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關於
印發健康固原建設考核辦法和2020年健康
固原建設考核細則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健康固原建設考核辦法》《2020年健康固原建設考核細則》已經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1.健康固原建設考核辦法
2.2020年健康固原建設考核細則
3.健康固原建設主要考核指標框架
4.2020年健康固原建設考核評分表
固原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代章)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健康固原建設考核辦法
一、總 則
第一條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健康寧夏建設考核辦法的通知》(寧政辦發〔2019〕62號)、《自治區健康寧夏建設領導小組關於印發〈2020年健康寧夏建設考核細則〉的通知》(寧健組發〔2020〕5號)、《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健康固原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固政辦發〔2019〕35號)精神,為切實推動健康固原建設,確保如期實現健康固原建設目標,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健康固原建設考核對象為縣(區)、鄉鎮、街道黨委和人民政府,市健康固原建設成員單位。市健康固原建設成員單位分考核任務指標承擔單位和其他單位兩類。
第三條 健康固原建設考核實行屬地管理,採取逐級考核。市級負責對各縣(區)和市健康固原建設成員單位的考核;各縣(區)負責對所轄鄉鎮、街道和縣(區)相關單位的考核。具體考核工作由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和各縣(區)相應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第四條 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遵循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原則。
二、考核內容
第五條 健康固原建設考核內容包括健康固原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管理、能力建設、政策保障等責任落實情況,健康固原建設年度工作措施落實情況,提高健康水平、普及健康生活、優化健康服務、完善健康保障、建設健康環境、發展健康產業和推進健康治理等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第六條 考核指標包括《「健康寧夏2030」發展規則》考核指標、《健康固原行動(2019-2030年》考核指標。(見附件3)。
三、考核方法
第七條 考核採取平時和年終相結合、定性和定量相結合,以定量為主的方法。
第八條 定量指標主要通過各部門平時監測、統計、評估和利用「網際網路+」的辦法收集。已納入自治區和市有關部門考核的相關指標,其結果可直接作為健康固原建設考核依據。已納入市統計局統計的,以《固原市情數據手冊》數據為準。
第九條 對定性和難以通過信息化手段收集的指標數據,可組織現場考核評估或依託第三方評估考核。
第十條 市級必要時對各縣(區)、各成員單位的組織實施工作和定性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現場考核;對定量指標通過各部門進行抽查覆核。
四、考核程序
第十一條 考核周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二條 自查自評。當年11月下旬,各縣(區)領導小組和市健康固原建設成員單位在全面總結年度工作的基礎上,按照當年《自治區健康寧夏建設考核細則》《固原市健康固原建設考核細則》明確的考核標準自查打分。各縣(區)將年度工作總結、自查報告和自查評分表報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三條 市級覆核。當年12月上旬,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對各縣(區)和成員單位年度工作情況進行覆核,根據考核得分提出縣(區)考評排序和考評優秀縣(區)建議名單,經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審定後報自治區健康寧夏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核情況提出成員單位健康固原建設考核賦分建議。市健康固原建設成員中的考核任務指標承擔單位,考核主要依據健康固原建設考核指標完成情況賦分;其他單位主要依據落實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年度工作任務情況賦分。
第十四條 市級評價。當年12月至來年1月,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自治區考評評價和市相關部門年終抽查覆核情況,按照當年《固原市健康固原建設考核細則》的評分辦法對縣(區)進行再次評分、排序,提出考核結果意見,報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審定。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對縣(區)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符合要求的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開課率、中小學生每天校內體育活動時間、寄宿制中小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兼職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的中小學校比例、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比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8個指標及青少年兒童近視防控工作進行考核評分,並負責全市相應工作指標和任務的完成。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縣(區)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轄區5條主要河流國控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2個指標進行考核評分,並負責全市相應工作指標和任務的完成。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對縣(區)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率1個指標進行考核評分,並負責全市相應工作指標和任務的完成。
