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式消費,是指消費者為了特定的商品或服務向經營者預先交付一定的費用,按次或按期享受商品或服務的一種消費方式。預付費模式經營較為集中的行業包括:教育培訓、美容美髮、體育健身、洗車洗浴、家政娛樂、餐飲住宿、長租公寓等服務行業。
預付費模式下弊病凸顯問題
經營套路層出不窮。一是設定霸王條款。部分經營者通過不平等的格式條款內容限制消費者權利,如誘騙消費者進行「消費貸」(培訓消費貸、租賃租金貸等);二是惡意轉讓逃避債務。一些經營者在明知已無法經營的情形下繼續出售預付卡,並在不事先通知持卡人的情況下將店面轉讓給第三人後跑路,消費者去新店消費時,新店經營者不認帳,甚至有職業團隊幫助經營者以此類方式「安全閉店」;三是「圈錢」目的明顯。一些不法分子瞄準了預付式消費市場,以「圈錢」為目的開店發卡,開店後大肆促銷辦理預付卡,短期內達到「圈錢」目的後就關門跑路,換一個地方繼續「圈錢」。
矛盾糾紛多,社會隱患大。預付費消費領域涉及人員眾多,金額數目龐大,消費者維權成本高,挽回損失的可能性小,極易演變成群體性維權事件。2019年10月,成立20餘年的韋博英語成都校區被曝關門,無法向學生提供課程服務。2020年9月,國內知名的橄欖球培訓機構巨石達陣橄欖球學院跑路,北京、上海、杭州、武漢等城市關門停課並引發學生家長維權。近年來類似現象在教育培訓、體育健身等領域較為突出。
投訴率較高。中國消費者報社發布的《2019消費者滿意度分析報告》顯示,2019年服務類投訴佔比超過商品類投訴,其中預付費產品尤為突出,主要集中於娛樂健身、美容美髮、餐飲住宿等領域。被投訴最多的問題包括關門跑路、霸王條款、服務減少、隱私暴露等。
背後原因值得關注
究其背後原因,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
第一,市場監管機制不夠健全。國家相關部門出臺了相關預付費經營管理文件,要求經營單位到政府主管部門申報、備案並建立企業資金存管制度,但政策強制力有限,僅適用於「品牌」「規模」「集團」等大企業,大量中小企業游離在監管之外,市場存在「劣幣逐良幣」的不良現象。
第二,違法懲戒不夠到位。部分企業辦理了正規的經營手續,但打著經營的幌子實際行著「圈錢」的目的。執法部門對此類企業「因正常經營不善倒閉」「因圈錢目的關門跑路」的問題定性難度較大,存在問題發現晚、查處不夠及時等問題。對此類企業的懲戒,主要是約談告誡、「黑名單」等軟約束。
第三,企業違法成本低。「圈錢」跑路獲得大量資金的套路簡單易操作,公安立案偵辦少,事後追責的懲戒剛性不足,尚未真正打到違法者痛處,未形成強有力震懾。由於違法成本低,這些企業或幕後操控者「有恃無恐」。
各地監管在行動
為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針對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目前,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已形成了具體的監管舉措。
堅持精治、共治、法治、信治的原則和方式,北京通過高強度監管、高科技應用、高水平服務,構建了「一體化、智能化、市場化」的預付式消費監管和服務體系。2019年12月,北京市發布《北京市預付式消費市場監督和服務管理辦法》等一攬子涉及預付式消費的7份文件公開徵求意見稿,涵蓋交通運輸、旅遊、體育健身、教育培訓等領域。
建立平臺。建議建立全市統一的預付式消費市場協同監管平臺,經營者開展預付式消費業務的,應通過平臺獲得主體資格認證,建立相應業務處理系統並與政府平臺實施對接。建立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預付式消費市場主體分級分類監管機制,探索建立預付式消費市場主體風險指數和監管執法聯動智能模型,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對失信名單的認定、發布、推送、響應、退出等各環節進行全程管理,並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受益人等主要成員開展信用監管分析。
規範交易。有關主管部門制定預付式消費合同示範文本,逐步推行電子合同在線籤約登記。體育健身、教育培訓等行業一次性預收資金不得超過3個月,消費者可在一定期限內申請一次性退還所有費用。
監管資金。加強預付式消費業務資金監管,預收資金餘額超過風險警示標準的,應當採取專用存款帳戶管理,保障資金安全合理使用。
防控風險。行業主管部門根據經營者預收資金餘額、信用狀況、經營狀況等,及時通過平臺向社會公示,警示消費風險。建立信用保證保險、同業相互保險、履約保證保險制度,為消費者和開展預付式消費業務的市場主體提供保險產品。
綜合執法。行業主管部門和政府建立與12345「接訴即辦」「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工作的聯動機制,發揮網格化管理機製作用。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從嚴、從重、從快查辦典型案件,震懾罔顧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經營者。
