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家族的財富屬於上帝,我們只是管家。」
洛克菲勒作為地球上第一個億萬富翁,其「石油大王」的稱號家喻戶曉,這樣一個傳奇人物所秉持的經濟觀卻是一種上帝經濟學,這種歸屬於上帝的理念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他的母親影響。
洛克菲勒的母親是一個虔誠的浸信會基督徒,一言一行都遵循《聖經》的教導。洛克菲勒繼承了母親留下的這個細心又認真的「信仰遺產」,在信仰這方面,洛克菲勒一直保持著一種平凡又純真的姿態。這種觀念也影響了洛克菲勒的經濟觀。
洛克菲勒曾經說過:「賺錢的能力是上帝賜給我們的一份禮物」。出於對家族的責任感,洛克菲勒後來將這種觀念傳給了他的兒子小約翰·洛克菲勒。
小約翰·洛克菲勒承接了這種責任感,在 1962 年的《時代》雜誌採訪時說:「洛克菲勒家族的財富屬於上帝,我們只是管家。」這樣的表達與新教倫理中關於財富創造的虛擬價值鏈是一致的。
馬克斯·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提出,勞動是人的天職,與懶惰相比貪婪並不可怕,上帝的「理想國」是人人富足而快樂,拼命賺錢和投資的目的是為了實現上帝的理想,財富的所有權是上帝的,慈善是一種利己行為,捐於他人拯救自我。
洛克菲勒的經濟觀就體現了這種意識。從國家或社會層面,或者叫人間層面,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但在精神層面或者靈魂層面,洛克菲勒認為自己不過是上帝委派的「職業經理人」,遵上帝旨意拼命賺錢,賺的錢都是上帝的,而他只是替上帝運作財富和保管財富。
所以他手中掌控的財富只能用於投資、再投資,擴張、再擴張,以使上帝所期許的「理想國」更理想,而不能用於個人揮霍。也就是說,你身處金山銀山卻必須克制而節儉。
馬克斯·韋伯對此的形象描述是,對於懷有信念的清教徒商人來說,「財富就像輕飄飄的鬥篷,隨時可以將它甩掉」。洛克菲勒就做到了這一點,他能將財富毫不猶豫地捐給慈善事業,並以捐的最多而驕傲。
洛克菲勒是被使命與理想「綁架」了的少數人,為了一種信念感而激情燃燒,他深知財富是種責任,他擁有巨大財富,也因它而承擔著巨大的公共責任,比擁有巨大財富更崇高的是,按照祖國的需要為祖國服務。
洛克菲勒的可以說是真正的企業家,而非生意人,這兩者的區別就在於,是否將財富看成是責任,是否能克制自己的貪慾。在《洛克菲勒寫給兒子的38封信》中,我們可以更進一步去到一代傳奇洛克菲勒的心靈世界中去,感受靈魂的洗禮,接受智慧的饋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