市城管管理局負責對縣(區)城市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2個指標進行考核評分,並負責全市相應工作指標和任務的完成。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對縣(區)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1個指標進行考核評分,並負責全市相應工作指標和任務的完成。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對縣(區)人均預期壽命、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居民健康素養水平、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建立並完善健康科普專家庫構建健康科普知識發布和傳播機制、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的績效考核機制、產前篩查率、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農村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覆蓋率、接塵工齡不足5年勞動者年新發塵肺病報告比例、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老年醫學科比例、高血壓患者規範管理率、糖尿病患者規範管理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的比例、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報告接種率、健康產業20個指標及計劃生育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評分,並負責全市相應工作指標和任務的完成。
五、考核結果及運用
第十五條 考核實行千分制計分,總分值為1000分,900分以上為優秀,900分以下至800分以上為合格,80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十六條 根據考核結果,分別設置一等獎、二等獎;其中一等獎1個、二等獎2個。
獲得一等獎的,給予以獎代補經費10萬元;獲得二等獎的,給予以獎代補經費8萬元。考核得分在850分以上但未獲得一、二等獎的,給予5萬元工作經費補助。
獲得一、二等獎的,應依據自治區相關要求將以獎代補經費按照比例兌現獎勵部門及個人。工作經費補助不得用於獎勵部門及個人。
第十七條 考核不合格的,對其黨政負責人進行約談。
第十八條 將健康固原建設主要指標納入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績效考核指標,綜合考核結果經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審定後通報,作為各縣(區)和市相關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幹部獎懲使用的重要參考。
第十九條 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縣(區),按考核不合格論處,並予以通報批評;對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附則
第二十條 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和自治區考核內容變動,每年制定《固原市健康固原建設考核細則》,對具體考核指標及標準適時調整。
第二十一條 本考核辦法由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2
2020年健康固原建設考核細則
根據《自治區健康寧夏建設領導小組關於印發〈2020年健康寧夏建設考核細則〉的通知》(寧健組發〔2020〕5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考核細則。
一、考核方式
健康固原建設考核實行屬地管理,採取逐級考核。市級負責對各縣(區)的考核和對鄉鎮、街道的抽查;各縣(區)負責對所轄鄉鎮、街道的考核。具體考核工作由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和各縣(區)相應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二、考核對象
健康固原建設考核對象為縣(區)、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市健康固原建設成員單位。
三、考核內容
(一)組織實施。包括是否制定出臺本縣(區)健康固原行動實施意見、行動方案和2020年度工作要點;是否制定出臺本縣(區)健康固原建設考核辦法及考核細則並組織實施;是否調整本縣(區)健康寧夏建設議事協調機構並明確專職機構或科室及人員負責健康固原建設工作;是否建立工作協調推進機制;是否成立本地區健康固原建設專家諮詢委員會並制定管理辦法;是否定期召開本地區健康寧夏建設領導小組會議推動本地區健康固原建設工作;是否制定相關文件將主要健康指標納入本縣(區)黨委、政府績效考核指標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各縣(區)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以及幹部獎懲使用的重要參考;本縣(區)健康寧夏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是否落實相應職責;是否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總結類材料並完成數據統計等其他指令性工作;是否設立財政專項資金用於健康固原建設工作,持續加大經費保障力度;是否建立完善常態化宣傳機制,建立網際網路宣傳平臺並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寧夏行動專題宣傳活動。
(二)量化指標。縣(區)量化指標共計32項。包括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符合要求的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開課率;中小學生每天校內體育活動時間;寄宿制中小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兼職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的中小學校比例;縣(市、區)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轄區5條主要河流5個國控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III類)比例;縣城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對生活垃圾進行處理的行政村比例;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人均預期壽命;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居民健康素養水平;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產前篩查率;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農村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覆蓋率;接塵工齡不足5年勞動者年新發塵肺病報告比例;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老年醫學科比例;高血壓患者規範管理率;糖尿病患者規範管理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的比例;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報告接種率;健康產業;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比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
