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住建局《關於開展2020年度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雙隨機一公開」動態考核檢查的通知》要求,通過企業自查、專家對各考核企業的三類安管人員、特種專業人員的持證、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社保查詢等綜合檢查,現將2020年度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監督檢查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公示到期後,對安全生產許可證檢查結果認定為「不合格」的企業,市住建局將發出《整改通知書》,給予3個月的整改期。整改期到後,逾期未報送整改資料的、整改不合格的直接按程序上報省住建廳許可機關撤回不合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資格。對於整改後為「基本合格」的企業,在2021年度「雙隨機一公開」考核中將其作為主要檢查對象,連續兩年為基本合格的直接按程序上報省住建廳許可機關撤回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資格
附件:2020年度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監督檢查情況
十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2月15日
【來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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