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發年終獎是否違反法律規定?員工是否可以索要?

2020-12-21 德根律政

又到一年年末,很多人一年下來最大的盼頭就是年終獎,年終獎是公司一年下來對工作業績的肯定,但是有些公司並不是很爽快地發放年終獎,可能會以業績不好等藉口拖欠年終獎。那麼年終獎是不是法定的工資報酬呢?如果公司不發年終獎是否違法呢?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獎金屬於工資總額的一部分。獎金包括生產獎、勞動競賽獎等等。

所以,年終獎屬於工資總額的一部分。

但是並沒有法律強制要求公司發放年終獎,員工的年終獎是否受法律保護就要看勞動合同:

1.如果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約定年終獎,公司可以按照自身情況來考慮是否發放及發放多少;

2.如果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年終獎這一項內容的話,就屬於勞動者的合法工資報酬,如果不發放年終獎的話,勞動者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

為了長遠考慮,公司發放年終獎實際是一項重要的激勵手段,現在也有很多公司實行年底雙薪制度、「十三薪」制度,既能起到激勵員工的作用又能節約成本。

本文作者:An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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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某提供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以證明其每年有13筆納稅記錄,即除12個月工資外,還有年終獎。要求A公司發放其2015年年終獎3500元,但A公司予以拒絕,認為汪某不符合年終獎發放條件而不予發放。經過核查,A公司規定,年終獎是根據公司經營實際情況結合員工表現給予年終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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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離職員工是否還能拿到年終獎,用人單位以虧損為由拒發是否合法,以及勞動者對獎金發放數額存在疑義該如何處理等。庭審中,公司認為,此次年終獎是在2016年4月發放的,當時小鄭已離職,因此不應享有年終獎。公司提交了《關於2015年年終獎的通知》,其中規定「在獎金發放日之前離職的員工,獎金為零」,該通知未顯示小鄭籤名,也無相應的送達痕跡。法院經審理,判決公司應支付小鄭2015年的年終獎。此案的爭議焦點是公司是否有權拒絕向小鄭發放2015年度年終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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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定金不退是否違反法律規定?虛擬發貨、不予退換都合法嗎?1 忘付尾款或反悔是否能退定金今年「雙十一」戰線被拉長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很多網購平臺早早設置了付定金環節,「衝啊,尾款人」等話題也數次衝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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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如果雙方已明確約定「工作不滿一年不發年終獎」,並已得到勞動者的認可,這種約定是合理的。如果企業沒有這樣的規定,那麼就應當一視同仁。 面對企業不發或少發年終獎引發糾紛,員工維權應注意以下幾點: 1.
  • 有關年終獎的這些事兒 你都知道多少?
    法律條文中並沒有對企業年終獎金發放進行特別定義,是否發年終獎以及發多少,這屬於企業的自主權。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一旦達成有關年終獎的約定,用人單位就應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等條件發放,不得剋扣,否則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索要。  至於誰有資格拿年終獎?李錚認為,一般來說,年終獎的發放與計算應該根據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用的規章制度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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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篇1、單位必須發放年終獎嗎?年終獎的發放,勞動法律沒有硬性規定,是否發放年終獎,屬於單位的自主權。第二種情況是,年終獎金是用人單位給予員工的一種特殊獎勵,不適用於所有員工,不屬於勞動報酬的一部分,這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經營狀況和員工的工作表現自主決定是否發放此類年終獎金。3、年終獎延期、分期發放是否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