(三)定性指標。包括是否成立本縣(區)健康科普專家庫、制定科普專家庫管理辦法並規範開展健康科普講座活動;是否建立健康促進與教育激勵約束機制,將健康促進與教育納入醫療機構綜合目標責任考核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是否制定本地區無煙黨政機關建設工作方案,完成年度無煙黨政機關創建任務;計劃生育政策及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是否組織實施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醫養結合政策措施制定及落實情況;群眾對健康服務的滿意度。
(四)獎懲指標。包括加分項目和扣分項目。加分項目包括對當地健康固原建設優秀案例、創新亮點工作獲得國家相關部委及以上通報表揚或作經驗推廣的,獲得自治區級、市級相關部門通報表揚或作經驗推廣的,以及在全國性和全區性會議上作大會經驗交流發言的,分別予以獎勵性加分處理。扣分項目主要是對獲得2019年度健康寧夏建設、健康固原建設以獎代補資金的縣(區)是否將以獎代補資金按照比例兌現獎勵部門及個人進行考核,並根據落實情況分別予以扣分處理。
四、資料收集
(一)對組織實施方面考核內容資料的收集。組織實施部分資料由,是否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總結類材料、完成數據統計等其他指令性工作由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核賦分。
(二)對量化指標的收集。主要通過各部門平時監測、統計、評估和利用「網際網路+」的辦法收集。已納入自治區和市有關部門考核的相關指標,其結果可直接作為健康固原建設考核依據。《固原市情數據手冊》中涉及到的指標,以市情數據手冊數據為準。因統計口徑為整年,不能提供2020年數據的,以2019年數據為準。
(三)對定性指標的收集。對是否成立本地區健康科普專家庫、制定科普專家庫管理辦法並規範開展健康科普講座活動、是否建立健康促進與教育激勵約束機制,將健康促進與教育納入醫療機構綜合目標責任考核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是否制定本地區無煙黨政機關建設工作方案,完成年度無煙黨政機關創建任務、是否組織實施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等4項指標由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核賦分。計劃生育及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是否落實到位和醫養結合政策措施制定及落實情況兩項指標分別由市衛生健康委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老齡健康科結合日常工作收集並賦分。群眾對健康服務的滿意度參考自治區第三方評估組收集數據,每縣(區)調查群眾不少於100人。
(四)對獎懲指標的收集。加分項目和扣分項目分值由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縣(區)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的證明性材料予以認定並賦分。對於加分項目,未提供相關證明性材料的,視為無相應加分情形。對於扣分項目,未提供相關證明性材料的,視為未兌現以獎代補資金。
五、分值計算
考核實行千分制計分,總分值為1000分。
(一)分值分配。將1000分分配到組織實施、量化指標、定性指標,具體指標和分值見「附件4」。
(二)評分標準。指標不能量化的,一般按照「是」、「否」判斷,「是」得分、「否」不得分。指標能量化的,正向指標按提高程度分不同等級確定分值,負向指標按降低程度分不同等級確定分值。詳細見附件。
(三)計算方法。對縣(區)級考核計算方法。以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審核結果為最終考核結果。
六、結果認定
根據考核結果,得分從高向低排序,分別設置一等獎、二等獎。其中一等獎1個、二等獎2個。
七、職責分工
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縣(區)組織實施、定性指標及獎懲指標的考核評分。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對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符合要求的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開課率、中小學生每天校內體育活動時間、寄宿制中小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兼職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的中小學校比例、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比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8個指標及青少年兒童近視防控工作進行考核評分,並負責全市相應工作指標和任務的完成。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縣(區)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轄區5條主要河流國控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2個指標進行考核評分,並負責全市相應工作指標和任務的完成。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對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率1個指標進行考核評分,並負責全市相應工作指標和任務的完成。
市城管管理局負責對城市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2個指標進行考核評分,並負責全市相應工作指標和任務的完成。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對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1個指標進行考核評分,並負責全市相應工作指標和任務的完成。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對人均預期壽命、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居民健康素養水平、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建立並完善健康科普專家庫構建健康科普知識發布和傳播機制、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的績效考核機制、產前篩查率、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農村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覆蓋率、接塵工齡不足5年勞動者年新發塵肺病報告比例、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老年醫學科比例、高血壓患者規範管理率、糖尿病患者規範管理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的比例、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報告接種率、健康產業18個指標及計劃生育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評分。
