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停車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今年8月1日起施行,明確對於醫院、學校等停車位不足的區域,可以設置短時臨停快走區域;鼓勵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實行錯時共享停車。
佛山市交通運輸局表示,計劃至2022年底,新增6萬多個公共停車泊位,全市所有路邊停車泊位實施100%智能收費。
鼓勵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
近年來,佛山汽車保有量持續快速增長。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機動車保有量321.84萬輛,其中汽車276.82萬輛,千人擁車量位居全國前列。
由於早期佛山城建項目未配建或只配建了少量停車位,目前全市停車泊位約130萬個,且泊位年增量(約12萬)跟不上汽車年增量(約22萬),缺口逐年增大,導致普遍存在「停車難」現象,對動態交通和城市形象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也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民生問題。
《辦法》明確,佛山所有停車場必須有管理者進行管理,並且將停車場分為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路內停車泊位三大類。車輛停放服務費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管理。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停車場應當區分停車場所在位置和停車時段。
《辦法》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及個人利用自有土地依法建設停車場。鼓勵建設立體式停車場。鼓勵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實行錯時共享停車。
城市建設應當保障停車場建設項目的用地需求,擴大停車場用地供給,優先保障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公共停車場用地。建立財政補貼機制,對非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實行財政補貼。鼓勵採用多元化的投資模式建設運營公共停車場,包括由政府、國有企業投資建設經營;由社會企業、個人投資建設經營;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投資建設經營。
路邊停車將實施智能收費
目前,全市路內停車泊位12.4萬個,已經實施收費的2.9萬個,存在大量道路停車泊位未實施收費。這種現象不利於提升道路停車泊位周轉率,不利於道路提高通行效率,也不符合道路公共資源公共利用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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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明確停車泊位「有償使用」的基本原則,按照中心區域高於其他區域、路內高於路外、繁忙路段高於一般路段、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實行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提高公共資源利用率;同時,要結合交通運行情況和交通管理政策,適時進行調整,通過價格槓桿,調控交通出行。
《辦法》還明確,醫院、學校、幼兒園出入口兩側各30米,其他單位和居民住宅區出入口兩側各5米範圍內的路段不得設置道路停車泊位。公共停車場建成投入使用後,其周邊200米範圍內逐步取消路邊泊位。對於醫院、學校等停車位不足的區域,可以設置短時的臨停快走區域,方便市民使用。
佛山市交通運輸局表示,計劃至2022年底,全市新增6萬多個公共停車泊位,全市所有路邊停車泊位實施100%智能收費。據了解,近期禪城中心區600個停車位將率先實施智能收費。
將建立停車「黑名單」制度
《辦法》明確,佛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立全市統一的停車信息系統,制定停車信息系統數據接入技術指引,普及5G移動通信技術等新一代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在停車場行業中廣泛運用。鼓勵實行電子收費的停車場,兼容ETC等不停車電子收費技術。
《辦法》要求開展停車場管理者誠信評價、車輛停放者誠信評價,通過建立「黑名單」制度,加強對經營者和停放者的行為約束。經營者和使用者的「黑名單」將錄入市交通運輸局建立的停車信息系統,將來可以納入發改部門的徵信系統。
針對「殭屍車」問題,明確由公安機關統一處理,對不繳納費用且佔用道路停車泊位超過30天的車輛,可視車輛的使用狀態依法進行處理。對於不繳納停車費用的車輛所有人,由相關道路停車泊位管理者做好取證記錄,納入全市停車誠信系統。
《辦法》規定,對不提交或者不更新停車場基本信息資料的行為、不按規定上傳動態停車信息數據的行為,分別對個人和單位處100元罰款和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旨在解決停車場基本信息收集難度大以及數據更新不及時、不準確等問題。
佛山市交通運輸局表示,《辦法》出臺後,市交通部門還將牽頭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保證《辦法》條款的落地實施,促使停車場建設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採寫:佛山電臺童思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