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休產假隔天被公司辭退,仲裁:產假不是為所欲為的保護傘
現在這個社會我們都講究男女平等,但是這個社會上的男女平等也只是相對的,在找工作的時候女生的優勢就會弱一點,甚至還有一些苛刻,而且在有些公司他們甚至會要求有的女性在入職的時候不能結婚或者是幾年之內不能懷孕生孩子之類的,對女性的要求有些過分,而且女性的產假也會非常的難。
而且就曾經有人在休產假之後就被公司給辭退了,這件事情出來之後有很多覺得這樣對女性太過分了,畢竟每個女生都免不了會懷孕生孩子,要是每個公司都這樣的話那孕婦的保障就沒有了。據了解之後才發現原來她在自己要休產假的時候,覺得自己反正就要放假了,救開始經常性的遲到早退了。
但是在公司的打卡系統中卻顯示小吳她並沒有遲到早退。後來人事部發現是別的同事在幫忙。而且公司的員工也經常性的會互相幫助,誰遲到的時候幫忙打卡,當老闆知道的時候感覺非常氣憤,索性就把休產假的她給辭退了。
可是正在休產假的她卻認為自己雖然也有錯誤,但是因為自己是孕婦有些情況自己也沒辦法控制,所以並沒有到被辭退的地步,而是老闆因為她休了產假想找個理由來辭退她。所以她便向公司提出了勞動仲裁,但是因為她本身就有欺騙公司的行為,而且公司也受到了損失,想要辭退她也是應該的,因此她並沒有獲得任何的補償。
雖然說女性本身在職場就很處於劣勢狀態,但是作為一名公司的員工還是應該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不能為了一些蠅頭小利就不顧公司的規定。而且休產假是每個女性應該得到的,但是要是用這個作為一個護身符倒也是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