八、時間安排
(一)2020年11月底,各縣(區)領導小組在全面總結年度工作的基礎上,按照《2020年健康固原建設考核細則》明確的考核標準進行自查評分。各縣(區)將年度工作總結、自查報告和自查評分表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將承擔的考核任務指標完成情況和印證材料、健康固原建設年度工作總結等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並按照業務管理職責對縣(區)相關工作進行覆核評分。
(二)2020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市領導小組組織對轄區內各縣(區)年度工作情況進行覆核,承擔健康固原建設年度考核指標任務的相關部門和市衛生健康委相關科室將有關指標考核結果報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覆核情況和相關部門單位審核情況,形成考核評分表,提出縣(區)考核排序和考評優秀縣(區)名單意見,報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審定。
附件3
健康固原建設主要考核指標框架
考核指標 | 序號 | 指標 | 2022年全市目標值 | 主要責任部門 | 數據提供部門 |
《「健康寧夏2030」發展規則》考核指標 | 1 | 人均預期壽命(歲) | 77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2 | 嬰兒死亡率(‰) | 5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3 |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 7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4 | 孕產婦死亡率(1/10萬) | 15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5 | 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 | 91 | 教育體育 | 教育體育 | |
6 | 居民健康素養水平(%) | 20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7 | 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比例(%) | 37 | 教育體育 | 教育體育 | |
8 | 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 | 19.23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9 | 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 2.8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10 | 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 | 27.5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11 | 健康產業(億元) | 30億元以上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12 | 縣區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 | 達到自治區考核標準 | 生態環境 | 生態環境 | |
13 | 市域內5條主要河流國控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 | 達到自治區考核標準 | 生態環境 | 生態環境 | |
14 | 城市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 | 96 | 城市管理 | 城市管理 | |
15 | 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99 | 城市管理 | 城市管理 | |
16 | 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率(%) | 90 | 住房城鄉建設 | 住房城鄉建設 | |
《健康固原行動(2019-2030年》考核指標 | 17 | 建立並完善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構建健康科普知識發布和傳播機制 | 實現 | 衛生健康、宣傳、廣電 | 衛生健康、宣傳、廣電 |
18 | 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的績效考核機制 | 實現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19 | 產前篩查率(%) | ≥70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20 | 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 | ≥98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21 | 農村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覆蓋率(%) | ≥80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22 |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 | 50 | 教育體育 | 教育體育 | |
23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開課率(%) | 100 | 教育體育 | 教育體育 | |
24 | 中小學生每天校內體育活動時間(小時) | ≥1 | 教育體育 | 教育體育 | |
25 | 寄宿制中小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兼職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 | ≥70 | 教育體育 | 教育體育 | |
26 | 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的中小學校比例(%) | 80 | 教育體育 | 教育體育 | |
