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來了!9月1日起,廣西這個城市騎綠牌電動車不戴頭盔罰款20元

2020-12-24 環球網

本文轉自【桂林晚報】;

近段時間,各地交警部門都開展了「一盔一帶」行動,引導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帶頭盔,保障自身安全。為了加強電動車規範管理,《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大夥格外關心的頭盔問題有了明確規定。

條例中對電動自行車戴頭盔的問題分為了兩類,一類是針對新國標電動自行車,這類車主倡導戴頭盔但並不強制,但對於舊國標的電動車則必須佩戴頭盔,否則將處以罰款。

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科教導員 蘇錚列

我們以前的大綠牌,還有小綠牌,新國標之前的這兩批電動自行車,騎乘上路是要佩戴安全頭盔,違反規定,不佩戴的,將依法處以罰款20元。

據了解,南寧交警將從9月1日開始,加大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佩戴頭盔的現象進行處罰。

電動車違法充電 個人與單位都將受罰

條例還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時不得存在違法行為,在室內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和監護等防範措施。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管理者、充電設施服務經營者應當設置專用插座,安裝漏電保護等安全裝置。

南寧市消防救援支隊新聞宣傳處助理員 陳陽

在那個樓道,還有走廊、樓梯間等地方停放電動車並充電的,還有一個情況是在沒有防火分隔房子裡面進行充電的,違規使用老化電池,並且拉線充電的,這些情況都是屬於違法的行為 ,處以個人是500元以下罰款,而對單位將會處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市民在生活中如果發現了消防違法行為,可通過96119或「南寧消防微信便民平臺」向消防部門進行舉報。

購買電動車認準「3C認證」標誌 不符國標可向12315舉報

此外,條例還明確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和維修的監督管理。新國標電動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千克、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員 顏紅日

不可以通過改裝和改動電動自行車,使它超過原車出廠設置的一個額定的功率,也不可以拆除這個限速的裝置以及腳踏的設備,也不可以拆除這個車速的提示音裝置,此外加裝蓄電池,加裝傘架和車棚也是不允許的。

據了解,沒有CCC認證的電動車將無法辦理入戶上牌登記。電動車經營者需要注意的是,根據相關規定,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它經營活動中使用未經認證的電動車的行為,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電動車進行非法改裝的經營者,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並按每改裝一輛車罰款1000元的處罰標準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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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的保有量已經達到350萬輛,將於今年9月1日開始施行的《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把安全便民方面的內容放在了首位。對於在《條例》施行前,已註冊登記,取得臨時號牌,但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為三年,從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滿。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而在《條例》施行前已註冊登記取得正式號牌,但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也就是「小綠牌」,實行號牌有效期管理。有效期為十年,自車輛註冊登記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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