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黃山市中心城區西部片區發展,確保科學合理的進行城市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安徽省城鄉規劃條例》、《黃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2030年)(2018年修改)》、《黃山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等相關法律規劃、規範標準制定本規劃。現將《規劃》的主要內容向社會公示。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一、公示時間:
30天(2020年6月9日-7月9日)
二、公示方式:
黃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公示欄和網站
三、反饋方式:
公示期間若有意見或建議請以書面、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反饋至黃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土空間規劃科,書面意見、電子郵件請註明聯繫人姓名、電話、地址。
來信請寄:黃山市屯溪區長幹東路203號 聯繫人:方先生
聯繫電話:0559-2355478 電子郵箱:332909502@qq.com
黃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6月9日
《安徽黃山現代服務業產業園茅山單元(XB08)控制性詳細規劃》
一、規劃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安徽省城鄉規劃條例》、《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規範》(DB34/T547—2005)、《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黃山市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管理暫行辦法》、《黃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2030年)(2018年修改)》、《黃山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安徽黃山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總體規劃(2014-2030)》、各類專項規劃、國家及地方其他相關法規規範。
二、規劃範圍
XB08控規單元東至迎賓大道,南至商山路,西至賓虹路高速,北至迎賓大道,規劃面積377.85公頃;
三、發展目標
規劃以現代服務業產業發展為基礎,突出「產、城、綠」的相互融合,注重建設用地與生態環境滲透協調的同時,挖掘提升建設用地價值,構建一個現代化、生態化的現代服務業新區。
四、功能定位
延續園區總體規劃定位,結合落實細化的要求,確定規劃區的功能定位為:黃山市徽文化產業化的服務與展示區;智慧產業的培育與服務研發基地;中心城區全域旅遊的重要組成;產業融合發展的示範區。
五、空間結構
規劃結構為:「一心一帶兩片」。
一心:西部的山體生態核心,也是整個產業園生態核心的一部分;
一帶:由生態核心引出的開放空間帶,聯繫主要城市功能片區;
兩片:北側的文創小鎮,以文化創意產業為主;南側商山生活片區以住宅、商業服務為主。
六、用地布局
根據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的特點,規劃用地以產業用地為主,適當考慮部分兼容用地,滿足彈性開發的續期。規劃區土地使用性質劃分至中類。
居住用地(R)總用地面積約55公頃,主要位於商山生活片區內;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A)面積約18公頃,主要分布於文創小鎮內;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面積約104公頃,主要分布於上莊路和龍山湖北路周邊;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總用地面積約40公頃;綠地與廣場用地(G)總用地面積約26公頃。(詳見附表)
七、道路系統
規劃形成環狀的主幹道體系,次幹道上莊路、鳳起東路是主要的內部聯繫通道,支路網體系由龍山湖北路、區間路、規劃路構成。
依據《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的規定,結合本規劃低密度、低強度開發的特點,路網密度適當降低,道路網規劃指標如表:
八、規劃控制與引導
1、總體框架
1) 城市設計控制目標
突出產業地塊、城市開發地塊與生態山林的相互融合,嚴格避免開發建設對原有環境的破壞;對規劃區的整體建設風貌予以控制,保持整體徽州文化的底蘊,並突出新興產業園區的現代化與活力,打造園區形象;強化規劃區公共空間活力,結合功能開發,提升園區整體環境品質。
2) 城市設計控制框架
城市設計控制範圍:由於本規劃建設用地與非建設用地相互滲透,因此城市設計將非建設用地也納入設計範圍整體考慮。開發建設地塊主要進行建築與公共空間控制與引導,非建設用地主要進行景觀、慢行交通體系的引導。
核心開放空間帶:規劃在核心區域結合原有的自然山林塑造區域生態及景觀核心空間帶,嚴格控制周邊建設用地的用地邊界,並對開發強度與高度予以控制。
核心生態空間節點:各個片區內部形成公共空間核心,主要包括文創小鎮及商山片區的核心綠地,其建設應結合原有地形地貌,嚴格控制建設量。且應留出與核心開放空間帶的公共空間走廊。
主要界面:規劃區的主要形象界面沿迎賓大道展開。迎賓大道以城市連續界面為主,突出文創小鎮和香茗劇場兩大節點。
特色風貌區:規劃區內文創小鎮是產業園區主要的產業功能集聚區和形象所在,文創小鎮突出徽州文化底蘊,以新徽派風貌為主。
3) 重點控制區域
為突出產業園與自然生態的相互滲透的特色,對核心生態開放空間帶周邊的建設用地予以重點控制。主要控制內容為建築體量、高度、強度、出入口位置,並對建築界面、公共空間位置與形式等予以引導。
2、建築色彩和風格引導
落實細化《安徽黃山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總體規劃(2014-2030)》,區內主要形成「新而徽建築風格」和「徽而新建築風格」。
3、開發強度控制
從本單元整體控制目標出發,綜合考慮用地功能、交通、環境等因素,以容積率、建築高度作為主要的控制指標。區內的地塊開發強度容積率不得超過1.5,建築高度不得超過45米。
1) 開發強度控制
開發強度根據用地性質,以及機場高度控制、環境保護需求等方面因素,分為五個等級:
保護開發:基本為道路廣場用地、綠地等,容積率在0.1以下。
低強度開發:山林周邊環境敏感區,以產業用地為主,容積率在0.5-0.8(包含0.8)。
中低強度開發:基本為旅遊產業、文化產業、科研辦公等功能為主,容積率在0.8-1.0以下(包含1.0)
中強度開發:基本為商務辦公用地及商住混合用地,容積率在1.0-1.2以下(包含1.2)
中高強度開發:基本為多層、小高層為主的居住區,容積率在1.2-1.5以下(包含1.5)
2) 建設高度控制
建築高度分為三個等級,整體高度控制嚴格按照機場高度控制要求,整體控制在40m以下,最高不超過45m。其中:
山林周邊的環境敏感區建築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集中建設的產業用地以多層為主,建築高度不超過35米,沿商山路、迎賓大道局部居住用地和商務辦公用地允許設置小高層建築,高度控制在40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