27 | 接塵工齡不足5年勞動者年新發塵肺病報告比例(%) | 明顯下降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28 | 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老年醫學科比例(%) | ≥50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29 | 高血壓患者規範管理率(%) | ≥60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30 | 糖尿病患者規範管理率 | ≥83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31 |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的比例(%),村衛生室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的比例(%) | 100 70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32 | 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報告接種率(%) | ≥90 | 衛生健康 | 衛生健康 | |
33 | 人均體育場地面積(平方米) | 3 | 教育體育 | 教育體育 | |
新增考核指標 | 34 | 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 | 完成自治區下達任務 | 農業農村 | 農業農村 |
附件4
2020年健康固原建設考核評分表
類別 | 序號 | 考核內容(指標) | 分值 | 評分標準 | 考核情況 | 得分 |
組 織 實 施 | 1 | 是否制定出臺本地區健康固原行動實施意見、行動方案和2020年度工作要點。 | 30 | 查閱資料。提供2019年11月以後以本地區政府印發的實施意見,以及以本地區健康固原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印發的行動方案和2020年度工作要點。上述三個文件每落實一項得10分,未印發不得分,下同。 | ||
2 | 是否制定出臺本地區健康寧夏建設考核辦法及考核細則,並組織實施。 | 20 | 查閱資料。縣(區)制定對本地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鄉鎮街道的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制定考核辦法的,得5分;制定考核細則的,得5分;組織開展考核工作的,得10分。 | |||
3 | 是否調整、組建或完善本地區健康固原建設議事協調機構,明確專職機構或科室及人員負責健康寧夏建設工作。 | 20 | 查閱資料。提供2019年11月以後調整、組建或完善健康固原建設議事協調機構文件的,得10分;明確機構承擔健康固原建設工作的,得5分;明確專人承擔健康固原建設工作的,得5分。 | |||
4 | 是否建立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包括成立專項行動工作組,明確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和聯絡員,制定聯絡員制度等工作規則。 | 20 | 查閱資料。成立專項行動工作組的,得10分;明確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和聯絡員的,得5分;制定包括專家諮詢、聯絡員、信息報送、信息發布、小組會議、公文辦理制度等工作制度的,得5分。 | |||
5 | 是否成立本地區健康固原建設專家諮詢委員會,並制定管理辦法。 | 10 | 查閱資料。提供2019年11月以後成立本地區健康固原建設專家諮詢委員會文件的,得5分;提供2019年11月以後制定的專家諮詢委員會管理辦法的,得5分。 | |||
6 | 是否定期召開本地區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會議推動本地區健康固原建設工作。 | 10 | 查閱資料。提供相關會議文件、會議紀要等資料,召開會議達到2次及以上的,得10分;召開1次的,得5分;未召開不得分。 | |||
7 | 是否制定相關文件,明確將主要健康指標納入本縣(區)黨委、政府績效考核指標,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各縣(區)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幹部獎懲使用的重要參考。 | 10 | 查閱資料。將主要健康指標納入本縣(區)黨委、政府績效考核指標,將考核結果作為各地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幹部獎懲使用的重要參考,出臺相應文件的,得10分。 | |||
組 織 實 施 | 8 | 本地區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是否落實相應職責。 | 10 | 查閱資料。在本地區領導小組辦公室隨機抽查5個成員單位,成員單位制定2020年度相應工作計劃或實施方案的,每個單位得2分。 | ||
9 | 是否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總結類材料,完成數據統計等其他指令性工作。 | 10 | 市健康寧夏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按時報送工作總結等相關材料,保質保量完成數據統計等其他指令性工作。未按時報送工作總結等材料的,出現一次扣1分;未報送的出現一次扣2分;報送的材料存在數據錯誤等重大質量問題的,出現一次扣1分。 | |||
10 | 是否設立財政專項資金用於健康固原建設工作,持續加大經費保障力度。 | 15 | 查閱資料。2019年度和2020年度本地區安排財政專項經費分別多於500萬元的,得15分。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未安排專項經費的,不得分;2019年度未安排但2020年度安排專項經費的,得5分;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安排專項經費且2020年度安排經費與2019年持平的,得10分;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安排專項經費且2020年度安排經費較2019年增長10%及以上的,得15分。 | |||
11 | 是否建立完善常態化宣傳機制,建立網際網路宣傳平臺,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固原行動專題宣傳活動。 | 20 | 查閱資料。建立宣傳工作機制,制定宣傳工作計劃的,得5分;建立本地區健康固原微信公眾平臺並及時更新的,得5分;舉辦與健康固原行動有關的專題宣傳活動1次得2分,10分封頂,未舉辦不得分。 | |||
量 化 指 標 | 1 |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 | 25 | 根據上一年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數據管理與分析系統評測報告,優良率達到45%,得25分;達到40%,得20分;達到35%,得15分;達到30%,得10分;達到25%,得5分,未達到25%的,不得分。 | ||