市場禁入。對捲款跑路等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及其董事、監事、經理等管理人員,實施市場禁入,限制其繼續開展經營活動。
堅持標本兼治,上海在加強部門統籌協同方面下大力氣,促進預付式消費業務規範發展。具體體現在四個方面:
第一,信息收集。建立全市統一的預付式消費業務協同監管平臺,歸集經營者預付費卡發行、兌付、預售資金等信息。平臺與上海市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相關投訴舉報平臺等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經營者應建立業務處理系統並於政府監管平臺對接。
第二,資金存管。對預收資金餘額採取專用存款帳戶管理,經營者預收資金餘額超過風險警示標準的,應當採取專用存款帳戶管理,或採取履約保證保險等方式衝抵全部或者部分存管資金(一般風險警示標準為20萬元人民幣,特別風險警示標準為經營者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20%)。
第三,動態預警。行業主管部門及時通過監管平臺向經營者發送預警信息,經營者未按照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的,行業主管部門向社會進行風險警示。
第四,強化監管。將教育培訓等行業監管工作納入市、區和街鎮網格化綜合治理體系,明確了線索獲取、調查核實、依法處置、責任考核等全流程工作要求。
成都已形成堅持依法依規、堅持嚴格審批、堅持綜合治理,健全和完善多級聯動的治理體系,促進行業規範發展。2020年4月,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印發成都市加強規範和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從加強統籌、資金監管、暗訪督導、消費提醒四方面著手,加強培訓機構監管。
加強統籌。落實以區(市)縣未主體的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健全政法委、社治委、網信辦、教育、公安、司法、人社、金融監管、市場監管等部門分工協作機制,市、區(市)縣、鎮(街道)、社區多級聯動,統籌做好審批登記、監管管理、違規查處、信用共享,形成綜合治理合力。
資金監管。探索建立民辦學校(校外培訓機構)第三方資金存管制度、風險準備金機制、風險評估機制,建立風險指標,開展風險預警,加強對培訓機構因經營不善面臨倒閉或者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等問題的排查,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暗訪督導。充分調動「網格員」等力量,對巡查範圍內的培訓機構進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重點關注違規機構是否存在「死灰復燃」現象,各部門及時更新監管清單並公開查處結果。將區(市)縣培訓機構治理及成效納入區(市)縣年度目標考核,堅決較真逗硬,對不作為、慢作為的部門(單位)依法依規進行問責追責。
消費提醒。通過市消協向廣大消費者發布預付式消費提醒:慎重選擇商家、合理選擇套餐、認真籤訂合同、合理表達訴求。
住房租賃市場需規範和發展兩手抓
通過對住房租賃預付式消費業務監管的分析與思考,筆者在規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方面也受到了一些啟發。
首先,發展和規範,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堅持在發展創新中規範、規範中發展創新,住房租賃試點工作中,建議以審慎包容的態度密切關注市場發展動向,給予一定的試錯和創新空間,同時針對存在的問題該出手時就出手,防止偏離正常跑道、劣幣驅逐良幣。
其次,數據是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要素。全面、及時掌握住房租賃數據是實現更為高效的市場監測基礎,也是規範市場、風險預警、糾紛調處等環節的重要前提。建議進一步加大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完善租賃平臺功能,提升數據共享、收集能力以及數據資源管理水平。
第三,風險發現預警是防患未然的重要手段。建議加大激勵機制,進一步發揮網格員作用;發揮好行業組織作用;加強投訴舉報案件分析;健全平臺功能,建立風險預警模型。
第四,建立「紅、白、黑」名單制度。通過「紅、白、黑」名單,進一步提高市場信用評價結果應用水平,促進市場規範發展。
最後,加大打擊力度。劃定監管紅線,公檢法機關對違法違規的企業及個人及時、果斷出手打擊,該立案的立案,該判刑的判刑,有效震懾不法分子,讓潛在的違法分子明白「不能伸手、伸手必被抓」。
(本文作者系成都市房地產市場服務中心科長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