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要點:
2020年12月31日,四部委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發布了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2021年政策基本按照2020年發布補貼政策時的安排:2021年補貼較2020年退坡20%(公共領域車輛退10%),技術指標不變。
純電乘用車300(含)-400公裡續航補1.3萬,400公裡以上補1.8萬,插混(含增程)乘用車補0.68萬。
由於2020年政策已經對2021年政策做了預告,此次政策不設過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對車企而言,這20%的降幅在預期內,另外由於競爭激烈,預計車企自行消化補貼降幅,終端指導價不會上調。
產品管理:強調生產企業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強調企業要按要求對有缺陷的產品進行召回,否則可能面臨暫停或取消推薦車型目錄、暫緩或取消財政補貼等措施。
產能管理:加強汽車投資項目和生產準入管理,嚴控增量、優化存量,嚴格執行新建企業和擴大產能項目等規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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