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 濟南市商河縣公安局依法...

2020-12-17 閃電新聞

疫情面前,每個人都是抗「疫」者,但是,仍有人置當前的疫情形勢不顧,隱瞞從疫情重點地區返回行程,對政府通告置若罔聞,視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為兒戲,給疫情防控工作增加難度。近日,濟南市商河縣公安局依法處理多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案件,3人受到治安處罰。

2020年1月19日,張某紅(女,40歲)帶領女兒、兒子由湖北天門乘坐動車到達武昌,後與其弟弟張某良自駕於1月21日返回商河縣殷巷鎮某村。在村內居住期間,張某紅明知應如實報告其行程而未報告,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2月14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濟南市商河縣公安局殷巷派出所對張某紅給予罰款治安處罰。

1月19日,侯某華(男,38歲)帶領妻子張某、女兒、兒子由廣州天河區自駕回商河,途徑湖北一服務區加油停留,1月21日到達商河後在白橋鎮某村居住。期間,侯某華明知應如實報告其行程而未報告,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2月12日出現發熱情況並在商河縣人民醫院就診,同日被隔離觀察。2月14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濟南市商河縣公安局白橋派出所對侯某華給予罰款治安處罰。

2月14日14時許,馬某(男,31歲)在濟南市商河縣東盛陽光花園小區門口拒不配合工作人員對出入人員疫情檢測相關工作,強行駕車進入小區,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濟南市商河縣公安局許商派出所對馬某給予罰款治安處罰。

在此,商河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群眾:請主動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如實上報有關情況,不得隱瞞外省行程。對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決定、命令的,根據其違法情節嚴重程度,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閃電新聞記者 馮宜雯 報導

