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生態環境局積極推進環評審批及承諾制放管服工作,2020年1-9月共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246件,其中,報告表199件,報告書19件,告知承諾制審批項目28件。
(一)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
為落實好《關於統籌做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紮實推進環評審批正面清單落地見效,嚴格按照《安徽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豁免名錄(2020年本,試行)》(以下簡稱「《名錄》」)中相關規定,對列入《名錄》中的項目,免於辦理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手續。
(二)推進環評承諾制改革工作
為貫徹落實省生態環境廳《安徽省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入推進我市「放管服」和環評審批制度改革,印發了《蕪湖市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對屬於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的17大類44小類項目,允許企業通過「告知承諾制」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原則上對於符合要求和條件的項目1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日常工作中嚴格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對環評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對實施告知承諾制的環評文件,在出具批覆文件後20個工作日內委託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所組織對環評文件開展技術評估覆核工作,出具覆核意見。
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和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於環評文件編制質量監管要求,配合省生態環境廳進行2020年上、下半年兩次環評文件技術覆核工作,並組織開展了蕪湖市環評質量監管專項檢查和環評文件質量集中覆核,對2019年以來審批的環評文件中的55份進行了抽查。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實施「容缺受理」
為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快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印發了《蕪湖市生態環境局政務服務事項容缺受理制度(試行)》,推行政務服務事項「容缺受理」服務。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條件或申請材料欠缺的政務服務事項,經過申請人做出相應承諾後,生態環境窗口先予受理,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時限和超期補正處理辦法、並進行審查,在申請人補正全部材料後,在承諾辦結時限內及時出具辦理結果意見,頒發相關批文、證照。
供稿:審批科
編輯:蕪小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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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蕪湖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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