中院執行法官升級執行理念,妥善完成執行工作,築牢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
圖、文:王仕昊
原標題:《執行案件阻礙重重,看執行法官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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