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檢察院建章立制護航民營經濟發展讓民營企業吃下法治「定心丸」
平頂山檢察院建章立制護航民營經濟發展
□ 本報記者 趙紅旗
「企業出現經營困難,資金匱乏,不是有錢不還!法院已將企業部分固定資產查封,變現後足以抵債。目前,我正在和外地客商談合作項目,一旦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企業就會陷入絕境。」前不久,民營企業負責人海某到河南省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反映情況,接訪的檢察長侯民義聽後,當即指派副檢察長何欣牽頭核查相關情況。
經查,某區公安機關以海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移送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海某反映的企業部分固定資產被查封、與外地客商談合作項目等情況屬實。何欣當即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意見》,啟動檢察監督相關程序,督促辦案檢察官協調當事人達成還款協議。最終,海某以法院已查封的房產抵債並得到債權人諒解,檢察院依法對海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海某的企業重新煥發生機。
「對民營企業家,在法律許可範圍內,能拉一把就拉一把,不能一推了之,慎捕慎訴,防止『夠罪即捕即訴』,儘可能避免一個企業家涉罪垮掉一個企業,造成眾多員工失業。」9月13日,侯民義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說,檢察機關注重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依法審慎適用強制措施,對民營企業人員涉嫌犯罪被羈押的,積極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對民營企業的影響。
「護航民企發展,不是一時的,需要通過建章立制來保障。」侯民義說,《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意見》將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細化為17項任務,制定了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一項一項落實落細。在此基礎上,平頂山市檢察院與市工商聯聯合印發《關於健全聯絡機制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十條意見》,將服務、保護、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措施制度化,讓民營企業吃下了一顆法治「定心丸」。
平頂山市檢察機關依法強化民行監督,幫助民營企業化解涉法難題。在辦理民營企業家牛某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檢察監督案時,承辦此案的市檢察院檢察官王曉民發現,此糾紛從2015年持續至今,連續5年影響到企業正常經營。王曉民深入了解情況後,4次召集當事人協商,就雙方爭議焦點涉及的法律法規進行解釋說明。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合法、公平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企業重新回到正常運營狀態。「檢察院依法辦案,真正為我們企業排憂解難,讓企業在短時間內恢復了『元氣』。」牛某感慨地說。
平頂山市兩級檢察機關到企業實地走訪座談,傾聽企業呼聲,為企業發展「把脈問診」,研究服務對策;開展「法治講座進企業」活動,通過檢察建議堵塞經營漏洞;深化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為企業量身提供「檢察產品」;加強與企業對接聯繫,發現解決企業共性問題。
根據企業呼聲,平頂山市檢察院與法院、公安機關共同建立打擊虛假訴訟工作聯動機制,重點監督涉案人員眾多的「規模性造假」和中介服務機構「居間造假」,今年以來,已辦理涉民營企業虛假訴訟監督案件7件,移交公安機關虛假訴訟犯罪線索3件。
在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省廣誠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殷紅葉看來,平頂山市兩級檢察院在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嚴厲打擊涉民營企業違法犯罪同時,做了大量化解矛盾、維護權益、追贓挽損等工作,千方百計為企業排憂解難,體現了大局意識和擔當精神,提升了服務民企質效,優化了營商環境。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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