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紅星新聞報導毒APP退貨需支付服務費,該新聞在網上引起熱議,相關話題在微博上的閱讀量達1.3億。除了成都市民郭先生的經歷之外,不少網友也在微博上講述自己遇到的情況。
微博認證為毒App對外溝通主管的「昭陽」19日通過其微博作出了回應,稱毒APP作為電商平臺為買賣雙方提供在線交易服務外,也在提供商品查驗鑑別等品控服務,並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務成本費用。
律師認為,如果平臺並沒有以明確顯著的標識對消費者進行提醒,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屬於無效的格式條款;如果平臺提供了服務,需要收取服務成本費,那麼平臺應該明確告知消費者相應的計算標準,和實際已經提供了相應鑑定服務的證據材料。
網友講述:
退貨需付費,平臺規則提示不明顯
郭先生的經歷或許並不是個例,微博上多位網友都講述了自己的經歷。
網友@莊某稱:「買的鞋子碼數大了想要退貨,客服開始說不能退,後來又說能退貨,但是要收取89元的退貨款。」而網友@豆某衛也表示,自己對購買的鞋子不滿意想要退貨,與客服溝通時也被客服告知要收取128元的費用。
而不同於上述網友收到貨之後想退貨需要支付一定的退貨費用,網友@梁某liang表示,自己下單不超過一個小時,貨物未發貨,但是申請退款也要支付28元。
網友評論
作為毒APP的老用戶,郭先生向記者展示了多個歷史訂單,「因為之前從來沒有退過貨,所以沒注意APP上的退貨說明。」郭先生說,自己只能在付款的時候點開一個「買家須知」,打開二級頁面才能看到這個退款須知,「不太明顯,我自己找都沒找到,還是在網上查,在哪看得到退款說明才找到的。」
網友發布的聊天截圖
而查看商家是否支持7日無理由退貨,郭先生表示也很難注意到,「只有在付款界面點擊賣家旁邊的『小問號』,才能看到他是不是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
毒APP回應:
平臺提供品控服務,收取一定比例服務費
對於網友所爭論的關於退貨需要收取服務費、商家不支持7日無理由退貨等問題,19日,微博認證為毒App對外溝通主管的「昭陽」通過其微博作出了回應。
昭陽表示,與傳統電商平臺有所不同,「毒」App除了作為電商平臺為買賣雙方提供在線交易服務外,也在提供商品查驗鑑別等品控服務,並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務成本費用。
同時表示,根據有關法規,電商銷售主體即商品賣家需承擔7日無理由退貨等義務,「賣家在入駐毒APP平臺時,我們會積極引導告知賣家選擇其商品支持7日無理由退貨服務。」
針對此回應,郭先生依然存有疑慮,「那在商品未發貨時取消訂單,平臺並沒有提供商品查驗鑑別服務,為什麼還是要收取28元的費用呢?」
而關於平臺「積極引導告知賣家選擇其商品支持7日無理由退貨服務」這一說法,郭先生表示,現在平臺上仍有相當部分賣家不支持7日無理由退貨,「平臺不對這一部分賣家進行監督管理嗎?」
對於郭先生的疑慮,記者聯繫了毒APP相關人員,但截至記者發稿前,未得到回應。
律師看法:
平臺應與銷售者明確權利、義務和責任
「天眼查」顯示,毒APP屬於上海識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電子商務,商務諮詢,各類商品拍賣等。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上海市12315熱線。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消費者如果遇到不能退貨或是退貨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況,可以撥打12315熱線投訴,當地消協在7個工作日內會給予答覆。
浙江優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優飛表示,根據《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應當與其平臺上的網絡商品銷售者訂立協議,明確雙方七日無理由退貨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王優飛說,毒APP作為網絡交易平臺,應當依法建立、完善其平臺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則以及配套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有關制度。還應當對其平臺上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建立檢查監控制度,發現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應當及時採取制止措施。
四川元緒律師事務所張琦傑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而平臺對於取消訂單規定收取支付給賣家的違約金及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的相關規定,系平臺單方面規定的格式條款。如果平臺並沒有以明確顯著的標識對消費者進行提醒,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屬於無效的格式條款;如果平臺提供了服務,需要收取服務成本費,那麼平臺應該明確告知消費者相應的計算標準,和實際已經提供了相應鑑定服務的證據材料。
(來源:紅星新聞)