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甘肅省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常見公文文種的區分

2020-12-14 甘肅中公

2021甘肅省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常見公文文種的區分

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備考2021年甘肅特崗教師考試,甘肅中公教育為大家準備了甘肅省特崗教師考試備考資料,供各位考生學習參考。

公文即公務文書,是指國家黨政機關系統中形成的機關應用文。目前根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規定,一共有15種法定公文,事業單位考試中經常會讓大家區別這15種公文各自的適用情況,今天我們就把一些易混淆的公文文種加以對比區別,希望能對大家的備考有一定的幫助。

一、決議與決定的區分

首先,兩者適用範圍不同。決議一般適用於重要會議,任何決議都必須由會議討論通過,即無會議,無決議;決定一般是黨政機關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作出決策和部署,不需要有會議。另外,兩者產生程序不同。決議應該是機關共同意志的反映,須經過全體會議共同討論、表決這樣的法定程序,才能生效。決定可以由機關中的領導團體集體研究後,在民主的基礎上實現集中,由行政首長作出,不一定通過表決程序。

二、公報與公告的區分

首先,兩者使用情況不同。一般而言,公報的用法更具有習慣性,沒有什麼具體的特點,常見的公報種類主要有新聞公報、統計公報、聯合公報和會議公報。公告則多用於宣布重大消息或要有關人員遵守的法定事項;另外,兩者使用範圍不同。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傳重要事項或法定事項,公報只要求公布重大決定或者重大事項,所以相對而言,公告的使用範圍更大一些。

三、報告與請示的區分

首先,兩者行文目的不同。報告是為了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幫助上級機關了解情況。請示則帶有懇求性,是向上級請求解決問題,希望得到上級機關的答覆;其次,兩者性質不同。報告是陳述性公文,當上級機關收到報告時,可以選擇回復,也可以選擇不回復,即可回可不回。而請示是呈請性公文,需要上級機關給予批覆,即有請示就一定得有批覆;另外,兩者的行文時限不同。報告可以選擇在事前、事中或事後行文;請示則必須在事前行文,如果先斬後奏的話,也就失去了請示的意義;最後,兩者內容也不同。報告既可以一文一事,也可以一文多事;但是請示必須堅持「一文一事」的行文原則,關於這一點,在上行文規則裡面也有明確的規定。

 註:本站稿件未經許可不得轉載,轉載請保留出處及源文件地址。

(責任編輯:glpoffcn)

免責聲明:本站所提供試題均來源於網友提供或網絡搜集,由本站編輯整理,僅供個人研究、交流學習使用,不涉及商業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繫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

相關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