2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開課率(%) | 25 | 查看寧夏教育信息統計平臺數據或根據縣(區)上一年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年度報告,開課率比例達到100%,得25分;達到99%,得20分;達到98%,得15分;達到97%,得10分;達到96%,得5分;未達到96%,不得分。 | |||
3 | 中小學生每天校內體育活動時間(小時) | 25 | 查看寧夏教育信息統計平臺數據或根據縣(區)上一年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年度報告,活動時間符合要求的學校比例達到100%,得25分;達到99%,得20分;達到98%,得15分;達到97%,得10分;達到96%,得5分;未達到96%,不得分。 | |||
量 化 指 標 | 4 | 寄宿制中小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兼職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 | 25 | 查看寧夏教育信息統計平臺數據或縣(區)學校教師名冊,計算比例。達到2022年目標的35%及以上的,得25分;達到30%的,得20分;達到25%的,得15分;達到20%的,得10分;達到15%的,得5分;未達到15%的,不得分。 | ||
5 | 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的中小學校比例(%) | 20 | 查看寧夏教育信息統計平臺數據或縣(區)學校教師名冊,計算比例。達到2022年目標的50%及以上的,得20分;達到45%的,得15分;達到40%的,得10分;達到35%的,得5分;未達到35%的,不得分。 | |||
6 | 縣、(區)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 | 25 | 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比率)的,得20分,在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百分點得1分,最高得5分;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但數值同比增加的,得15分,同比每增加1個百分點得1分,最高得4分;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且數值同比不增反降的,不得分。 | |||
7 | 轄區5條主要河流5個國控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III類)目標(%) | 25 | 實現水質優良目標的,得25分;未達到水質優良目標但比上年度水質有好轉的,得20分;未達到水質優良目標且水質未好轉或下降的,不得分。 | |||
8 | 城市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 | 25 | 縣(區)達到85%及以上的,得25分;縣級達到84%的,得20分;達到83%的,得15分;達到82%的,得10分;低於82%的,不得分。 | |||
9 | 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20 | 縣(區)達到85%及以上的,得25分;縣級達到84%的,得20分;達到83%的,得15分;達到82%的,得10分;低於82%的,不得分。 | |||
10 | 對生活垃圾進行處理的行政村比例(%) | 20 | 比上年提高超過5個百分點的,得20分;比上年提高低於5個百分點的,不得分。 | |||
11 | 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 | 25 | 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比率)的,得20分,在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百分點得1分,最高得5分;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但數值同比增加的,得15分,同比每增加1個百分點得1分,最高得4分;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且數值同比不增反降的,不得分。 | |||
12 | 人均預期壽命(歲) | 15 | 達到76歲及以上的,得15分;達到75.7歲的,得12分;達到75.4歲的,得9分;達到75.1歲的,得6分;達到74.8歲的,得3分;未達到74.8歲的,不得分。 | |||
量 化 指 標 | 13 | 嬰兒死亡率(‰) | 25 | 低於5‰及以下的,得25分;低於6‰的,得20分;低於7‰的,得15分;低於8‰的,得10分;低於9‰的,得5分;高於9‰的,不得分。 | ||
14 |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 25 | 低於7‰及以下的,得25分;低於8‰的,得20分;低於9‰的,得15分;低於10‰的,得10分;高於10‰的,不得分。 | |||
15 | 孕產婦死亡率(/10萬) | 15 | 零死亡的,得15分;低於16/10萬的,得12分;低於18/10萬的,得9分;低於20/10萬的,得6分;低於22/10萬的,得3分;超過22/10萬的,不得分。 | |||
16 | 居民健康素養水平(%) | 25 | 達到19%及以上的,得25分;達到18%的,得20分;達到17%的,得15分;達到16%的,得10分;達到1iir5%的,得5分;未達到15%的,不得分。 | |||
17 | 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 | 25 | 低於19.8%的,得25分;低於20%的,得20分;低於20.2%的,得15分;低於20.4%的,得10分;低於20.6%的,得5分;高於20.6%的,不得分。 | |||
18 | 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 25 | 高於2.82人的,得25分;高於2.5人的,得20分;高於2.2人的,得15分;低於2.2人的,不得分。 | |||
19 | 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 | 15 | 低於28%的,得15分;低於29%的,得12分;低於30%的,得9分;低於31%的,得6分;低於32%的,得3分;高於32%的,不得分。 | |||
20 | 產前篩查率(%) | 25 | 達到70%及以上的,得25分;達到65%的,得20分;達到60%的,得15分;達到55%的,得10分;達到50%的,得5分;未達到50%的,不得分。 | |||
21 | 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 | 25 | 達到98%及以上的,得25分;達到97.5%的,得20分;達到97%的,得15分;達到96.5%的,得10分;達到96%的,得5分;未達到96%的,不得分。 | |||
22 | 農村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覆蓋率(%) | 20 | 宮頸癌篩查覆蓋率達到80%及以上,乳腺癌篩查覆蓋率達到50%及以上,得20分;分別達到75%和45%的,得15分;分別達到70%和40%的,得10分;分別達到65%和35%的,得5分;分別未達到65%和35%的,不得分。 | |||
