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訊 15日上午,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為《條例》)。7月1日開始,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違規者將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那麼,目前路面上的電動車駕乘者佩戴頭盔的情況如何?面對強制佩戴頭盔的要求,駕乘者、銷售市場都準備好了嗎?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記者觀察】
電動車駕駛者多數已自覺戴上頭盔
近日,記者選在早尖峰時間段,在南京的主城區進行了一番探訪,發現路面上的「電動車一族」基本戴上了安全頭盔。在雨山路地鐵站,記者看到,在地鐵口停放著一排排的電動車,其中不少電動車的腳踏板上或者車筐中,都被放置了安全頭盔。
不過記者也注意到,在騎行中雖然駕駛人戴著頭盔,但在後座上的小朋友有的並沒有佩戴頭盔。根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7月1日起,電動車載人年齡限制從12周歲放寬到了16周歲,不過乘坐電動車人員也必須佩戴頭盔,其中六周歲以下還需要使用安全座椅。
「電動車車速比較快,而且是『肉包鐵』,戴頭盔能很好地保障騎車人的安全。」家住南京市浦口區雨山路地鐵站附近的劉女士表示,電動車是自己往返於住所和地鐵站主要交通工具,就算沒有這一強制性規定,自己在騎電動車時也會自覺佩戴頭盔,「我個人覺得強制規定可以讓佩戴頭盔的必要性更加深入人心。」
「從安全角度考慮,戴頭盔是很有必要的。」南京市民張女士最近聽說騎電動車要戴頭盔才能上路之後,正準備在網上購置一頂。
但也有人表示,新規出來之後還是要適應一下。南京市民楊先生說,他騎了很多年電動車,一直沒有戴過頭盔,「如果把頭盔掛在車子上,會擔心被偷;如果帶著頭盔擠地鐵又會非常礙事。」不過楊先生表示,既然有了法律規定,那麼就要去適應它。
【市場銷售】
部分商家已打出「買車送頭盔」廣告
在大多數電動車行業的從業者看來,強制佩戴頭盔是勢在必行的事,他們也在積極用實際行動予以支持和配合。
記者在走訪南京的電動車經銷點時發現,不少商家都在店內張掛起了「騎車戴頭盔,平安把家歸」一類的宣傳標語,並將自家新上市的電動車頭盔擺在了醒目位置。
「一般大一點、正規一點的電動車店都已經不再出售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了,而且通常會配合新規,鼓勵消費者佩戴電動車專用頭盔。」金陵車輛商場的店長彭老闆告訴記者,他們作為「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示範店,直接發起了買電動車送頭盔的促銷活動。
支持強制佩戴頭盔之所以成為業內共識,歸根到底還是出於將行車人的安全放在首位的考量。「走在路上,沒有什麼比生命安全更重要的事。」南京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副會長韓寬寶說,「而且意外的產生不在於騎行距離的長短,不應該抱有僥倖心理。」
【他山之石】
騎乘電動車戴頭盔在國外已成共識 深圳曾出「最嚴頭盔令」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騎乘電動車必須戴頭盔在國外已成共識,在加拿大允許使用電動車的8個省當中,一律要求電動車駕駛者必須佩戴頭盔;澳大利亞對於電機最大功率大於200w的電動車按照摩託車進行管理,不僅要註冊上牌,騎行人還須有摩託車駕照,且行駛時必須佩戴安全帽。
此外,還有一些國家根據電動車駕乘人的年齡或者車速制定了更為細化的規則。例如美國大部分州都規定年齡低於16歲的騎車人或者乘車人必須佩戴頭盔,部分州規定為12歲、15歲、18歲不等;德國則要求電動車行駛速度20km/h以上必須戴頭盔。
在國內,不少城市也已針對駕乘電動車不戴頭盔出臺了具體的罰則。深圳早在2018年5月就實行了「最嚴頭盔令」管理措施:對未佩戴頭盔駕駛電單車的人員,交警部門將依法處以最高2000元的罰款。寧波、衢州等地,則根據電動車駕駛者不戴頭盔的次數予以不同形式的處罰。
此前公安部交管局統一部署的「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主要措施是對駕乘電動車人員未戴安全頭盔行為加大勸導力度,如批評教育、觀看事故警示視頻、發放宣傳單、罰抄交通安全條款等。而此次出臺的《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則是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明確了駕乘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頭盔的強制性規定,並制定了具體的罰則。
【專家觀點】
正確佩戴頭盔將大大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
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總隊長陳玉峰介紹,強制佩戴安全頭盔是一條重磅決定,對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交通傷亡事故,起到有力支撐。陳玉峰告訴記者,根據統計看,在傷亡事故中,由於騎乘人員沒有佩戴安全頭盔導致顱腦損傷而死亡的佔比 70%。
此外,根據南京交管局的數據顯示,2019年南京市發生的死亡交通事故中,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佔49.9%,81.6%的騎乘人員死於顱腦受損,死者中95%以上都未佩戴頭盔,而正確佩戴頭盔的騎乘人員在交通事故中無一死亡。
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認為,目前雖然電動自行車的新國標已經實施,但大量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仍未到報廢年限,在這樣一個新舊標準電動車混雜的過渡期內,駕乘電動車仍有較高的事故風險,不戴頭盔致死率就難以降低。
「電動自行車在很長時間內還將是廣大群眾主要出行工具之一,安全必須擺在第一位置予以考慮。」顧大松認為,強制佩戴頭盔也是給搭載人員放寬年齡到16周歲的一個重要保障。
交匯點記者 陸威 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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