相關焦點

  • 拒不執行政府下發的緊急決定、命令,永豐60多人被查處!
    >政府出臺了嚴格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然而仍有一小部分人置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安危於不顧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縣公安局果斷出擊目前,曾某美等7人因賭博,曾某輝因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已分別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2月6日下午16時許,坑田派出所接群眾舉報,模源村某村民廚房內聚集了一夥群眾,正在以撲克牌鬥「牛牛」的方式賭博。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參賭人員已逃離,但王某等四名圍觀人員仍聚集在一起。
  • 男子疫情期間飲酒駕駛機動車且拒不執行政府決定被行政拘留
    男子疫情期間飲酒駕駛機動車且拒不執行政府決定被行政拘留 2020-02-12 19:0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打撲克、翻牆外出,大連5人疫情期間拒不執行政府命令被列入失信...
    據大連發布消息,根據《大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大連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令》《大連市公檢法司疫情防控聯合通報》《關於在全市建立疫情防控失信黑名單的通知》(大疫指辦發〔2020〕56號)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將近期我市疫情防控期間失信人員相關情況公布如下
  • 疫情不退,海西公安不退 | 男子疫情期間飲酒駕駛機動車且拒不執行...
    在這關鍵時期,還有極少數人不顧疫情形勢,無視通告,不配合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依法發布的命令、決定,都蘭縣公安局堅決嚴厲打擊、懲處。本應該起到表率作用的公職人員,居然有人「頂風作案」,逾越法律紅線。特殊時期,沒有「特殊」。
  • 鎮遠:一男子在疫情期間拒不執行決定被拘留
    2月4日13時許,鎮遠縣陽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東城社區工作人員在執行疫情防控工作中,有人拒不配合工作,並且當眾辱罵工作人員。接到報警後,陽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經依法查明:按照鎮遠縣人民政府指示,自2月1日起,東城社區組織工作人員對在疫情期間出入東城社區人員進行身份核查及疫情防控工作。2月4日13時許,東城社區居民楊某雲在出入東城社區疫情防控執勤卡點時,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工作,並且當眾辱罵執勤工作人員。
  • 疫情期間拒不執行政府禁令 資興一網吧被警方處罰
    紅網時刻2月10日訊(通訊員 陳丹潔 李瑩)近日,資興市公安局網安大隊依法對1家「拒不執行緊急狀態決定、命令」的網吧進行處罰。為防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需要,資興市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小組(應急處置指揮部)第五號令及市文旅廣體局發布的《關於資興市公共文體娛樂場所暫時關停的通知》,要求網吧等娛樂場所從2020年1月25日起一律暫停開放、營業。1月25日當天,資興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立即開展對全市網吧督查關停營業工作。
  • 阿勒泰地區公安機關通報「擅自出門」等多起妨礙疫情防控的行為
    福海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之規定,依法對木某行政拘留10日;給予賽某罰款貳佰元的處罰。布爾津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之規定分別給予六人罰款貳佰元的處罰。
  • 【戰「疫」傳真】鐵東一燒烤店老闆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
    2月19日,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通告,《通告》的第三條明確規定了「具備經營條件的賓館、飯店、酒店、餐館等餐飲服務單位,實行限制性開放;飯店、酒店和商場內部餐飲,允許外賣或自提,但不允許入內就餐。……」就在通告發布的第二天,鐵東區就有一個燒烤店違規營業!
  • 拒不執行疫情期間政府發布的決定,一男子被拘留!
    今日,平安四子王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馮家記(人稱老湖北,老馮,男,漢族,戶籍地:湖北省鹹寧市鹹安區馬橋鎮仁窩村一組)在21日被四子王旗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 錦州市公安局查處7起涉疫情案件
    以上 5 人系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凌海市公安局依法對劉某等 5 人給予行政罰款 200 元的處罰。案件三,2020 年 2 月 8 日,公安機關工作中發現,義縣頭臺滿族鄉董某家中,董某等 6 人聚集打麻將,同時有 6 人在一旁觀看,形成多人聚集。
  • 山東省濟南市商河縣人民法院對吳明安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楊璐8月13日,12309中國檢察網發布消息,近日,山東省濟南市商河縣人民法院對吳明安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吳明安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據了解,此前的2020年1月中共商河縣紀委、商河縣監委發布其被「雙開」的消息。消息稱,日前,中共商河縣紀委、商河縣監委對商河縣實驗中學黨支部書記、校長吳明安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吳明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監管對象裝修服務。
  • 近日,泌陽某小區男子拒不配合疫情排查工作,揚言「再敲門拿刀砍你們」,還有十幾個人...
    ,將違法行為人張某按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七日,並處罰款五百元。2020年2月11日下午17時左右,泌陽縣公安局泌水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碧水豪苑小區有一業主拒不配合疫情登記工作」。
  • 去串門、跑黑車……這些不該是你不顧生命安全,肆意妄為的理由!
    小編翻閱相關資料發現,在疫情期間,有不少人以各種理由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住工廠2月19日,金某某、盧某某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故意隱瞞行程和活動情況,被山東蘭山警方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 疫情防控期間聚眾打麻將!玉山公安拘留2人,處罰、訓誡28人!
    當前,新冠疫情還在蔓延,各級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連續發布了命令、決定、通知,取消群眾聚集性活動。玉山縣黨政幹部、醫務人員、公安民警、社區(村組)幹部均在日夜奮戰,與全縣人民群眾一道,萬眾一心、共抗疫情。
  • ...社會各界紛紛投入抗擊疫情的行動中。但也有少數人員拒不配合...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社會各界紛紛投入抗擊疫情的行動中。但也有少數人員拒不配合防疫工作,頂風尋釁滋事,散步傳播謠言,危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疫情防控面前,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絕不手軟!
  • 男子拒不配合防疫檢測 打罵工作人員被拘
    2020年1月28日上午10時許,管城區東大街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在東大街某小區門口對出入小區人員進行防疫檢測工作時,一名男子到該小區訪客,拒不配合檢測,踢踹檢測工作檯和物品,辱罵毆打工作人員。目前,謝某(男,25歲,南陽社旗縣人)因妨礙執行公務被我局商城路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處罰。警方提示: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河南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所有人員要主動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 大連通報疫情防控期間失信人員相關情況:有人用快手直播在封閉區...
    年12月22日,許某某在快手直播中,為博取粉絲關注,聲稱自己能夠幫助他人進出封閉管控區域,擾亂金普新區防疫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因其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被金州公安分局給予行政拘留5日行政處罰。
  • 拒不執行居家隔離,前山一男子被拘留
    社區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發現後,上門進行勸說教育,陳某陽惡語相向、拒絕改正。2月7日,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依法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拒絕執行居家隔離的陳某陽處以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目前,陳某陽及家人身體無異常。但這不意味他們可以不遵守居家隔離相關要求。
  • 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期間政府管控措施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為了確保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採取了諸多行之有效地措施:公共場所戴口罩,春節期間不出門、不聚集,酒店、賓館、酒吧等經營性公眾聚集場所暫停營業,從外地回來要依法隔離14天……這些疫情防控期間的基本措施,確保疫情得到有效管控,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理解和積極配合。但總有一些人,無視法律,無視規定,一意孤行。目前,各地公安部門針對此種嚴重幹擾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
  • 剛剛,福安又有4人被依法懲處!
    近日,我市公安機關連續查處3起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案件,依法懲處4名未如實報告情況的境外返鄉違法人員。肖某某的行為構成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3月26日,我市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行政處罰,並已進行核酸檢測。案例二:池某某(男,38歲,福安人)因生意事情,於2020年3月13日自駕小車先後到漳州、汕尾,3月15日從珠海拱北口岸出關,在澳門海關被觀察8小時,後被告知要醫學觀察14天,次日該池自駕返回漳州入住酒店,3月17日中午自駕返回福安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