23 | 接塵工齡不足5年勞動者年新發塵肺病報告比例(%) | 20 | 低於4%的,得20分;低於5%的,得15分;低於6%的,得10分;超過6%的,不得分。 | |||
24 | 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老年醫學科比例(%) | 20 | 達到50%及以上的,得20分;達到45%的,得15分;達到40%的,得10分;達到35%的,得5分;未達到35%的,不得分。 | |||
量 化 指 標 | 25 | 高血壓患者規範管理率(%) | 25 | 達到75%及以上的,得25分;達到70 %的,得20分;達到65%的,得15分;達到60%的,得10分;達到55%的,得5分;未達到55%的,不得分。 | ||
26 | 糖尿病患者規範管理率(%) | 25 | 達到80%及以上的,得25分;達到75 %的,得20分;達到70%的,得15分;達到65%的,得10分;達到60%的,得5分;未達到60%的,不得分。 | |||
27 |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的比例(%) | 20 |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90%、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達到60%以上的,得20分;分別達到85%和55%以上的,得15分;分別達到80%和50%以上的,得10分;分別達到75%和45%以上的,得5分;分別未達到75%和45%的,不得分。 | |||
28 | 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報告接種率(%) | 20 | 達到92%及以上的,得20分;達到91%的,得15分;達到90%的,得10分;達到89%的,得5分;未達到89%的,不得分。 | |||
29 | 健康產業(億元) | 10 | 比上一年度有所增長。每增長1個百分點,得2.5分。得到滿分為止。 | |||
30 | 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 | 25 | 達到90%及以上的,得25分;達到89%的,得20分;達到88%的,得15分;達到87%的,得10分;達到86%的,得5分;未達到86%的,不得分。 | |||
31 | 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比例(%) | 25 | 達到35%及以上的,得25分;達到34%的,得20分;達到33%的,得15分;達到32%的,得10分;達到31%的,得5分;未達到31%的,不得分。 | |||
32 | 人均體育場地面積(平方米) | 25 | 達到2.2平方米的,得25分;達到2.1平方米的,得20分;達到2.0平方米的,得15分;達到1.9平方米的,得10分;達到1.8平方米的,得5分。未達到1.8平方米的,不得分。 | |||
定 性 指 標 | 1 | 是否成立本地區健康科普專家庫,制定科普專家管理辦法,規範開展健康科普講座活動。 | 15 | 查閱文件及信息簡報等資料。提供2019年11月以後成立健康科普專家庫文件的,得5分;提供2019年11月以後印發的科普專家管理辦法文件的,得5分;2020年度組織專家開展健康科普講座在20場以上的,得5分,開展活動少於20場的,得2.5分,未開展活動,不得分。 | ||
2 | 是否建立健康促進與教育激勵約束機制,將健康促進與教育納入醫療機構綜合目標責任考核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 | 10 | 在縣(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查閱文件資料。縣(區)查閱所屬縣級綜合醫院是否制定相關考核方案和考核細則,制定的得5分。組織開展績效考核並提供考核結果證明材料的,得5分。 | |||
定 性 指 標 | 3 | 是否制定本地區無煙黨政機關建設工作方案,完成年度無煙黨政機關創建任務。 | 10 | 查閱資料。制定本地區無煙黨政機關創建工作方案的,得5分,未制定不得分。完成年度無煙黨政機關創建任務目標的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 ||
4 | 計劃生育政策及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是否落實到位。 | 25 | 由市衛生健康委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提供考核分值。無註冊登記的託育服務機構的,不得分;至少有1家註冊登記的託育服務機構的,得分=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聯繫人制度覆蓋率×7分+就醫「綠色通道」覆蓋率×7分+家庭醫生籤約服務工作覆蓋率×7分+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暖心行動」開展成效定性評分(分值4分)。 | |||
5 | 是否組織實施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 | 10 | 查閱資料。成立縣級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工作領導小組或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得4分;市縣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的,得3分;按照近視等學生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與幹預工作實施方案開展監測和幹預,並向當地人民政府報送2019年監測分析報告的,得3分。 | |||
6 | 醫養結合政策措施制定及落實情況。 | 10 | 由市衛生健康委老齡健康科提供考核分值。有明確的科室和人員負責此項工作得3分;已制定出臺醫養結合相關支持性政策得2分;組織轄區醫療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得2分;醫療機構與轄區養老機構籤約服務達到90%以上得3分,達到60%-89%得2分,60%以下得1分。 | |||
7 | 群眾對健康服務的滿意度。 | 30 | 達到85%以上的,得20分。滿意度在85%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百分點,得1分,最高得10分。 | |||
獎 懲 指 標 | 加分項目。 | 0 | 由市健康固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當地健康固原建設優秀案例、創新亮點工作獲得自治區相關廳局及以上通報表揚或作經驗推廣的,每一項加4分;獲得市級相關部門通報表揚或作經驗推廣的,每一項加3分;在全國性、全區性會議上作大會經驗交流發言的,每一次加2分。 | |||
扣分項目。 2019年度考核二等獎地區:原州區、隆德縣、彭陽縣。 | 0 | 由當地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獲得2019年度健康寧夏(固原)建設以獎代補資金的縣(區),將以獎代補資金按照比例兌現獎勵部門及個人。至考核時已制定分配方案並兌現的,不扣分;未制定分配方案也未兌現的,扣5分;已制定考核方案尚未兌現到位的,扣3分。 | ||||
合 計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